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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將妙天千萬現金行李箱交給橘子 柯文哲「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將妙天千萬現金行李箱交給橘子 柯文哲「作者
erspicu
(.)
時間推噓 6 推:8 噓:2 →:31

※ 引述《br06 (烤聲)》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張文川
: 3.完整新聞標題:
: 將妙天千萬現金行李箱交給橘子 柯文哲「不爭執」了

原本以為這1000萬 是政治獻金 只要用於黨務或是選舉上
並沒有啥問題 但政治獻金有金額限制也要申報
超過每年法規上限或是沒如實登記 大不了就是行政裁罰

結果 你他媽的 這根本也不是政治獻金 是捐獻給新故鄉協會
NGO單位的錢 根本也不受到政治獻金條件限制

所以一個人爽捐給基金會多少錢 從頭到尾合法的事情
柯P幹嘛要爭執? 爭執合法合理的事情?
捐錢給NGO還可以節稅 人家爽給關誰屁事啊?
到底是有啥毛病? 媽的

對拉妙天形象沒那麼好 反正信徒甘願當韭菜 宗教捐獻也合法
人家信眾至少買到情緒價值和精神信仰 人家就是心甘情願
不然你可以自創宗教去當師傅試試看阿 看你能不能找到信眾
人家莊園跳佛舞的都能夠有信眾了

至少比民進黨陳歐珀跟IMB詐騙集團鬥陣在一起
拿骯髒錢好了不只一萬倍 人家妙天賣的是情緒價值和信仰
詐騙集團吸的是一般老百姓的錢 搞到一堆社會悲劇

而且這件事情之前就報導過 也澄清過
檢察官提這個用意就是在混淆社會輿論而已
然後檢察官又腦袋壞掉 要傳喚妙天? 根本不是在辦案
想辦法給綠黴給造謠炒作 想辦法抹殺柯p人格而已
惡劣到極點 一群垃圾

今年一月份某新聞節錄:

謝立功將參選民眾黨中評委,他今上POP Radio《POP搶先爆》節目,接受主持人康仁俊專訪時,針對柯案牽扯出妙天捐款千萬元現金給新故鄉智庫,且皮箱是由「橘子」許芷瑜拉走等情事,謝立功表示,智庫成立時他已經離開黨中央,募款過程他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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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248.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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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rspicu (182.233.248.16 臺灣), 07/10/2025 21:02:05

d12345631 07/10 21:01妙天跟京華城有個屁關係 北檢就是噁爛

l397 07/10 21:07第一天認識綠共?

TCSSH 07/10 21:10如果真的是捐錢給NGO 那抹黑的媒體真的是很

TCSSH 07/10 21:10沒有媒體道德

crazydj 07/10 21:12狗檢後面不是缺德賴,這些狗敢這樣辦案??

ispy03532003 07/10 21:13你這樣會害那些拿著三明治新聞自慰

ispy03532003 07/10 21:13好幾遍的青鳥仔射不出來了

tanby 07/10 21:17這個本來就合法 違法妙天早當被告了吧

WineCoffee 07/10 21:20用一些事來和稀泥,讓人無端被羈押一

WineCoffee 07/10 21:20年,真的超缺德!

boboking2 07/10 21:38叫橘子回來 不然你打得再多都沒用 柯

boboking2 07/10 21:38

boboking2 07/10 21:38誰的那麼正當 橘子在哪啦

k7117836 07/10 21:48叫你他媽的橘子回來救土城垃圾不就好了

k7117836 07/10 21:48? 笑你不敢啦

k7117836 07/10 21:49是說不要懷疑國蔥弄死柯屁的決心

cyberevo 07/10 22:48有把話塞你嘴巴裡的檢察官,誰敢回來?

gliga 07/10 23:06有沒有義守學店仔是法盲的八卦

我曾經讀哪裡不關你任何事情 我已經畢業大概10多年去了 在那邊肉搜人很沒品 把正確資訊傳達 突破資訊落差的屏蔽 盡自己一份力量去改變國家 這是我的信念 不公不義的事情 我看不下去而以 拿司法跟媒體在迫害政敵 這就不是民主法治國家該有的常態

※ 編輯: erspicu (182.233.248.16 臺灣), 07/10/2025 23:52:32

gliga 07/11 02:08先告訴我基金會是純公益還是政治目的?

gliga 07/11 02:09「政治人物試圖以基金會名義掩飾金流,

gliga 07/11 02:09在司法實務上若金錢實際用於選舉政策目的

gliga 07/11 02:09未進政治獻金專戶且未申報,

gliga 07/11 02:09就屬違法行為。」

gliga 07/11 02:09這幾年院檢聽過好幾次你口中的

gliga 07/11 02:09「正確資訊」當理由啦 嘻

最會搞基金會 在那邊搬來搬去的不就民進黨 新故鄉智庫什麼性質你就自己google 好像就是討論國家發展政策的智庫團 至於捐獻是否有挪作政治選舉之用 除非你有證據指控 不然都只是你的揣測 再說如果真的挪用 那也就是行政罰鍰而已 我也覺得如果超過政治獻金上限或是沒申報 該罰就罰阿 不然是怎樣 然後這就跟京華城案沒啥關係 不知道混在一起談做什麼

※ 編輯: erspicu (182.233.248.16 臺灣), 07/11/2025 02:21:34

hulu63 07/11 05:16你肯定不會使用google, 所以沒有查到新故

hulu63 07/11 05:16鄉協會是柯文哲指示李文宗成立,然後這個

hulu63 07/11 05:16協會的銀行帳戶還是李文宗和李文娟管的。

hulu63 07/11 05:29所以這1000萬不是單純的未申報補申報就可

hulu63 07/11 05:29以解決的,而是涉及私吞侵占政治現金的罪

hulu63 07/11 05:29

新故鄉智庫協會歸協會,民眾黨歸政黨,協會誰成立的,協會帳戶由誰管, 並沒有衝突,兩個就獨立組織.柯P募款,如果想交給黨務.選舉使用, 就是交給政治獻金專戶,如果是募捐給協會,就是交給協會,所以到底是有什麼問題? 看不懂你的邏輯.

hulu63 07/11 05:35這筆錢和國民黨民進黨處理政治獻金的方式

hulu63 07/11 05:35不同,並不是先進到政黨政治獻金戶頭再由

hulu63 07/11 05:35政黨捐給基金會,而是直接由柯文哲轉交李

hulu63 07/11 05:35文宗等人轉入基金會帳戶的

hulu63 07/11 05:42你所謂沒有申報就補申報然後罰錢,這個前

hulu63 07/11 05:42提是妙天的1000萬有先進到政治獻金專戶卻

hulu63 07/11 05:42又沒有造冊申報才能適用。

這一筆錢就是給智庫協會使用,當然他媽的不是先進到政治獻金戶, 給協會使用要先入政獻專戶是什麼邏輯? 至於入到協會的募款, 實質上的使用用在協會還是有挪移到選務或是黨運作,這又是另外一回事, 目前沒有證據說有這個問題,就算實際上挪用於黨務,那實質上是政治獻金, 就是規避政治獻金申報管理上問題,行政上的懲處而已. 明明就是很簡單的邏輯,硬是要用那種很奇怪的牽強解釋, 簡單複雜化邏輯又不通,強加硬扣罪名,重點事情一碼歸一碼, 這到底關京華城案什麼事情?偵辦京華城案請妙天是要證明什麼? 這邊就已經說得很清楚,沒必要再解釋更多.

sted0101 07/11 07:57綠狗覺得不對,就mail給北檢說要當證人

※ 編輯: erspicu (27.52.162.95 臺灣), 07/11/2025 09:19:03

jacky920 07/11 09:26上面幾個青鳥故意在那邊混淆視聽,實在

jacky920 07/11 09:27有夠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