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幹你娘!民進黨押人取供上癮了喔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剛剛最新消息
: 台南國民黨黨部兩個人被檢察官聲押
: 因為他們兩個涉嫌偽造文書 個資保護法
: 草你媽的民進黨是押人取供上癮了喔
: 現在是不羈押不會辦案喔
: 羈押要件
: 犯下死刑、無期徒刑,或是案件的最輕本刑為5 年以上有徒刑
: 偽造文書
: 個資保護法
: 哪一個符合最輕本刑五年以上
: 幹你媽的太誇張了啦
: 以後你各位小心點啦
: 可能隨便一個公然侮辱 亂丟垃圾
: 都直接先羈押你三個月再說
刑事訴訟法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但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情形,檢察官應到場敘明理由,並指明限制或禁止之範圍。
另外他除了 涉嫌偽造文書 個資保護法
還違反選罷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98-2 條
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我是覺得
民進黨這次押人取供真的會上癮
因為
後面還有一大串肉粽等著
--
個資法第41條也是5年以下。
以前民進黨不抓而已 是這次垃圾國民黨
民眾堂太誇張 讓人不爽
不用向社會大眾展示證據押人的國家根
本是極權國家
樓上是想要變成文革國家嗎?
讓法官檢察官被全民公審,相信你很喜歡呢
只有法西斯跟納粹才會私相授受就限制
身為人的基本權利
藍白腦的法律見解真的很獨特呢~_~
只要不合你意就是無效證據是吧
人家法官准押都有留紀錄,事後都要受檢驗的
阿也只有草草以為人家法官會拿職涯開玩笑
最愛廢死的民進黨難道會支持死刑執行
後再來人道救援
以前國民黨不知偽造多少次了 現在才踢到鐵板
把朱立倫也抓起來,掰屁眼掰到肛門爛掉
1X
首Po剛剛最新消息 台南國民黨黨部兩個人被檢察官聲押 因為他們兩個涉嫌偽造文書 個資保護法 草你媽的民進黨是押人取供上癮了喔 現在是不羈押不會辦案喔15
台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認莊姓被告供詞與其他共犯所述不同,本案尚有疑似共犯未到 案,被告2人及其他共犯參與犯罪情節及程度待釐清,被告2人在黨部身分、影響力及查獲 證據內容,認有滅證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參酌本案涉犯情節及對社會秩序造成影響, 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等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3
有時候真的覺得這些KMT青年軍蠻可憐的 不知道連署書違法有多嚴重 去年議長收押交保的新聞都沒看 是以為自己的後台有硬到比地方派系還要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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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IBIZA網友請進今天最後的一篇文就送給你了 噓 IBIZA: 可憐 關鍵點大家都講了 你律師法助貼出來111.240.211.108 09/02 06:04 → IBIZA: 反而被看笑話111.240.211.108 09/02 06:04 → IBIZA: 鄭拿錢去還是早就被掌握的 家裡搜到錢是另111.240.211.108 09/02 06:06 → IBIZA: 外又搜到的111.240.211.108 09/02 06:0612
[討論] 「有羈押理由,但沒有羈押必要」啥意思?誒誒誒 羈押的理由不外乎如下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 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16
[討論] 來猜看看會不會被羈押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7
[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我在說太魯閣出軌案的那個主嫌被法官50萬交保啦! 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6
Re: [新聞] 街頭爛醉踹飛女童「一路追打回家」 憲兵踹小孩很可惡沒錯啦 但本案真的有達到羈押標準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7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這篇廢文 單純賺P必用 其實 檢察官 或說 北檢 也只是在做他們的工作而已 查不到證據5
[問卦] 我朋友被羈押 沒辦法幫他護航了吧??安安 通常被羈押都是犯罪嫌疑重大、事證明確 或是下面這三點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3
[討論] 感覺越來越有羈押的必要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 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 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推 cagepig: 證據充足還需要羈押??? 新北 02/27 14:36 那個可以去讀一下羈押的法條他是如何規定的 不要靠自己想像法律好嗎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 台南地院違法羈押!!!! 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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