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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未成年車手遭求償375萬元 喊賠不起「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未成年車手遭求償375萬元 喊賠不起「應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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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著來談:

※ 引述《Waitaha (球棒俠)》之銘言:
: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 小豪(化名)在未滿18歲時加入詐騙集團,負責盯水和收水等工作,並向受害者成功收取: 375萬元,後來被受害者一狀告上法院。雖然小豪及其父母表示無力償還,希望受害者向: 詐團首腦求償,但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判他們應賠償受害者所有損失,共計: 37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是說,查了判決書

有相同被害者之個案中,似乎另涉一件刑事案件,同樣繫屬於新北地院,即一一三年度審金訴字第二三二二號

與該被害者相關之交易記錄:

No. 告訴人 詐騙時間 詐騙方式 匯款時間、金額 匯入帳戶
(新臺幣)

16 孫○○ 112年11月間 假投資 1. 113年1月11日 1. 富邦帳戶B
11時23分
- 25萬元
2. 113年1月11日 2. 富邦帳戶A
11時24分
- 30萬元

因此看起來應該不是第一次被騙

只是因為該案被告已經和她達成和解,所以才沒有民事案的卷宗可供參考...



而該案的判決結果則為:

劉○○幫助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科罰金新
臺幣参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引述《yoyoflag (粗暴言論勢在必行)》之銘言:
: 這種法律 難怪少子化 沒人敢生啊
: 生了 未成年跑去當車手 是父母要賠
: 幹麻生孩子來受罪?
: 自然只剩89在生
: 1.89本身就一堆前科 多背一條賠償沒差 反正就是不賠
: 2.89混到超有錢 黑二代不會為了錢當車手
: 因為父母會傳承給他當詐騙首腦

難道沒聽聞「養不教、父之過」?

言下之意,即是「生養子女卻不教育,是父母的過錯」,沒有好好教養就是父母的問題,怪不了其他人...



如果沒有勇氣來擔當,自然會發生社會問題

所以「不婚不生」的現象,只能說不可謂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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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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