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真假 刑法 公務員登載不實 算重罪?!
以前考試常考
214條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人」
公務員只是被利用的對象。
這個為民事刑事的大宗 這個很輕啦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通常是罰罰錢而已
那相反呢看到
213條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公務員於職務上製作之公文書,明知其內容不實而登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例如:
警察明知車禍肇因卻故意寫錯。
里幹事故意登載不存在的戶籍遷入。
稅務員故意登載錯誤的核課資料。
罰多少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啊 完全是重罪耶
「不能課罰金 公務員至少要蹲牢房一年」
況且以前老師說「五年以上算重罪」
因為開車不小心撞死5人也是「五年以下」
https://i.imgur.com/iJ2Ofp2.jpeg
怎麼辦
公務員登載不實是重罪
起碼要關一年不能罰錢了事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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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柯文哲不用負責嗎
應該修到最輕3年
"明知" 自由心證之下 有黨政就沒事
不是喔,不是這樣子喔
到時會創造新的名詞來解釋
檢察官不算公務人員嗎?可以亂寫筆錄?
綠能你不能,狗檢能你不能
法盲根本不是這樣
檢察官都自己人 沒事的
北檢:我知道有違法,檢察官筆誤而已,無罪
所以ㄚ 台灣會有越來越多 開車不小
心撞死5人 的案子
開車如果真的是不小心 錢拿得更多出
來賠償 也許可以緩刑
但如果是競速 市區重踩嚴重超速的 看
競速 這是故意啊 刑法185條 往來人危險 致死七年起跳
看葉少爺和其他例子 至少進去關個幾
年
除非很嚴重ㄅ然ㄅ會關啦 沒前科都嘛緩刑
這就是矛與盾對決了 公務人員承認犯錯登載錯誤 才有機會緩刑 公文書是錯誤訊息 (落入毒樹理論圈套) 所以公務員必須不承認犯錯 公文書是真的 不想換緩刑 必須進去關
看党證
檢察官不起訴就好 然後就算自訴 法院
也是看党證在判的
換黨執政才會辦囉
貪污也是啊 行賄的人也可以無罪釋放
收賄的就很慘 所以行賄者常常勾結
長官施壓承辦收受 出事再丟給基層
符號權貴跟法律人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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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鍾佳濱涉犯偽造文書罪?刑法第 214 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鍾佳濱明知自己在裝甲旅待命 卻自稱野百合學運領袖 並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選舉公報![[討論] 鍾佳濱涉犯偽造文書罪? [討論] 鍾佳濱涉犯偽造文書罪?](https://i.imgur.com/v5BoiH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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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京華城容獎是否違法誰決定?我懂他邏輯啦 他不是真的在問誰能認定違法 是在限縮圖利罪「明知違法」的解釋範圍 也就是認為20%的容積獎勵必須先被「法院確定」是違法 而柯文哲還在知道法院確定違法後![Re: [新聞] 黃國昌:京華城容獎是否違法誰決定? Re: [新聞] 黃國昌:京華城容獎是否違法誰決定?](https://i.imgur.com/roULal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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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如果余正煌出來承認抄襲,PTT會暴動嗎他不敢啦 他要是承認是他抄的 就觸犯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刑法 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5
Re: [問卦] 「CDC-1922防疫達人」是公家還民間單位?阿中都說是外包的了 你還想怎樣 官網的資訊就不能錯嗎 欸拜託 今天被誤導的不是你民眾 而是刊載這資訊到官方網頁的公務員 法條幫你查好了啦 刑法158條1
Re: [閒聊] 悲報,交通部正式發函安全帽外掛設備逾5m用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裡面的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來裁罰明明有戴安全帽, 卻在帽子上加裝3C產品 是意圖讓公務員登載不實嗎?X
Re: [新聞] 論文門最新進展!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持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十五 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 [新聞] 論文門最新進展!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持 Re: [新聞] 論文門最新進展!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持](https://i.imgur.com/fS1i5hd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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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公司做假帳是常態嗎?作假帳未必是常態 但偽造文書卻幾乎是國民罪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其實大家離犯罪很近,甚至可能大家都曾犯罪過 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
Re: [心得] 妙妙檢方記者會指出妙妙所犯法條 錄音金流都被掌握了 要換邊喊不要換了嗎 ~ 貪汙治罪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Re: [心得] 妙妙 Re: [心得] 妙妙](https://www.mirrormedia.com.tw/assets/images/20181018183101-62a3e0b0f256d3aaf31dba90090883d5-table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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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遇詐騙報警給錯資料 無辜男帳戶被凍刑法第213條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女方拿錯誤資料,讓警方凍結無辜男的帳號,讓男生只能藉債生活,這已經觸犯刑法了! 過程中,警方還特別多次跟女生求證,帳號資訊是否錯誤,報案人還一再保證資料沒錯! 很顯然女方已經確認提供的資料沒錯,自己就是要搞這個無辜的男生,所以才會故意拿不實資訊報案,讓男生帳號被凍結。1
[問卦] 有沒有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的卦?中華民國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歷史上有沒有一些違法的案例能讓小弟研究一下? 卦?![[問卦] 有沒有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的卦? [問卦] 有沒有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的卦?](https://i.imgur.com/zb67Iozb.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