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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調解是什麼爛制度啊,是不是想搓湯圓??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調解是什麼爛制度啊,是不是想搓湯圓??作者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4

※ 引述《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之銘言:
: 調解本來就是搓湯圓
: 以前剛出社會的時候 當產險的理賠員 常要跑客戶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 參與開會
: 基本上 委員只會問兩個問題 問肇事者 能賠多少 問被害人 要拿多少
: 然後 兩者的答案除以二 當成調解方案
: 我拿法院的對責任分配見解 跟 主張對方索賠資料不全 告訴委員
: 就被委員嗆過 要談法律 你們就進法院訴訟去談啦 這裡不是談法律的地方

思考上很容易把一群人中素質較低的幾個 ,或是素質最低的一個,當成這群人的平均標準當然也是有拿著初判表或鑑定書分析責任比,一張一張算錢的調解委員,
只是比較少遇到而已

鄉鎮市調解委員選任上的問題
主要還是在行政首長把調解委員當成給予名位的一部分,當成酬庸的一部分
調解委員的選任前提,不在法律素養或理性程度,
而在該人選跟我熟不熟,或跟我的長官熟不熟,有沒有挺我
這也造成了很多調解委員誤解了自己的權限
誤以為用什麼「霸氣」或「江湖氣」就可以當魯仲連
導致當事人常常把調解委員當成不講理

: 之後我基本上就把跑調解委員會當成一個過場而已
: 法院的調解就至少沒像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委員那麼粗暴
: 講法律 判決先例 跟 談證據 至少委員還會參考一下就是了
: 不過如果雙方沒先談過 已經有初步共識的話 還是過場而已

雖然鄉鎮市調解委員的選任幾乎是憑藉全然的人脈
但鄉鎮市調解委員也可以反映當地普通人民的一般法律水準
因為會被選進來的也不會是智障或流氓,是要查前科和送法院遴選的

你可以把這些調解委員的意見,當成一種「國民法官」或陪審團差不多的樣子
在法院,法官看過證據後通常心意已決,法庭上的攻防經常流於形式
所以比起在法院由法官主導全部程序進行
調解委員會是在台灣少數能進行實質「言詞辯論」的場域
因為調解終究是要雙方心甘情願的簽名才能成立
調解會上的攻防是真的可以形成實體

當然我的論點太理想化了
對當事人來說,當事人想的都是如何維護自己完整的權利
勸說讓步只不過是在逼我忍氣吞聲
將來上法院,法院判我輸就是司法不公

如果懂得利用調解會檢查雙方單據,賠償就是在算單據
錢算出來,如果對方不接受,再上法院
如果願意簽名接受,不用上法院,就真的省事了
調解的目的,不在說服調解委員,而在說服對方,這些條件是合理的

另外是鄉鎮市調解和法院調解的差異
有些調解委員其實兩邊跑,
個人猜測,會讓人覺得鄉鎮市調解比較粗暴的原因
可能之一,是在法院調解不成可以聲請「即為訴訟之辯論」(民事訴訟法§419)
畢竟在離法律比較近的地方,講法條真的比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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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nformoney 02/24 23:18你的那個條文符號怎麼打的

s999132 02/24 23:19§

spirit119 02/24 23:36法院裡面的調解委員也很多亂講的阿

spirit119 02/24 23:36之前跟我說啥不和解就拿不到錢

spirit119 02/24 23:37結果事實證明...沒和解的我才有拿到錢

spirit119 02/24 23:37其他選擇和解的都沒收到騙子的錢

spirit119 02/24 23:38為了調解成功率亂講真的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