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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認了黑熊學院收AIT贊助!沈伯洋扯:大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認了黑熊學院收AIT贊助!沈伯洋扯:大學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14 推:15 噓:1 →:20

※ 引述《Oni028 (Godzilla)》之銘言:
: 國安法第 2 條第一點:
: 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 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
: 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 我就好奇這個政府會不會辦狗熊部隊沈伯洋?

沒要討論政治

想討論法規

這邊國安法寫的很清楚

主要是在"組織"兩字之上

說白話一點

就是只要是台灣人

都不能收國外的錢,來經營組織

如果就這個案例來看

某教授收錢做研究,合法

因為是個人行為,跟組織無關

但如果某教授收錢,不僅做研究

還有幫忙成立發展在台灣的組織

那就違法





不過問題來了

國安法上的組織

到底具體定義到甚麼程度?

事實上

公司算不算是一個組織?

研究機構算不算一個組織?

事實上都算

所以外資企業,或者跨國企業

譬如輝達來台設研究中心

資金哪來的?必然是輝達給的

那收錢成立研究中心的是誰?高機率是台灣本地人

所以這個收錢成立研究中心的行為

相當程度上其實都違反了國安法第二條嗎?




因此

我覺得不提現在新聞的單一事件

現在國安法第二條的定義相當的語焉不詳

這種沒有精確定義的東西

最後都變成法官的心證來決定是否違法

這罰則滿重的耶

國安法第七條

為大陸地區以外違反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且未遂犯也要罰

不能說明自己資金合法來源者也要罰

範圍可是相當大

差不多只要檢調懷疑你有問題

你就必須要"自證己無罪"

無法有效合理的說明

譬如顏同說的:我老婆當妓女賺來的

或者是,給出的說明檢調與法院不認同

法官:請說明你老婆在哪間妓院上班?一天工作多久?
平均收入多少?可有發票明細或繳稅紀錄證明?

恭喜,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極權統治者而言

這條法令操作空間未免也太大了吧?





我認為如果要修法的話

應該要明確列出具體行為

譬如關於政治之宣傳、研究之組織

像是啥智庫啊,民調中心啊,媒體業啊

此外

對於所有的宣傳類

包含廣告

都應該要規定明確揭露資來源

事實上台灣很多虛假廣告

而法規已經有明確規定政令宣導必須要揭露

但轉手的類型則無法規管理

譬如,政府開標給某公關公司宣傳xx活動

xx公司做的宣傳就不見得有揭露其實是政令宣導

這其實是違背立法本旨的

且現在又有外國認知作戰問題

合理應該要求用一定規格的浮水印標上自己是公關廣告媒體公司

而這些公司必須要定時公開財報與流水

讓所有人都可以到政府網頁上

查詢某公關公司資金來源狀況




說真的

與其每天在那邊洗說甚麼認知作戰啊

要人民養成分辨能力之前

相關制度上

有沒有辦法協助人民自我去查證?

如果今天案上訴內容要求全公開

至少第一時間接觸訊息的人

馬上就可以看到這訊息來自於xx公關或廣告公司

就可以初步判斷是文宣了

其次

財報與流水公開

就算有心人轉手再轉手

人們要查證至少也有脈絡可循

看到某公司的資金來源都來自於兩三間公司

而這兩三間公司的董事長或經營者都是來自於xx國,xx黨

那文宣的立場也就很好判斷

且公開這些資訊

對媒體業本業也沒有甚麼影響

就是讓一些見不得光的地方公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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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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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a306 03/11 10:43 洗腦學院

jknm0510a 03/11 10:44解釋權在党身上,党說你違反就違反

overno 03/11 10:45人家有党證

henry46277 03/11 10:45看來跟 助理費一樣 又是 打擊政敵

Mradult 03/11 10:45修法會打到自己人很不方便,現在這樣黨

henry46277 03/11 10:45用的法條 真噁心啊

Mradult 03/11 10:45說了算比較可行

boboking2 03/11 10:47上面不就標明敵對勢力 美國阿爸又不是

boboking2 03/11 10:47 藍白在叫什麼叫

tenka92417 03/11 10:49國安法沒有限制僅限敵對勢力

embeth0925 03/11 10:49果然就會有樓上的言論出來wwww

babuarea 03/11 10:49總有一些眼殘鳥忽略外國這2個字

第七條也明定 為大陸地區以外違反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tenka92417 03/11 10:508樓是看不懂國安法第二條?

Roxsoulee 03/11 10:50民進黨的人不用擔心啦,他們最懂怎

Roxsoulee 03/11 10:50麼合法賺錢,你也拿他們沒辦法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3/11/2025 10:51:35

BaRanKa 03/11 10:52某樓明顯是大家眼中的敵對勢力

AndyZer 03/11 10:52笑 B開頭的是民進黨黨員吧

cool10528 03/11 10:53不會罰啦

alex5566 03/11 10:55司法看到顏色會自動轉彎 也不是第一次了

ggttoo 03/11 10:55民防組織也是組織阿

boboking2 03/11 10:55民進洞就是看藍白 沒有啦 嘻嘻

ggttoo 03/11 10:56以後還會轉型蓋世太保當然是內亂外患

DimlyLit 03/11 11:02抬頭挺胸交配、收錢

new71050 03/11 11:06說個笑話台灣法治社會

v19791119 03/11 11:17你不懂綠,是柯就關是綠就放,標準一致

zeonic 03/11 11:46教授申請補助要提計畫,計畫通過要交各種

zeonic 03/11 11:46報告。那請問大教授計畫裡都打算作什麼研

zeonic 03/11 11:46究「工作」?成果在哪裡?經費怎麼編怎麼

zeonic 03/11 11:47用?怎麼核銷?拿出來給大家看一下啊!

Chen7 03/11 12:09黨只要大家知道黨講的是對的就好了

starchiang 03/11 12:51不然你要投國民党?

kanokazurin 03/11 13:15某樓目洨還跳出來給人笑

genaro 03/11 14:02

marke18 03/11 15:04推 一直以來這種修法調整都很慢 幾不作為

computer3314 03/11 17:22這就是法官心證啊 黨要搞誰就搞誰

godchildtw 03/13 01:25黨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