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借不到廁所」頻砸店恐嚇 控二度報警沒
※ 引述《shawnm80 (80)》之銘言:
: 記者 顏聖芬 / 攝影 陳世明 顏睿陞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 https://youtu.be/Uxnb1KJsF2Q
: 警方已對李姓男子實施管束,但因為他現場情緒失控,不適合進行逮捕??
: 這什麼意思??有人能解釋下嗎
如果按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文字來看:
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 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這部分警方是的確做了
但來到「逮捕」方面,在該法規中,似乎為有明文規定,警方的權力似乎未及於「逮捕」(白話一點來說,警方只能留置、管束行為人)
而且就算要逮捕(甚至是拘提),在非緊急狀況下,必須先獲得法院或檢察署的批准,才可以執行
加上當下似乎不符合「現行犯」的條件(警方到場的時候,行為人沒有進行誇張的破壞作為,頂多只有言語上的衝突而已)
還硬要逮捕的話,遇到提審就說不過去了
不過整件事既然已經過去,除非未來再有類似行為,否則就此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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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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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還真嚴
噓
這不算現行犯?你到底在說什麼?
噓
都當面打人了
→
警專現在選擇題全猜C差不多就能上了齁
→
期待什麼
噓
你先搞清現行犯的定義,好咪!
噓
平常攔檢回個嘴就大吼妨礙公務壓制上銬
→
逮捕,現在碰到這種大隻大聲的就縮成這
→
樣?警察喔?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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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阿北拒絕夜間偵訊、逮捕,提審第 100-3 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 限︰ 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 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12
Re: [新聞] FB發文稱買到「黑綠臭蛋」 新北男被逮警方辦案實務 跟 你念刑訴其實差距很大啦 就算這個Case 雖然媒體寫逮捕 實際上警察絕對不是用拘提或逮捕 這位先生啦 拘提要用拘票 逮捕也有一堆限制 正確說法是 警方直接上門親自送 詢問通知書啦![Re: [新聞] FB發文稱買到「黑綠臭蛋」 新北男被逮 Re: [新聞] FB發文稱買到「黑綠臭蛋」 新北男被逮](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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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浩克事件,法盲請進浩克事件其實很簡單, 關鍵在於逮捕時間軸,以下細細分析。 警方現場不管是用警棍還是用拳頭尻, 法律上叫使用強制力, 什麼時候可以使用強制力?3
Re: [討論] 難道社工不該被上銬嗎?!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一項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 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Re: [討論] 難道社工不該被上銬嗎?! Re: [討論] 難道社工不該被上銬嗎?!](https://i.imgur.com/TcOYwmX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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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灣警察訓練很差?肌肉男都裸上半身了 能藏武器就那個小褲褲 套一句特殊刑事課熱褲刑警的名言 “男人股間的突起不可小覷” 雀食可能從小褲褲中掏出兇器3
Re: [閒聊] 社工上銬這件事「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廿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時,如遇到抗拒留置、有攻擊或毀損 行為之虞、有輕生與自傷的可能時,得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的戒具。 「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七條:當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被拘提或逮捕時,經 審酌其「精神狀況」、「身體狀況及相對戒護能力」,以及「所犯罪名」,得使用戒具。 看起來社工可能口袋藏有攻擊性武器
Re: [問卦] 現行犯在派出所可以有多爽?現行犯的逮捕不以案發當下人民自力逮捕才算 只要在案發當下通知警察警方 由警察警方施行逮捕也可以構成現行犯 現行犯的範圍很廣從極重罪、重罪、輕罪、極輕罪等都可以構成現行犯 當年甚至因為網路P2P下載案件 警方甚至可以到大學校園逮捕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