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
※ 引述《McKen (小鮮肉)》之銘言:
: 小弟之前在路上的時候 被一個警察按喇叭
: 說我剛剛紅燈燈號還沒變就起步壓到停止線
: 態度還非常兇 一直跳針說有壓到有壓到
: 我說我沒有吧 然後他說一直問我認不認
: 當下問他可不可以提供行車紀錄器或影片
: 他也沒回應就是態度很差的說請我去申訴
: 不簽名罰單也會直接寄到我家
: 申訴後 監理站居然要我自己舉證==
: 打去該員警派出所 派出所說沒有影片
: 是警員「目睹」 請我去打行政訴訟
: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
我個人是同情原PO
不管他到底有沒有違規
畢竟紅綠燈轉換到催油門過線
駕駛自己也不一定清楚
建議交通部在每個路口的停止線都裝設科技執法的監視器
有違規直接拍照寄給違規的車主
這樣一來~就算是我沒注意而違規也能心甘情原繳罰單
供交通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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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使噗 我只能說 你是好人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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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爆
首Po小弟之前在路上的時候 被一個警察按喇叭 說我剛剛紅燈燈號還沒變就起步壓到停止線 態度還非常兇 一直跳針說有壓到有壓到 我說我沒有吧 然後他說一直問我認不認 當下問他可不可以提供行車紀錄器或影片![[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https://i.imgur.com/e4fYufq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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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幾年前若發生類似狀況,行政訴訟時法官見解都以: 「交通違規的發生往往就在一瞬間,警察執勤時恰巧目睹, 不便以攝錄器材採證違規的情形所在多有, 而且有些違規事實由人的感官即可充分判定, 不必然皆需以科學儀器偵測才能得知,X
我媽最近就這樣被搞 最近也在用行政訴訟 警察說我媽違法擺攤 我們就說不服啊 要他們拿出照片2
套一句法律人的大絕 法__真多 ---------------------------------------------- 執行勤務之舉發人員所見事項之觀察程度,較一般人更為專注,且此類案件係委由當場執 行取締勤務之公務員本其認識及判斷而舉發,以達成維持交通秩序之目的,其執行公務時 本身即受有行政懲處責任之監督。故當場攔停舉發之交通違規並不以攝影或照相存證為其![Re: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 Re: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8/11/29/2627761_1.jpg)
法律小腸事 行政處分本來就是行政機關的權限,對於不服處分者只能遵循行政救濟程序 訴願>行政訴訟,你拿憲法六法全書跟警察講道理都是沒用滴 所以實務上警察和檢察官本來就是皇帝,案子沒進法院前,第一線的行政單位判決都是當 然有效的阿,能推翻行政處分的只有真正的神=司法官 還有本國找立委檢察長院長法官關說檢察官法官是完全合法,沒有任何刑事責任的呦^,^
政府機關也一樣啦, 我之前因為一家生意很好的麵店,不主動開發票,(要了才會給) 打去國稅局檢舉, 然後竟然要我自行舉證,提供證據給他們, 真的是很誇張。X
是的 警察還會跟你說我的眼睛就是證據 然後叫你簽罰單 但是他實際上已經違法![Re: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 Re: [問卦] 原來警察不用任何影像就能開單喔](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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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剛好聽到當警察的朋友在比較秘錄器 問了才知道警察秘錄器並不是警局標配 是員警為保護自己自費購買的 如果是這樣 確實會不一定有影片 有無從業人員可以證實下是否現在還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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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紅線違規停車罰車主還是駕駛來後續回文一下 剛轉給朋友看這篇文,他說按照15樓的說法去查監理站罰單,結果是在他名下 至於他要怎麼處理我就不知道了 關於其他樓說先承認_______ 的,我就無法回應囉,(因為就不是我啊) ------------------------------------------------3
Re: [新聞] 牽車過馬路被開闖紅燈!外送員怒嗆「爛警內政部警政署101年10月26日警署交字第1010148162號 有關機車駕駛人以牽引方式進入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處所,其違規之認定及執法原則案 一、依據交通部101年10月24日交路字第1010035664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民眾來信,詢問旨揭行為有無違反交通法規之情形,經參考交通部65年10月12 日交路(65)字第10858號函規![Re: [新聞] 牽車過馬路被開闖紅燈!外送員怒嗆「爛警 Re: [新聞] 牽車過馬路被開闖紅燈!外送員怒嗆「爛警](https://img.youtube.com/vi/kXTooR8sa_A/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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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洗刷行人地獄污名 桃警強力取締違規數較魯叔我就覺得很奇怪,為何不用AI視覺辨識系統, 連動紅綠燈及路口監視器,只要辨識出車輛轉彎, 與行人距離過近,就判斷為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後端直接把該相片製單輸出,給警方做核實即可, 根本不用警察那麼辛苦地到路口站崗,實地舉發,1
Re: [問卦] 有沒有科技執法的八卦整理一下科技執法的懶人包 第一個先提出來的應是2015年的柯P 「監視器抓違停」 理由是想節省警察人力 不過當年被新聞罵一遍後 後來也認為這是中央法規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