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 刊載者:林佳龍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683&pid=50249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刊載者:林佳龍委員 刊載日期:2012/09/18
案由: 本院委員林佳龍、劉櫂豪、陳亭妃、陳歐珀、管碧玲、許智傑、黃偉哲、劉建國等29人,為健全立法委員獲取其行使職權所需資訊之真實性、完整性與充足性,以提升立法品質與國會監督,故必須賦予我國立法院以更堅實之資訊調查權,並建立更為完備之質詢、文件調閱與委員會公聽會制度,據以有效輔助立法院各項憲政權力之行使與憲政功能之發揮,追求具備成熟民主國家之國會基本建制,爰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林佳龍、劉櫂豪、陳亭妃、陳歐珀、管碧玲、許智傑、黃偉哲、劉建國
連署人: 李應元、吳宜臻、吳秉叡、林世嘉、陳節如、鄭麗君、蔡煌瑯、姚文智、尤美女、葉宜津、許添財、蔡其昌、段宜康、李昆澤、魏明谷、李俊俋、何欣純、薛 凌、邱志偉、高志鵬、張曉風
一、修法緣由及改革目標總說明
我國立法院之權限與功能迭經七次修憲以及相關國會法規之制定與改革,近十餘年來已有顯著之進步,粗具成熟民主國家之國會的基本建制。惟吾人稍加檢討即可發現,立法院迄未獲有必要而且適切的國會調查的權限與配備。這項制度缺失致使立法委員往往無法充分獲得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進而在相當程度上弱化了立法的品質以及各項國會監督、制衡機制的效能。
1. 由目前立法院之運作現況觀之,各委員會開會時得邀請政府人員列席並就所詢事項說明事實或表示意見。此舉一般認為係立法委員監督其他政府部門施政的一種方式,亦係立法委員獲取其行使職權所需資訊的一種管道。惟此項委員會列席詢答機制之運作,完全仰賴立法委員以預算、法案審議等權限之行使換取列席人員之合作;一旦政治壓力有限,此等詢答難免流於形式,或者實問虛答,而無法有效達到進行詢答之目的,徒然浪費時間與資源。
2. 立法院文件調閱權限之目的既在協助立法委員釐清、確定與立法院職權行使相關事實之真相,法制設計上自應以讓立法委員得以適時獲得必要而且充分之相關證據資料為原則,例外方以個別特定之具體正當事由限制調閱權限之行使客體。惟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現行立法院文件調閱權所及對象竟僅限於政府機關所掌有之資料,完全不及於所有非政府部門所有資料。此項規定實過分限縮了立法院文件調閱權限所及客體範圍,嚴重背離成熟民主國家國會調查權限之建制原則。
3. 依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受調閱要求之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提供、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立法院僅得經院會之決議,將之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此項規定將妨礙立法院調閱權行使情事之處罰,完全委諸監察院與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非僅效果薄弱而且曠日廢時,並不足以確保立法院調閱文件之正當要求獲得受調閱機關即時而且適正的回應。
4. 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設有委員會公聽會之制度,而該類公聽會舉行之次數亦相當頻繁密集,儼然已成為立法院日常活動之重要部分。然詳究之,除「公聽會」一詞外,其性質、功能與運作方式,實與其他民主憲政國家所採行之國會聽證制度相去甚遠,充其量只能營造問政氣氛,無法發揮應有的資訊獲取功能。
綜上,為賦予我國立法院以更堅實之資訊調查權,並建立更為完備之質詢、文件調閱與委員會公聽會制度,據以有效輔助立法院各項憲政權力之行使與憲政功能之發揮,爰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后,其修正重點如下:
1. 明文要求被質詢人(含委員會列席備詢人員)與公聽會出席人員應如實答復,不得隱匿或虛偽陳述, 復對向立法院做虛偽陳述或提出虛偽不實之資料等行為, 課以刑罰, 據以確保國會調查所獲資訊的真實性(草案第二十五條、第五十六條之二、第七十五條之二)。
2. 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五號與釋字第五八五號等解釋之意旨,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即得要求有關機關就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爰刪除現行法有關組織調閱委員會與調閱專案小組之規定,改由院會與各委員會直接行使文件調閱權,據以排除對於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不必要的程序限制(草案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
3. 為使立法院得以充分獲得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資訊, 從而善盡其立法與監督等憲政任務, 爰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之意旨並參考成熟民主國家之相關立法例, 擴大現行立法院文件調閱權所及客體範圍, 使立法院亦得要求法人、人民團體及個人提供與立法院職權行使相關之文件、資料(草案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
4. 強化對於無故拒絕出席、答復或提供受調閱資料等妨礙立法院調查權行使情事之罰則。除維持現行法有關移送監察院糾彈及公務員懲戒之措施,新增罰鍰處分之規定(草案第七十五條之一)。
5. 明定於公聽會出席陳述證言、提供意見或相關資料者之程序保障,如事前予充分告知受公聽會議題及舉行目的、給予受調查人員相當之準備期間、准許出席人員接受法律協助、准許合理之拒絕拒絕證言、拒絕提供應秘密之文件資訊等之事由等,以強化當事人之基本權利保障,俾求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草案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五十六條之二、第五十七條)。
6. 為強化委員會公聽會之思辯審議, 使公聽會之舉行確實有助於釐清爭議、發現真實,
爰增設規定, 授權公聽會主席及出席委員對出席人員提出詰問, 或要求出席人員對質(草案第五十六條第二項)。
7. 未免公聽會之舉行流於草率行事,爰明文規定公聽會應作成紀錄, 並由舉行公聽會之委員會作成公聽會報告、刊登公報; 復規定立法院院會或委員會於相關決議作成時,應具體說明公聽會報告意見採納之情形或未採納之原因(草案第五十七條之一、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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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條之二
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四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五十六條之二規定,為虛偽陳述或提出內容虛偽不實之資料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本條新增。
二、為確保立法院調查所獲資訊之真實性, 爰增設本條規定, 對向立法院為虛偽陳述或提出內容虛偽不實之資料者, 課以適當之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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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又是你 做外交去嘍
卦點在哪裡
時空背景不同
又是黑龍
大批量大腦置換手術=換個位子
凸 那時候又不是民進黨執政 當然要過
時空背景不同 現在是違憲亂政
這版本很好,民進黨為何不敢用?
怎麼可以國會擴權 毀憲亂政
忍術: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這法是不能用來監督民進黨的,懂?
以現今角度來看都是中共同路人
不重要 他可以 你黑箱 違憲亂政 反民主
既得利益者的嘴臉。 有權有錢時,忘了初衷
黑箱 條文不清不楚 這法案過了我們就沒
有民主自由了!
黑熊綠共出擊 議事人員不敵 真有戰力
民進黨的版本 範圍比現在民眾黨的還要廣
昨是今非 笑死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啦
時空背景不同
綠能你不能
不可以監督冥禁党啦!!
話說 你內文的刊載者那邊有亂碼喔
這就是所謂的立場決定屁股
XDDDDDDDD
綠能你不能
之前黃國昌就挖出來講過了
綠能你不能 哪次不是綠能你不能
民進黨以前的提案
畢竟那時候不是民進黨執政
所以沒選上啊 怎麼了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綠能你不能
民進黨就是史上最無恥不要臉的垃圾集
合體政黨
所以當年誰反對? 嘻嘻
綠共:老子現在執政當然不能提國會
調查權
怎麼了嗎 屁股決定腦袋
時空背景不同 當年不民主 所以要擴權
可見沒有通過時的國會 都還算是有良心的
阿龍 嘻嘻
綠能你不能 講再多就浪費時間了
現在是民進黨為主 立委乖乖當橡皮圖章
至於擴大自己的職權圖利自己 哪顏色不會XD
時空背景不同
詐騙進步黨:時空背景不同 只有我能你不能
所以民進黨就是為反而反阿,然後還要扯
中國扯香港,媽的八年了早就看破手腳了
好嗎
綠畜集體失憶 笑死
時空背景不同啦
老立法圖利自己 打架賺薪水 立委減半吧
席次減半才會珍惜 人數也夠為人民發聲~
不需要有太多人有那麼大的權力 人民好監督
時空背景之術啊 不能監督DPP啊
既然通過了 就不要放養肥貓太多 幾隻即可
名醫:通過後會變成什麼怪獸國會?
時空背景不同,懂?
又再認...喔沒事
綠能
好可撥
問就是時空背景不同
黃狗盡忠,家奴稱幸
時空背景不同
時空背景不同啦,政治攻防啦,綠能你不能啦
佳龍:靠 又我揹鍋?
到現在還看不懂綠能你不能嗎?
一定是時空背景不同啦 哪次不是
以前那個言論自由法~執政後都裝死了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就說藍白想擴權啦 咦?2012
綠能你不能啦
東西放久會壞掉變質,法案也是啊
林佳龍你違憲
綠能你不能
綠色提出是正當,藍白提出是違憲
我反對十多年前的我
笑死
國民黨 你竟敢用我的魔法對付我
不意外啊 有夠噁
你不知道有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綠畜真他媽的噁心
民進党就是不要臉啊 洗腦40%
請問跟現在要修法的東西有什麼不一樣
嗎?
依據藍白的邏輯,當時擋了,為什麼現在
又覺得可以了?
要講幾次?綠能你不能!黑箱啦
時空背景不同 現在政治清明
原來是民進黨啊
曲棍球,笑死
當時有白嗎?
党不喜歡你這篇貼文
時空背景不同
時空背景不同 綠能你不能
時空背景不同 林佳龍有台灣價值
塔綠斑:這是哪來的假訊息啦,自己打
的再冠上民進黨的人名嗎
還沒有白營啊 大哥
笑死 黑龍出來打球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執政後就換了腦袋
失智仔:這一定是小草
這裡面好幾個立委都還在耶 臉不腫嗎
拿到執政權,爽到爆油
可憐哪 為了反而反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推
中共同路人+1
林佳龍出來啊
貼個立院連結 不然又要被說造謠
啊 我目幹 有貼 抱歉
笑死 哈哈哈
綠盾!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綠能你不能
不要忘了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在野時拿來限制當權者現在自己手握權力又
不肯放惹
和深綠長輩講這個要小心因為會氣到血壓飆
他們無法承認和接受原本是民進黨提的
下禮拜五
時空背景不同 謝謝
看死忠綠瞎喊毀憲亂政或擴權,覺得好
可悲
塔綠班總是不會讓人失望
時空背景不同
傳去threads啊 那邊大概又會忽略了
吧
時空背景 懂?
一起幫民進洞完成
理想 死去
迴力鏢飛不完
可悲r
12年了,終於飛回來了
綠能你不能
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時空背景不同
笑死 又是時空環境不同 所以當初自己
提過的現在拚命反對
民進党不針對過去訴求的反轉做出合
理解釋 就永遠沒有反對的正當性
12年的迴力鏢...佳龍你在哪
時空背景不同,那時國民黨執政,懂?
40%看到這種文章,直接躺在地上阿巴阿
巴裝低能
國民黨的官員會亂搞才需要這些
問就是時空背景不同
民進黨是多怕lie功德上去丟臉?
塔:典型認知作戰 中共同路人
啪啪阿
綠能你不能
當年又不是我們党在貪 當然要揭弊啊
當年又不是民進黨執政,現在民進黨執政
就不能這樣做
民進黨就是不要臉
民主失智黨,拿了政權在野說過的話
通通都沒有記憶了
台灣價值 民主 綠能
精障哥布林選擇性眼盲
時空背景之術
我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
時空背景不同,與時俱進
塔綠班又再自打臉了
時空背景不同了www
綠共塔綠班就是綠能你不能那套幹到底
同意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垃圾雙標民進黨
時空背景不同,DPP不是你各位能監督的
下去
時空背景不同 笑死
時空背景不同
阿龍先知
好了啦阿苗,不要在凹了,真的難堪
忍術:時空背景不同之術
民進黨2012的提案今天過了耶 民進黨不開心
嗎
民進黨就噁心嘴臉
現在的民進黨 =台灣最大禍害
時空背景不同
時空背景不同
藍綠執政都擋,這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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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黃珊珊FB 國會改革何來毀憲亂政之有黃珊珊FB 【人民盼望已久的國會改革 何來毀憲亂政之有?】 國會改革一直都是民眾黨的重要政見。因此,珊珊今天也到司法法制委員會,重申民眾黨 版國會改革法案,是為了回應人民對國會改革的訴求,而不是為了毀憲亂政而提。 中華民國憲法其實對立法院職權相關泰半都是原則性的規定,而以中華民國憲法來看,分14
Re: [討論] 為什麼會一堆人不知道法條在哪對於上述問題,我找到的相關法條草案是這些 ---- 第四十七條 調查委員會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公私法人、團體於五日內提供檔案 、帳冊等有關資料。10
Re: [新聞] 國會改革 喊確保說謊權 綠營林志潔惹議→ amyyamada: 111.250.68.126 04/05 19:01 林志潔教授,要不要翻翻看585號釋憲案大法官怎麼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10
Re: [新聞] 沒討論、不知內容就表決!柯建銘轟沒收交付協商:113/04/17 113/05/08 協商會議 113/05/16 協商會議 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傅崐萁等52人、 委員傅崐萁等52人分別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 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9
Re: [新聞] 痛斥藍白國會改革法案強渡「暴力立法」 王: : ※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 : : 痛斥藍白國會改革法案強渡「暴力立法」 王婉諭:對國會最大羞辱 : : 壹蘋 : : 【記者潘袁詩羽/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17日)審議國民黨、民眾黨版國會改革法案,5
[討論] 增訂「藐視立法院罪」之評析近日屢屢發生總統府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刻意迴避至立法院就其該管業務備詢,有鑑於 此,立法委員為落實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之憲政原則,確保委員質詢權之行使,遂提出立法 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九條之一增訂草案,欲使藐視立法院之情事準用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 四十條第二項「侮辱公署罪」。 民主國原則即民意政治與責任政治,立法委員受人民之付託,有權監督行政部門,行政官4
[轉錄] 立法院-國會改革之各國國會懲戒制度立法院 國會改革議題-各國國會行使監督懲罰權相關法制之探討 背景說明 (一)國會為最高民意機關,基於權力分立制衡原則,為防止權力集中於任一權,而有監督- 昨天立法院又有暴力衝突了… 因為民進黨反對國民黨跟民眾黨所提的「國會擴權法案」 下面這些,大家可以看看。 立委質詢=狗吠火車!? 公督盟:立院應強化國會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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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初審 柯建銘:藍白毀憲亂政擴權? 585號解釋怎麼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黃國昌說民進黨以前就提過了國會調查權 柯建銘說這個是違憲 民進黨一定會提起憲法訴訟擋下來 具體好像是什麼國民眾黨提的案子跟民進黨說的不依樣所以違憲 那麼政黑的法律專家可以說一下是哪個點不同導致違憲嗎
爆
[問卦] 這次霸凌致死新聞 怎麼突然壓不下來了?51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40
[爆卦] 遺書內容鏡新聞寫出來了爆
[問卦] PTT登入次數破3000算學長了嗎?爆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爆
Re: [新聞] 駁李正皓爆料 黃國昌澄清:謝宜容只到44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爆
[問卦] 40%滿意度會動搖嗎?31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28
[問卦] 如果謝宜容堅持足不出戶呢?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28
[問卦] 周杰倫如果沒被吳宗憲挖掘,還能大紅嗎?27
[問卦] 找一部踩到地雷,屁股飛到樹上疼的電影71
[問卦] 佐憲弄死人萬人上街,為何分署長就沒有?爆
[問卦] 謝宜容明天記者會要做甚麼大家才要原諒她23
[問卦] 在超商上大夜24
[問卦] 外送平台合併真的會漲價嗎?60
[問卦] 找一部把眼睛挖出來給瞎子又挖掉的戲40
Re: [問卦] 勞改部死者母親採訪影片出來了52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86
[爆卦] 中國又開車殺人了。19
[問卦] 勞動部是在忙什麼?21
[問卦] 現在社會以暴制暴才是王道吧30
[問卦] 怎麼發生職場霸凌的案件都是女生佔多數呀20
[問卦] 周華健最紅的歌是花心?20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13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4
[問卦] 富堅又在畫打牌了 掛???????????????????16
Re: [新聞] 「通靈確認死者安詳」是家屬轉知 謝宜21
[問卦] 所以去勞動部的119人員也要調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