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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防衛過當 令人困惑的判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防衛過當 令人困惑的判例作者
gueswmi
(gueswmi)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21

※ 引述《tomhawkreal (阿湯)》之銘言:
: 這是2014年9月發生,2018年高等法院判決的報導
: 被鋁棒打要賠200萬…法官稱「可奪棒」!李茂生嘆:難怪人民不信司法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06/1163901.htm
: 桃園市蘆竹區好市多2014年9月發生一起爭執,吳姓男子在停車場與林姓男子發生口角,: 吳妻勸架,林男卻拿出鋁棒揮舞叫囂。吳男護妻手臂阻擋,造成林男往後推倒在地,送醫: 確診嗅覺喪失,反而因防衛過當被判刑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賠償200萬元,該判決連: 「館長」陳之漢都看不下去。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深度剖析後也表示,「難怪人: 民會不信任司法。」
: 吳男坦承,當時確實發生爭執,也出手推林男,但那是因為自己遭到陌生人突然攻擊,下: 意識用左手往後一揮,豈料對方往後倒還撞到頭,不僅撞出外傷,還有顱骨骨折、顱內出: 血、水腦症等病症,最後甚至喪失嗅覺,可是他沒有要傷害對方的意思。
: 吳妻也證稱,車子一停好,林男的轎車往他們前進,差點撞到,雙方這才發生爭執;林男: 從副駕駛座拿出一根鋁棒,一邊揮舞一邊嗆「不然你想怎樣?」她苦勸吳男不要計較,但: 對方一直叫囂,衝過來想用鋁棒狂揍,「我只聽到『碰』的一聲,人就倒地了。」
: 針對此案,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吳男與林男互不相識也沒有仇恨,難以認定他出手推倒對: 方主觀上有毀敗嗅覺的意思,但此舉客觀上應能預見頭部撞擊地面可能造成嚴重傷害,已: 構成《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之傷害致人重傷罪。
: 一、二審合議庭認為,吳男身高178公分、體重約122公斤;林男僅167公分、體重約62公: 斤,雙方體型差距很大。法官相信吳男若要防止挨打,可以奪走鋁棒,手段較輕微,但吳: 男卻選擇將人往後推倒,顯然已經超越防衛的必要行為,屬於防衛過當;考量到雙方事後: 同意以200萬元和解,才決定撤銷原判決,改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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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來了:
: 首先,法官決定比較身高體重,而不是對方手上拿什麼東西
: 其次,法官認為,客觀上應能預見頭部撞擊地面可能造成嚴重傷害
: (吳男陳述,他是下意識用左手往後一揮)
: 結論,法官相信「吳男若要防止挨打,可以奪走鋁棒」
: 問題點:
: 法官你可以示範從比你矮的男子手上,空手奪走鋁棒嗎?
: 注意!不能再造成對方傷害喔



林正奇就
拿鋁棒攻擊被告,被告用雙手護著頭部,並往旁邊將林正奇
撥開,林正奇往後退一步,就倒下了



正當防衛過當的因果關係
林男持械攻擊
法官認為吳男竟以防衛自身的方式推倒林男使的林男無法再行攻擊
吳男之實屬惡行情節
倒果"惟"因
吳男竟敢不讓林男繼續打,還害林受傷,實屬惡劣




真正的行兇者反而受到司法保護,這是刑法立法原意?
※ 編輯: gueswmi (125.224.147.25 臺灣), 08/03/2025 12:22:29

※ PTT 留言評論

kutkin 08/03 12:44不是喔,你講的是被告他老婆的說法

kutkin 08/03 12:44COSTCO店員不是這樣說

kutkin 08/03 12:45法官後來採信比較可能不會幫被告的店員說

kutkin 08/03 12:45法,店員說被告已經用左手阻擋鋁棒

kutkin 08/03 12:45再用右手去推林男

kutkin 08/03 12:47這是兩個動作了,不是你說的那樣。

kutkin 08/03 12:48而且那是公開場所,也不適用所謂堡壘法

kutkin 08/03 12:48吳如果覺得生命受到威脅 他還可以逃跑

kutkin 08/03 12:50我知道你很想講保護壞人

kutkin 08/03 12:50但這案例 吳的確有多餘動作

dias7812 08/03 12:54你可以挨打可以拋下家人逃跑 出手就不對

SShirakawa 08/03 13:05現行制度就是你讓他打爽了再事後去提

SShirakawa 08/03 13:05告,還手反抗就是不對。難怪惡人當道

winger 08/03 13:09逃跑時為什麼要拋下家人?不帶著一起跑嗎?

saltlake 08/03 14:45樓上不知被告成年男子? 他老婆跑得和

saltlake 08/03 14:45成年男子一樣快? 拿鋁棒打人的也成年男

winger 08/03 14:57所以就把老婆丟原地?嘖嘖嘖

a40494 08/03 18:09有人到今天還是堅持那是多餘動作,你老婆

a40494 08/03 18:10在現場你會跑?我是不會啦

kutkin 08/03 18:56根本不會為這種小事起衝突

kutkin 08/03 18:56所以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kutkin 08/03 18:59一開始是吳男先去拉開林男,跟林男吵架

kutkin 08/03 18:59林才去拿鋁棒,你這麼愛講因果

kutkin 08/03 18:59有沒有把判決書看完整

a40494 08/03 21:06所以?吵架拿鋁棒你還期待別人怎麼反擊?

a40494 08/03 21:06兒歌三百首感化嗎?推都不能推,到今天還

a40494 08/03 21:06搞不清楚重點在哪?

a40494 08/03 21:07你都被拿鋁棒打了,你還不能用推的?法官

a40494 08/03 21:07是期待鋁棒仔突然良心發現放下屠刀嗎?

kutkin 08/04 18:34要不要看誰先挑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