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偵訊光碟禁公開?綠營超大咖律師
笑死人,根本天差地別!
當年扁案律師公開偵訊光碟,是直接攤開來講:我就是違法了,你要辦我隨時奉陪,但真相我一定揭發!
羅秉成那時的說法也清楚:這樣做,雖違法,但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可接受討論。
現在的黃國昌
從一開始質詢,就用話術暗示、引導:「播放偵訊光碟會不會違法」
然後當場播了。播完被法務部長當場打臉,說這行為不當不能這樣搞。
等到快結束,才突然補一句:「那是示範帶。」
是不是造假我們不確定,但黃國昌沒種承認是原版,就已經輸了。
更可笑的是,還有人拿當年扁案那種光明正大的揭露,來幫黃國昌護航。
一個明知違法、但坦蕩承擔責任揭露真相的行為,
對上一個鬼鬼祟祟、不敢承認內容來源,質詢時還刻意引導模糊焦點的行為。
一個堂堂正正,一個閃閃躲躲。
跳梁小丑可笑至極!
※ 引述《CF661020 (秋風之痕)》之銘言:
: 1.媒體來源:NOWNews 今日新聞
: 2.記者署名:何哲欣
: 3.完整新聞標題:
: 獨/偵訊光碟禁公開?綠營超大咖律師曾嗆:別掩護違法濫權公務員
: 4.完整新聞內文:
: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6日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公布一段音檔,
: 綠營猛批是AI變造,根本是腳尾飯事件2.0。黃國昌今(18)日反駁,2012年民進黨要追
: 緝惡檢,涉及民進黨政治人物的貪汙案,卻可以直接在立法院播放實際的應訊光碟,卻都
: 沒有人說違法,還都鼓掌叫好,現在拿到權力,完全變了嘴臉,雙標至極。黃國昌也說,
: 如果民進黨立委不懂法律,可以去請教前政委羅秉成。
: 黃國昌指的是2009年時,當時扁案律師團召開記者會,公開播放偵訊錄影光碟,藉擊特偵
: 組有製作筆錄不實的程序瑕疵,當時也有法界認為,扁案律師恣意公開偵訊光碟,供為訴
: 訟目的外之使用,侵害隱私權並意圖形成全民公審,不僅應將律師移送懲戒,而且可聲請
: 審判長禁止行使律師辯護權。不過羅秉成卻認為,公開偵訊光碟,有何不可?
: 羅秉成的論述文章,也刊登在《司法改革》雜誌第71期。羅秉成曾任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
: 事長、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是綠營相當重要的律師前輩,也曾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
: 政院發言人,總統賴清德上台後,羅秉成離開政壇回歸律師本行,在新竹市成立「多羅法
: 律事務所」,本月9日開幕,前總統蔡英文、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
: 召柯建銘都出席致賀。
: https://digital.jrf.org.tw/articles/1821
: 近日扁案律師團召開記者會,公開播放該案證人或其他被告的偵訊錄影光碟,藉此抨撃特
: 偵組有製作筆錄不實的程序瑕疵,據以主張相關筆錄無證據能力,但此舉卻引發部分檢察
: 官及媒體交相撻伐,指責扁案律師恣意公開偵訊光碟供為訴訟目的外之使用,侵害隱私權
: 並意圖形成全民公審,已屬濫用辯護權,不僅應將律師移送懲戒,而且可聲請審判長禁止
: 行使律師辯護權,將之於程序參與中完全排除。另有建議法院應禁止律師拷貝偵訊光碟,
: 並立即仿照德、日立法對開示證據之訴訟目的外使用加以禁止,將違反之人繩諸刑責云云
: 。
: 依司法院訂頒之「各級法院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保護事件律師閱卷要點」第19條規定:
: 「律師閱卷……得轉拷刑事案件卷附偵訊過程之錄音、錄影」,上開規定呼應《刑事訴
訟
: 法》第33條審判中律師閱卷權之規定,而此項資訊取得權 是被告行使訴訟防禦權的重要
: 核心領域,雖非絶對不可加以禁止或限制(例如《組織犯罪條例》第12 條即規定有關證
: 人身份特徵之資料不得閱卷),但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
: 扁案律師公開之相關偵訊光碟應該是先經法官許可拷貝複製,取得來源的合法性並無問題
: ,値得討論的是:辯護人向法院拷貝取得的偵訊光碟該不該有使用上的限制?是否應嚴格
: 限於專供訴訟目的使用?辯護人若有不當使用是否應負刑事責任?
: 反對辯護人將偵訊光碟公開的部分理由在於隱私權保護部分,固有相當的理據,但若公開
: 偵訊光碟的目的在於揭發執法人員的濫權行為(例如曾有檢察官當庭三字經辱罵當事人的
: 偵訊光碟遭公開播放),不一定與案件之訴訟目的有關,也可能對影像中人的隱私權或人
: 格權有負面影響,但基於抑制權力濫用的公益目的,禁止將此見不得人的偵訊光碟公開,
: 到底是在保護個人的隱私權,或在掩護違法濫權的公務員?
: 日本刑法第281條之5第2項禁止辯護人將複製之證據提供他人,限於「基於對價關係而取
: 得財產上之利益或其他利益之目的」;德國刑法第353d第3項非僅適用於辯護律師而已,
: 而是一般性的規定:「刑事訴訟……之起訴書或其他 公文,在未公開討論或在訴訟終
結
: 前,將其全部或其重要部分公布於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類此立法嚴限公衆
: 知的權利能否適合移植於我國,頗有疑問。
: 況且,所謂「訴訟目的外使用」是高度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辯護律師將偵訊光碟公開以突
: 顯筆錄不實之爭議,固係法院訴訟程序外的行為,但能謂與辯護律師捍衛當事人權利之訴
: 訟目的毫無關係?
: 一般受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檢方通常早在起訴前就為被告開闢媒體戰場,辯護律師往往
: 被迫接招回應,訴訟的戰場最好別天真的以為只在法庭内,法庭外的訴訟攻防辯護律師不
: 能缺席,檢方又何嘗不是?但辯護律師除堅守「當事人原則」的忠實義務外,是應獨立判
: 斷其訴訟策略的一舉一動可能的社會觀感及對其他人的負面影響,本件如果可以先聲請法
: 院當庭勘驗、播放有爭議的偵訊光碟,讓公開法庭將之公諸於世,或許是另一項避免不必
: 要程序衝突的選擇。不過, 這齣法庭大戲的張力也將失色不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697051
: 6.備註:
: 不是都起訴了嗎?不是代表偵訊終結了?
: 怎麼連公開偵訊都可以雙標?
沒有X4以上
我會很失望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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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說法很奇怪,黃國昌手上本來就
不會也不該有正版,那不是示範帶是
會有的 柯文哲律師可以申請 柯文哲律師就是黃國昌的好朋友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9.185.39 臺灣), 06/19/2025 09:49:57有人在乎你會不會x4嗎?
昨天司法法制委員會 綠共還不丟臉?
好了啦 帶什麼風向 還有誰信綠共
網軍不信 但是台灣人民相信啊 不然民眾黨民調不會低成這樣 不然也不會31:0了
就一個小丑哇哇叫 當笑話看就好了
啥?照你邏輯,那承認了有種了,會
嘻嘻 太可憐了 應該是大陸來的
跟當年扁案律一樣待遇?DPP可沒下限
ㄛ ㄛ
好朋友也不能把這個給黃國昌,用一
當然不能 真的是律師洩漏給黃 那律師最重會被撤銷執照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9.185.39 臺灣), 06/19/2025 09:52:20句青鳥愛用的話:你卡題諾法學院喔
先證明黃有接觸到證據啊~
又不是跟馬記者一樣在封存硬碟的狀況下
就知道內容還提前發報導
邏輯超差哈哈,事實就不是原版,為何要
最後北檢起訴書出來發現內容根本一樣
既然你都知道不能了,那你上面回的
廢話 所以黃不敢承認那是真的啊 承認了害死自己律師好友
然後北檢裝死 說他們沒洩密還尊重記者消
台灣人民有說挺綠共? 還民調?
息來源 就輕輕放下
有種承認是原版,黑人問號
奇怪民進黨跟那些綠師 還有法務部長怎麼
不就公開造謠?
不出來跳腳
我補噓一下"會有的"都幫人預設好了
帶什麼風向啦
一個事實風向 一個長期被貪污支持者掩蓋遮蔽的汙泥,我要用事實的颶風,吹散這片名為虛假的帆布。 讓八卦鄉民得以看見青天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9.185.39 臺灣), 06/19/2025 09:56:59沒種承認文章會被推爆就輸了哈哈
你應該去聲援北檢,讓庭上堪驗偵訊
光碟,這是打臉黃國昌最快的辦法
只是到時候臉腫的是誰可就不好說
通靈王
北檢坦盪盪的明知違法行為,一切可以檢
視
啊不是告訴你是示範帶了 還在盧三小
哈哈標準咧?
不如直接承認現在民進黨爛成什麼樣了
還得靠私法才能獲得正義
從頭到尾就是鄭銘謙自己在急,這幾天看
綠營幫忙找台階滿好笑的
不然現在有人說那個聲音的內容就是偵訊
光碟?怎麼會邏輯上套入這就是偵訊光碟
blahblah
國家考試不就是最愛考A怎樣怎樣B怎樣怎
樣如何涵攝,怎麼換成聲音內容就不行了
?
這次被放大檢視的原因,就是有人心裡有
鬼啦
真要是原版急的不會是民眾黨。我看反而
是大罷免那群啦
這時候偉大黨的時空背景不同之術剛好可
以來解釋耶,當初KMT時期可沒用excelPay
這種產物喔,既然現在AI時代這麼創新了
,那當然時空背景不同也不能這樣比較啊~
大家都來創新,人類文明繼續發展,呵呵
哦?
人家是故意釣鄭銘謙最後才講示範帶被你
講的是後來心虛補的 判斷力也太慘
其實照你說法,黃承不承認是否原版,非重
點,因為是否原版是可鑒識出來的,但你卻
已將他當成是原版來論 ..
現在是在轉移違法審訊?這招有台灣價值
公開然後讓律師洩密被法辦?
z
笑了
趕快告發,上法庭看看那是真的還假
就不是原版是要承認三小? 有疑慮去
申請鑑定啊
坐等告發看看真正的原版到底什麼德性
爆
Re: [新聞] 黃國昌「示範帶」延燒 王義川當場向法務我們來理一下民進黨的邏輯: 黃國昌是藉由京華城案來問鄭銘謙惡檢要怎麼規範。 所以黃國昌播放的影音, 要嘛是京華城偵訊光碟, 要嘛就是變造京華城的偵訊光碟。![Re: [新聞] 黃國昌「示範帶」延燒 王義川當場向法務 Re: [新聞] 黃國昌「示範帶」延燒 王義川當場向法務](https://i.imgur.com/z9yEWvjb.jpeg)
爆
[討論] 苗博雅直接帶大家看完腳尾昌直播全程XD是這樣子的啦 看這兩天那票精障雜草因為腳尾昌被各界噴爆,整個很慌一直崩潰防爆 然後辯駁的內容蒼白無力,一直說那是「示範帶」,然後被問到示範帶 是什麼?哪裡來的?誰製作的?通通講不出來![[討論] 苗博雅直接帶大家看完腳尾昌直播全程XD [討論] 苗博雅直接帶大家看完腳尾昌直播全程XD](https://img.youtube.com/vi/7Hrd3KH_5jI/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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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影)朱亞虎偵訊錄音檔 被黃國昌放出來了我不知道黃國昌這樣有沒有違法啦 但他竟然當眾放出來了 檢察官講話真的超像黑道耶 難怪死都不勘驗 超好笑XDD![[討論] (影)朱亞虎偵訊錄音檔 被黃國昌放出來了 [討論] (影)朱亞虎偵訊錄音檔 被黃國昌放出來了](https://img.youtube.com/vi/LfOjQtzgev8/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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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法務部公告:黃國昌播偽造錄音檔恐觸法整個看完 我們昌哥這一手牌出的很妙啊 以法務部長的反應 可以合理推斷 這個音檔的訊答過程 他是有印象的 而且也知道這種訊答過程 其實不適當 但是在被質詢的那個瞬間 慌了手腳![Re: [爆卦] 法務部公告:黃國昌播偽造錄音檔恐觸法 Re: [爆卦] 法務部公告:黃國昌播偽造錄音檔恐觸法](https://i.imgur.com/TM9lYz1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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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執業律師對腳尾昌事件之評論黃國昌今天面對記者提問時 毫不意外地在那嘴沒考上律師的苗博雅懂個屁實務 現在有執業十幾年的「現任」律師出面評論 執業十幾年 vs 生涯只打過三場官司的![[討論] 執業律師對腳尾昌事件之評論 [討論] 執業律師對腳尾昌事件之評論](https://i.imgur.com/XhiWf7u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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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許甫:《苗博雅的腳尾飯》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轉錄] 許甫:《苗博雅的腳尾飯》 [轉錄] 許甫:《苗博雅的腳尾飯》](https://i.imgur.com/aAbwVd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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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蔥在立法院當眾播偵訊光碟 不能抓嗎?我們的大蔥哥 在質詢時先問法務部長播偵訊光碟有沒有違法 法務部長都已經警告他說違法了 下一秒 大蔥哥直接當眾播偵訊光碟![[黑特] 蔥在立法院當眾播偵訊光碟 不能抓嗎? [黑特] 蔥在立法院當眾播偵訊光碟 不能抓嗎?](https://i.imgur.com/avjbTS8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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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示範帶」延燒 王義川當場向法務扁案律師團公布偵訊光碟 事後無律師被起訴或懲處 因為公布偵訊光碟目前是無罪的 個資的部分是告訴乃論![Re: [新聞] 黃國昌「示範帶」延燒 王義川當場向法務 Re: [新聞] 黃國昌「示範帶」延燒 王義川當場向法務](https://digital.jrf.org.tw/assets/jrf-969530ba632663e60ea46b9c539d37def8e459ff02c68756b3906c6ee5bcc26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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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示範帶說法會不會是黃國昌脫稿演出?依照各路民眾黨昌支持者、親中粉專火速上片下標的內容與效率 定調 「偵訊光碟內容揭發惡檢態度」可能會是當天黨主席質詢+媒體渲染+網路影音擴散傳 播 的一條龍作戰 有沒有可能,示範帶是黃國昌的脫稿演出? 如果整天沒有「示範帶」的加碼說法,偵訊光碟放出來了又怎麼樣?瞎扯當年民進黨也做過![[討論] 示範帶說法會不會是黃國昌脫稿演出? [討論] 示範帶說法會不會是黃國昌脫稿演出?](https://i.imgur.com/5LgHbf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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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白委播放檢察官問案音檔法務部長慌了其實直接播放偵訊光碟照部長講 就只有個資法的問題 乾脆剔除掉有個資法的部分 通通在質詢時播給部長聽 或是乾脆直播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