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董座稱驅離中配亞亞「裁定有瑕疵」 事實
他說的就是大實話
行政法院對內政部行政處分的裁決援引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20條第1項「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
法律禁止之」
直接拿來做為判刑依據
要援引可以但公約只是陳述基本精神
又沒有完整的法律構成要件
更沒有明文規定禁止手段與裁罰標準
要援引國外法律在國內實施
也必須經過正常的標準立法程序
正如拿兩公約說要廢死也不能說廢就廢
舉個極端點的例子
難道極端的阿拉花瓜法官可以直接援引伊斯蘭律法
有四個證人指證婦女通姦就判亂石砸死之刑
一個婦人吹捧中共武統力量
跟一個政客真的想投入戰爭
明顯就有犯罪程度上的不同
殺人都還要考慮嚴重性悔意跟教化可能了
修訂出符合國情的犯罪構成要件
還有符合比例原則的罰則等等
那才是一個正常的民主法治國家該做的事
暴力戰爭的言論當然要受到制止與譴責
但不能恣意操弄國家機器作為報復洩憤的用途
去傷害一個中國婦女雖然能得到死忠基本盤
的歡心
但實際上卻是踐踏了法治基本精神
丟掉了一個正常國家該有的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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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65.20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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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urbomons (42.77.165.200 臺灣), 03/26/2025 09:30:09
推
民進黨不要賺敵國的錢啦
推
鼓吹戰爭,PTT不是一堆人嘴喊要打快打
→
亞亞只是民進黨反制6改4的一個棋子啦
噓
判刑了嗎?在講什麼?
推
希望國民黨趕快發動挺亞亞遊行
→
台灣人484全世界過最爽的?
→
問題是台灣不是正常國家呀..
→
你台獨份子嗎?
→
同意6樓,然後根本幫催票
→
取消居留權只是行政手段
推
XD 台灣一直是人治社會 你以為喔?
推
民進黨就是小題大作
推
支持修法武統言論一律驅逐出境,應該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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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群眾,民進黨一日不修法一日不投民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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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抗中保台不要嘴上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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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依法行政是很嚴重的事,但執政黨只想
→
討好塔綠班,用國家機器欺負無權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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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也要問人多的那一方,笑死。
推
轉貼中國一點都不能少的藝人是不是要
→
註銷國籍
推
推
噓
哪裡有判刑??? 開口就胡說八道
噓
党要你三更走 誰敢留你到五更
11
[討論] 有關死刑的兩公約是馬英九任內過的每次看到死刑問題,我都真的很好奇,為什麼沒有人願意或膽敢去質疑馬英九? 馬英九任內通過的《兩公約施行法》,的確對於法官在個案中是否要判處死刑起了一定的限 制作用啊。 《兩公約施行法》(全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是在馬英九執政初期的2009年04月22日公布的,而其中:![[討論] 有關死刑的兩公約是馬英九任內過的 [討論] 有關死刑的兩公約是馬英九任內過的](https://i.imgur.com/bX3lIi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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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賴清德:鼓吹戰爭仇恨不是言論自由總統賴清德今(13)日表示,鼓吹戰爭仇恨、暴力罪行,傷害國家和國人,這些都不是言論 自由,是「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規範的犯罪行為,政府為了保護國人和國 家,該做的事情就要去做。 ------- 賴清德對亞亞在台灣事件發表聲明8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kaminari22tw: 所以說句話就會影響台灣的國安? 49.216.45.107 03/25 11:37 讀書犯法了嗎? 法規名稱: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簽訂日期: 民國 55 年 12 月 16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0 日![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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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歐盟再籲台廢除死刑 外交部:人權議題上歐盟為啥要廢死? 因為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按理說,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也不是歐盟會員,公約不干我們的事。 但在這個公約 在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 [新聞] 歐盟再籲台廢除死刑 外交部:人權議題上 Re: [新聞] 歐盟再籲台廢除死刑 外交部:人權議題上](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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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把陸配亞亞遣送中共做得很好吧?笑死,這處分恰恰顯示綠共做法跟紅共無異,紅共綠共一家親。 也顯示台灣的法律根本是為執政黨服務,非依法行政。 我之前就發文論述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有問題。且這觀點也不只有我這樣認為。![Re: [問卦] 把陸配亞亞遣送中共做得很好吧? Re: [問卦] 把陸配亞亞遣送中共做得很好吧?](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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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中國擬禁「傷害民族感情服飾」 Cospl這篇文章顯見中共制定法律的雜亂無章,完全違反基本原則。按台灣行政法,新法制定必 需下列原則,而中共的法令混亂,難怪中國人愈管愈亂。 1.憲法揭示原則: 包括民主國原則、法治國原則及福利國原則。所謂民主國原則,就是主權在民原則。所謂 法治國原則,就是法律優位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所謂福利國原則,就是國家必須致力於X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從此事就可看出台灣不是個法治國家,做法跟西台灣老共沒兩樣,不愧是紅共綠共一家親。 首先,高等行政法院的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但此法條的內容如下: 第二十條: 一 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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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依造《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規定,任何鼓吹戰爭的宣傳應為「禁止」 並且應該以法律明文定義為違法或予以禁止 把亞亞趕出國 真的太輕了 應該要抓起來判刑才對!
Re: [爆卦] 鐵道警察 李承翰 遇刺4周年你好 你是假消息的受害者 兩公約並不是禁止死刑 有例外"情節重大者" 其實法界都很清楚 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 際公約施行法」(下稱兩公約施行法)第二條規定,聯合國
Re: [討論] 為什麼藍白不終止廢死兩公約這要完整看才行: 一 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二 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 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 ,不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