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179個台籍詐騙犯被摘器官 你們ok嗎?
※ 引述《kinve1014 (黑松可樂)》之銘言:
: 有179個台籍詐騙犯被送中國了
: 有很多報導都證實中共會摘人器官
: 假設這179個詐騙犯齁
: 送去中國後被摘器官
: 各位可以接受吧
以人性的基本面來說
不管是哪個國籍(戶籍)、無論有無達到罪大惡極的情事,人權方面必須要有所顧慮,照單全收的話,一定會大意失荊州
且雖然中共修過法律,但總不能完全相信他們的諾言
畢竟他們未曾有任何實證,得以反駁坊間不斷流傳的言論,而如果對表面功夫盡信不疑,放鬆警惕後必定覆水難收,沒人能阻止他們的暴行。
更何況,中國不必然是「未審先判」橫行的國度
其法律可能具有比台灣更優良的懲治效果,但如果權衡一切利弊(尤其「密醫」問題),恐怕只能以「兩頭不到岸」作結...
順帶談推文:
: 推 love80: 台灣人每年被騙了幾百億,這些人不用付出 223.138.129.98 04/14 12:38: → love80: 代價嗎 223.138.129.98 04/14 12:38: → love80: 台灣法官直接放人,各位覺得可以嗎 223.138.129.98 04/14 12:38
除了近期的林某、鍾某之外,其他類案嫌犯有如此高調過嗎?
要進一步檢討台灣法官之前,問題需算在地檢署未及時發現的責任上,來不及糾正錯誤,責任應共同負擔、非一方之惑這般簡單...
與其相信中國更有效應對,不如呼籲檢討法律來得更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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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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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irent 車禍今天的事實是 一、和運(出租人) 出租車輛給承租人使用 二、約定不得由非承租人駕駛 三、承租人允許第三人駕駛 四、第三人於駕駛車輛時發生事故 車輛毀損 產生物損及營損![Re: [心得] irent 車禍 Re: [心得] irent 車禍](https://i.imgur.com/kTa81CF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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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法官裁定無羈押必要 最後逃走 法官無責任?請問一下 台灣法律對於司法官算是很寬鬆的 除非是被抓到有收錢 其他職業都有 業務過失 法官裁定無羈押必要 最後嫌犯逃走 法官無責任嗎?5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其實陸委會引用中共法律為據我本以為是新聞唬爛的 結果去查了一下 靠~還真的有耶![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https://i.imgur.com/noK6DR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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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柬埔寨逮捕數百陸台人蛇 我爭取國籍犯嫌想到當年肯亞詐騙案 真是不禁唏噓阿 現在都不流行救回詐騙犯了嗎?? 當年一堆人罵得多爽 甚至還隨意扣人帽子 管碧玲:法務部不召開國際記者會說明肯亞案,是怕激怒中國嗎? 林昶佐:馬英九只會震怒抗議!![Re: [新聞] 柬埔寨逮捕數百陸台人蛇 我爭取國籍犯嫌 Re: [新聞] 柬埔寨逮捕數百陸台人蛇 我爭取國籍犯嫌](https://i.imgur.com/FfPWj4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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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籍陸配是用哪一國法律的八卦??如果我沒記錯,中華民國憲法是1946年12月 通過並頒布的,當時已經收回台灣主權了。 可能有些人歷史不太及格。 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難,依據現在的中華民國 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
Re: [問卦] 為什麼法官裁定可以兩套標準 ?為什麼喔 因為法律人99%都是垃圾阿 更何況是法綠人 反正背後有党跟40%的支持 根本沒在怕 柯被關 他們笑哈哈 升官發財, 柯無罪 他們也不會有任何責任 再說一次 法律是一群害怕被起義的人起草的 例如台灣人民不能擁槍 法律人就是垃圾 毫無疑問1
Re: [新聞]對比陳時中對國籍的說明 游淑慧:小明如此→ s81048112: 因為小明要台灣/中國 2選一 150.116.130.119 12/06 20:00 依照中華民國法律 小明有國籍 沒有的是戶籍 而中華民國又沒有承認叛亂的中共政權 所以沒有台灣/中國 2選一的問題在 所以再繼續護航啊![Re: [新聞]對比陳時中對國籍的說明 游淑慧:小明如此 Re: [新聞]對比陳時中對國籍的說明 游淑慧:小明如此](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討論] 立法委員要擴權當法官 還未審先判今天在立法院 海委會為了改標題被罵了藐視國會 撞船與碰撞二則在法律的責任歸屬確實有所不同 一般警察在追捕犯人 不管是海上或是路上 通常不會直接去衝撞嫌犯的車子
Re: [新聞] 陸委會:註銷大陸戶籍不等於喪失中國國籍:「戶籍」與「國籍」是不同法律概念,外界不應刻意將這兩個概念混淆或置換。 賴清德都可以說9成台灣人要下架共產黨 那台灣政府根據中共法律也是很正常的 原來中共才是台灣背後的那隻手 抗中保台,要下架的是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