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中國把人砍到重傷 都可以判死緩...反觀
※ 引述《mshuang (竹碳烏龍)》之銘言:
: ※ 引述《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之銘言: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說
: :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應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
: : 百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 你看哪國的阿
: 中國分酒駕和醉駕
: 酒駕扣六個月 罰款一千到兩千 有酒駕前科的罰一千到兩千先關十天吊銷駕照
: 如果喝酒後開營業車輛先關十五天 罰五千 吊銷營業牌照 五年內不得再考
: 醉駕直接關到醒 吊銷牌照 五年內不得再考 開營業車輛十年不得再考 終身吊
: 銷營業牌照
: 醉駕 出事撞死人最高死刑
: 在中國醉駕最嚴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十年最高死刑
: : 酒駕撞死人留在當場時,台灣的最輕刑責都比中國的最重刑責重了!
: : 兩邊的法律誰對酒駕罰得比較重,很明顯了吧
: 所以中國真的往妄顧人權動不動就死刑 哪像台灣那麼輕鬆
我之前的文下面就說了,
「而中國是以血液中酒精濃度來算,80mg/100ml的認定為醉酒駕駛,換成台灣單位來說的話就是呼氣酒精濃度0.4才算醉酒駕駛。」
而且照中國一般的酒駕致死條文來說的話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台灣的條文就是比中國的重
你要不要看看這例子
廣東男子醉駕致2死3傷案庭審:檢方當庭修改量刑建議為四年半至六年半
https://www.jfdaily.com/wx/detail.do?id=749414
台灣也有酒駕飆車改為其他更嚴重罪名的前例呀
Uber司機酒駕釀1死2傷被指「恐怖攻擊」 最高法院判殺人罪定讞
Uber司機郭俊邑3年前酒駕連闖5紅燈,衝撞3輛機車,造成1死2傷慘劇,檢方起訴認為他的駕駛行為如同「恐怖攻擊」,不過,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是過失造成,但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則認為是殺人。最後,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認定郭男構成殺人罪,判囚12年6個月,另不能安全駕駛部分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殺人罪也可以死刑呀
真搞不懂一些人是在幻想什麼的,查也不查,就在那中國屁比較香,巴不得大口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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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 這個板上的法盲小草跟法盲青鳥其
實都一樣蠢 還會仇法律人 國昌老師主
席就是法律人 還在那邊說法律人都垃圾
都只會自己解讀 罵到主席是怎樣啊= =
當台灣的法界人士,都想朝歐洲看齊,
偏偏歐美對虐童絕對是處最重量刑這點
,以及歐美很清楚就是有人是反社會,
除了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這種永久
隔離與社會以外,別無他法。
這兩點台灣法界就是偏偏不學。
你叫台灣這麼多各界菁英如何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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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中國法律對傷害 殺人等 應該是全世界最優秀的法律了 昨天看YT 中國一個眼科醫師 被病患砍到命危 法院判死緩6
前陣子看一部大陸電視劇啊 匪徒殺人分屍 還很囂張的逃了好幾年 最後主嫌被抓到還跩跩的 之後全部判死刑 主嫌抓去槍斃前軟腳不能走了 整個大快人心 正義終於能夠伸張4
死緩就中共特有的法律制度 法規上是分成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兩種 都算是死刑判決 死刑立即執行判決後會送到最高人民法院簽發死刑執行令 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執行令就會7日內執行死刑X
是嗎,你有看過或研究過中國法律,所以提出這個論點或是你那盒盒腦筋自己想的嗎 就你說的情況,台灣的話是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1
你看哪國的阿 中國分酒駕和醉駕 酒駕扣六個月 罰款一千到兩千 有酒駕前科的罰一千到兩千先關十天吊銷駕照 如果喝酒後開營業車輛先關十五天 罰五千 吊銷營業牌照 五年內不得再考 醉駕直接關到醒 吊銷牌照 五年內不得再考 開營業車輛十年不得再考 終身吊
肥肥在中國 覺得最好的更不是什麼狗屁支付 而是沒啥黑勢力 你說城管吧 你不營業他也不會找你麻煩 警察那些也不會找你麻煩 除非你網路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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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休旅車過斑馬線「0減速撞行人」轉彎肇逃條文內容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駕駛 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 酒駕致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17
Re: [問卦] 酒駕刑期怎麼定大家才滿意?----------------------------------------------------------------- Q:可否改成:「酒駕=殺人未遂」? A:不行 ----------------------------------------------------------------- 一、為什麼酒駕不構成殺人未遂?7
[問卦] 要怎樣修法處理酒駕?雖然大家都說要修法處理酒駕,但總不能說空的,我把與酒駕相關比較重要的條文列出來, 想討論的麻煩給我說說要修什麼法,修哪一條、修成怎樣? 行政法部分 道交35條 第1項:5
[問卦] 把酒駕最低刑期上修 問題不就解決?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4
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刑度不是亂定的,想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就要先對刑法的構造有所了解 刑法,是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刑法典上所有的犯罪類型,都有處罰故意犯,但並非 全都處罰過失犯,只有在刑法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過失行為才會處罰 故意犯和過失犯相比,當然,是故意犯比較嚴重,所以故意犯的刑度會比較高 而刑法典有一種特殊型態,叫做「加重結果犯」,意思是行為人進行某「故意」犯罪,但其![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 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https://i.imgur.com/spPlGH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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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什麼肇逃的刑度設的比酒駕輕?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酒駕致死的刑責規定在刑法第185-3條的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Re: [問卦] 為何虐待致死 不算殺人?先說法條規定: 私刑拘禁致死罪,最低是七年以上; 殺人罪,最低是十年以上。 再論行為,拘禁造成第一位死亡時,還可以說無法預見虐待受害人會造成死亡。 但陸續虐死三位再拿無法預見辯解,有常識的人應該是不會支持這種見解。
Re: [問卦] 中國要用什麼方案,台灣人才願意統一主要只談可行方案三、四: ※ 引述《Fortran (Fortran)》之銘言: : 以下是我覺得可行的方案: : 1. 房貸全免或部份減免 : 2. 馬上槍決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