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疑連署洩個資...張淵翔交保抗告高院擬今裁定 2戶所主任
※ 引述《blueadam193 ()》之銘言:
: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 基隆地檢署偵辦罷免民進黨市議員鄭文婷「死亡連署」案,基隆市政府前民政處長張淵翔: 利用民戶政系統查詢連署人,涉嫌洩露個資40萬元交保,基檢提抗告高院預定今天有結果: 。市調站昨約談中正、戶政兩區戶政所主任江鑒育、林芬芸及一名科員,並複製戶政事務: 所機房戶政系統電磁紀錄,清查還有誰查詢過;2名主任各10萬交保、科員3萬交保。
經部分媒體掌握,高等法院就地檢署不服「不羈押張淵翔」處分之抗告案的裁定結果已經出爐: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摘要)
一、經合議庭審理,基檢主張張淵翔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 用個人資料、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之虞。考量 張淵翔於原審羈押訊問中,對於羈押聲請書所載的犯罪事實均已坦承,且相關證據經 扣案,檢察官除未能提出張淵翔經原審命具保後,有再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的事 證外,也未釋明究竟有何尚待調查的客觀事證可能遭湮滅、偽造、變造。
二、原審所酌定具保金額新台幣四十萬元,並無明顯悖於比例原則,且一併對張淵翔限制 住居以防範逃亡,對張淵翔應已有相當強制性,足為羈押的替代手段,認定檢察官抗 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就目前的情況看來,「無限抗告」終有面臨失敗的時候
這次無法羈押到已經請辭的民政處長,只希望在具保期間能不要亂改證供、不要搞到有任何「足以撤銷保釋」的任何詭異行為
如果不把握這個大好機會,後果可是不堪設想的,這相信不管是當事人,或者是地檢署、法院,基本上應有所認知、知所進退。
「偽造文書」能延燒到政府機關,還真的很厲害、且沒人知道神通廣大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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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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