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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什麼藍白不終止廢死兩公約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為什麼藍白不終止廢死兩公約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推:0 噓:0 →:0

※ 引述《art1 (人,原來不是人)》之銘言:
: https://nhrc.cy.gov.tw/cp.aspx?n=8682
: 第六條第六項 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
: 6. Nothing in this article shall be invoked to delay or to prevent the
: abolition of capital punishment by any State Party to the present Covenant.
: 不得阻止死刑之廢除,要怎麼解釋成公約沒有要求締約國廢死啊?XDDDDDDDDDDDD
: 還以為 CenaC 會振振有詞是因為真的沒有寫,結果 XDDDDDDDDDDDD

這要完整看才行:

一 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二 凡未廢除死刑之國家,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  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  ,不得執行。

三 生命之剝奪構成殘害人群罪時,本公約締約國公認本條不得認為授權任何締約國以任  何方式減免其依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規定所負之任何義務。

四 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一切判處死刑之案件均得邀大赦、特赦或減  刑。

五 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罪,不得判處死刑;懷胎婦女被判死刑,不得執行其刑。



簡單來說,只要簽下這份公約,即無從制止死刑的廢止

如果決意退出,又會被指「毀」了馬英九的功勞,並形同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二條「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這時被提起憲法解釋聲請,被判決失效也可能是必然的...

: ===================
: 題外話
: 要回 CenaC 這篇文時,才發現一個 term.ptt.cc 的臭蟲
: 原本回文選 Y 而不是 All 時,正常來說是只會引用發文者的正文部分,推文不會引用: 結果我選 Y 之後,正文的部分直接消失,直接從第一個推文開始引用,也就是 CenaC: 第一次編輯處那邊開始引用

在這情況下,通常只能建議用「Repost」功能後手動複製,如下:

※ 引述《CenaC (王葛格加油!!)》之銘言:
: ※ 引述《indium111》之銘言
: : 藍畜小草們那麼討厭廢死
: : 現在立法院可是藍白說了算
: : 馬英九簽的廢死兩公約可以廢除了吧
: : 為什麼藍白立委都不快修法廢除掉?
: : 藍畜小草不要說這公約是沒有影響力的
: : 實際上,馬英九的時候立法院有通過一個叫做
: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 : 把馬英九簽的廢死公約變成台灣的實質法律
: : 馬英九簽了這廢死公約後
: : 中華民國政府的司法才逐漸向廢死方向前進
: : 藍畜小草那麼討厭廢死,就趕快打電話叫立委廢掉這個法律
: 過了12點又可以回文了
: 會提到廢死、兩公約又提到馬英九
: 我敢肯定你根本沒看過兩公約在寫什麼
: 兩公約裡根本沒有說「廢除死刑」
: 你又以廢死來做整篇文章的論述
: 用錯誤的基礎去寫文章 就跟蓋房子基底就蓋錯還奢望房子牢固一樣可笑
: 我只能說民進黨真的很厲害
: 他知道他的支持者根本沒那種能力去查明事實
: 他也很清楚自己只要掌握這些程度的支持者就足以當選
: 可見問題在於選民
: 民進黨只是看透這件事再加以利用罷了
: 希望你趕緊回想自己到底是從哪獲得偏頗的訊息
: 也許你發現自己長久以來支持的政黨
: 底下有一群人正在處心積慮的散佈謠言
: 而他們的洗腦目標不是別人
: 主要正是自己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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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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