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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高雄又酒駕「2天奪2命」 保時捷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高雄又酒駕「2天奪2命」 保時捷男作者
hayate232
(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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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ff0025 (無法顯示人物名稱)》之銘言:
: 記者陳宏瑞、陳俊宏/高雄報導
: 高雄市36歲鄭姓男子10日凌晨酒駕,撞死19歲李姓高職生。未料,今天凌晨又發生保時捷: 駕駛酒駕撞死女騎士的事故。
: 鼓山分局於今凌晨0時許接獲報案,稱大順一路與龍德路口發生事故,經了解,現場為洪: 姓男子(59歲)駕駛保時捷,沿大順一路東西向東行駛時闖紅燈,與南向北直行的蔡吳姓: (67歲)機車女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對方當場無呼吸心跳,經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
: 另事故亦波及輕軌設施造成損毀,經檢測,洪男呼氣酒測值達1.2mg/L,警方當場依《刑: 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逮捕洪男,並移送高: 雄地檢署偵辦。
: 鼓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加強: 取締酒駕等違規,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12/2958728.htm

台灣 酒駕 危險駕駛 逼車 好像都沒有社會責任?

反正今天就是 公共危險罪 過失傷害 過失致死 結束 這樣?

公共危險罪 範圍又超廣,酒駕 縱火 甚至騎在進行機車 通通都是公共危險罪


不管是酒駕和逼車,通通都是有殺人意圖行為阿,難道沒有嗎?

不過這裡說的二級謀殺 要重複酒駕才構成 有殺人意圖行為的樣子

https://i.imgur.com/xnHo4lX.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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