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爆卦] 抓到康老師的貓貓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抓到康老師的貓貓了作者
ilanese
(我寫故我在)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寵物在民法上的地位是「物」。

  屬於死者(被繼承人)的遺產。

  貓貓就是康老師的遺產,目前就是由康老師的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或是將來協議給一個繼承人單獨所有。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98.66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ilanese (36.229.198.66 臺灣), 04/13/2024 15:47:14

cuteSquirrel 04/13 15:47原來如此,還以為是貓繼承老師

  在我國民法上,寵物是權利客體(物),而不是像人一樣是權利主體。   所以貓貓不僅無法繼承康老師的遺產,反倒它才是屬於康老師的遺產。

※ 編輯: ilanese (36.229.198.66 臺灣), 04/13/2024 15:51:11

yuta02 04/13 16:05繼承人可以分一隻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