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只查綠營遭批偏心 黃國昌嗆「給我當檢
平心而論
我認為
假設黃國昌符合提名資格
總統提名黃國昌當檢察總長是適切的
應該讓黃國昌全面放手施為
徹底掃蕩各黨各派所有不法
既然黃國昌都承諾全面掃蕩了
就該讓他做做看
假設我是賴清德總統
只要符合資格
一定提名黃國昌當檢察總長
黃國昌要全面掃蕩所有犯罪
我就全面支持他放手去做
不管藍綠白
通通掃蕩乾淨
存在不法就通通掃蕩
當然不能分顏色
而是所有的案件
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不過
重點是資格問題
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之規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應就具下列資格之一,並有領導才能者遴任之:
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或懲戒法院院長者。
曾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高等法院院長或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合計五年以上者。
曾任實任法官、檢察官十年以上,或任實任法官、檢察官並任司法行政人員合計十年以上者。
從以上敘述
黃國昌恐怕不符合檢察總長提名資格
但黃國昌可以當法務部長
因為法務部長是政務官
不需要司法官資格
但是
依資料:
法務部長所負責的「檢察行政」業務,限於「政策規劃、法規研擬、指導及監督」等行政事務,而不涉及個案的偵辦方向、偵辦作為或偵查結果。檢察官對於偵辦中的偵查個案,沒有向法務部長報告或取得部長同意的義務,法務部長也不可以對檢察官偵辦中的個案指手劃腳、下指導棋。過去,就曾經有法務部長疑似關說偵查中個案,因而黯然下台的前例。(註:馬英九前總統任內)
所以法務部長依法不得插手個案
也就是法務部長依法不得介入個案
否則干預就是違法
會面臨司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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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喔,不是這樣子
賴區特哪可能讓他當,查一個結果整個民
進黨一半去土城,能看嗎?
不可能的事就別想喇
有沒有想過 總統是被查的對象 ?
為啥要讓他當...一廂情願喔
但是賴清德不是你啊 他是萊爾校長
還是當立委比較自由
夠資格就吳宗憲阿
給他當可是檢察官都不聽他的會怎樣
當地下總長啊 黨怎麼會沒招
你當賴白癡嗎,如果賴真的這麼幹了
還不被後面金主幹死
2025的笑話:法務部長不能插手案件
法務部長不能干涉個案 但可以要求辦案
效率 而不是像現在2套標準
而且總統任命有在跟你管資格哦 看看現在
在位的 有人是完全符合資格嗎?
其實有欸!這是法律規定
爆
Re: [新聞] 檢拒勘驗偵訊朱亞虎光碟 扯「訴訟經濟考量」 柯文哲怒飆我YT剛剛跳出大場面 黃國昌質詢法務部長 法務部長一直在那邊繞 一直在那邊護航 黃國昌問說![Re: [新聞] 檢拒勘驗偵訊朱亞虎光碟 扯「訴訟經濟考量」 柯文哲怒飆 Re: [新聞] 檢拒勘驗偵訊朱亞虎光碟 扯「訴訟經濟考量」 柯文哲怒飆](https://img.youtube.com/vi/vjJJFuQOpXs/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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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是考不上檢察官嗎,把立委當檢察官我看黃國昌主張的司法改革都很奇怪 像是之前喊說 我要去當法務部長 把所有貪官汙吏 這些罪犯都掃蕩一遍 但法務部長沒這職權啊..你要偵查犯罪是檢察官、檢察長、檢察總長在做的事 法務部長就行政職,人事任命、要不要槍決死刑犯而已 還是黃國昌想去利用人事任命權來 干涉指揮檢察長辦案 ? 太扯了吧 這三小司法改革18
[討論] 如果黃國昌當檢察官態度會怎麼樣?身為前蔥粉 我記得以前國昌老師好像有說過 他有個夢想是想進入檢察體系 偵查追緝 為民申冤 懲奸除惡 甚至好像還有說過 如果有幸進入行政法務相關部門![[討論] 如果黃國昌當檢察官態度會怎麼樣? [討論] 如果黃國昌當檢察官態度會怎麼樣?](https://i.imgur.com/QgKLZzr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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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找當法務部長黃國昌笑了狂道謝 學欸不是 法務部最主要的職責是處理司法行政還有統率檢察權 阿黃國昌研究的領域主要是民事程序法,也基本上沒有在檢察體系待過 現在的法務部長講幹話歸講幹話,但好歹也是從基層檢察官上來的,多少知道檢察署的困境 阿黃國昌回國後就教職待好待滿+立委 沒了 不就剛好是板上最討厭的那種躲在象牙塔裡面的蛋頭學者![Re: [新聞] 柯文哲找當法務部長黃國昌笑了狂道謝 學 Re: [新聞] 柯文哲找當法務部長黃國昌笑了狂道謝 學](https://i.imgur.com/bSOyqkN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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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法務部長照理說不能對個案下指令吧我記得以前讀書的時候 老師有說過照理說法務部部長不能指揮個案,法院組織法有相關規定,只提到檢察總長、檢 察長的指揮監督權 當然這只是正常情形下,實際情形又不同 過去發生好幾次法務部長干涉個案的爭議,引起學者跟法界批判3
[討論] 偵查不公開查到洩密者了我韓粉 最近偵查案件頻頻洩密給記者 黃國昌在質詢法務部長時 檢察總長向黃國昌報告 總共抓到15名警察洩密2
Re: [新聞] 黃國昌咆哮劉世芳「為何知道我被恐嚇」「雖法務部隸屬行政院之下,惟法務部長對於檢察機關之指令權(學說稱為「外部指令權 」)應有一定之限制,檢察官於刑事個案本於司法專業行使職權時,法務部長應予尊重, 不得干涉。檢察一體僅限於行使檢察職務之檢察署,上命下從之報告義務,僅限於檢察署 內部體系,此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修正第3項規定,於立法理由即敘明原規定「不得公開 揭露」定義不明,故修正規定為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1
Re: [討論] 法務部長鄭銘謙指示嚴辦圖卡案?!法務部長只有「檢察行政」的權限,其範圍 在「政策規劃、法規研擬、指導及監督」等行政事務,而不涉及個案的偵辦方向、偵辦作為或偵查結果。 檢察總長才有權力指揮個案偵辦,並能收取偵辦中案件轉給其他檢察官。 法務部長並非檢察一體所指涉之對象。1
Re: [討論] 法務部長鄭銘謙指示嚴辦圖卡案?!OK,算我說的不夠精確 但法務部長指示檢察長或檢察總長進行偵查總可以吧!不要忘記法務部對檢察署有 政策指揮權,而依刑事訴訟法第 228 條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 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法務部長告知檢察機關犯罪嫌疑,檢察官即應主動 偵辦,這樣就不涉及個案指導了吧!
[問卦] 法務部長跟檢察總長的產生都綁定總統!?如題啦 阿肥今天閒閒沒事看到檢察一體 跟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產生了法律理解疑問 阿肥看檢察一體的內部關係是上命下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