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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欸幹!警察說這樣不算肇事逃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欸幹!警察說這樣不算肇事逃逸??!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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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駕駛動力車輛肇事逃逸就是違憲啦

殺人後逃逸不另成罪

放火後逃逸不另成罪

強盜後逃逸不另成罪

強制性交後逃逸不另成罪

普通傷害或重傷害他人後逃逸不另成罪

為何開車撞到人後逃逸要多加一條罪?

※ 引述《sagatgod (本佛渡你)》之銘言:
: ※ 引述《stuj9019 (肥宅好吃 ^Q^)》之銘言:
: : ※ 引述《Gina4290 (吉娜)》之銘言:
: : : https://youtu.be/c09MgaWdgEw
: : : 今天的車禍
: : : 兩邊互相逼車 後來兩邊擦撞重機仔粉碎性骨折
: : : 汽車駕駛直接開走 下交流道
: : : 警察說因為他直接開來警局 所以不算肇事逃逸
: : : 是警察亂講還是這樣真的不算肇逃??
: : 直接上教科書內容
: : https://i.imgur.com/drvotQV.jpg

: : https://i.imgur.com/87Eq2bp.jpg
: : 阿我自己是比較認同肇事逃逸罪的保護法益是車禍雙方生命身體法益啦,所以課與肇事: 者留下救助的義務
: : 阿不過齁 問警察法律解釋還不如問路邊算命的 笑死
: 底下推文質疑教科書不是實務甚至主張教科書可以亂寫
: 那就看最高法院判決,總不會還說不是實務吧
: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45號判決:
: 刑法第185之4之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
: 係以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為目的,
: 俾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
: 以減少死傷,此觀該條之立法理由,
: 係"為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
: 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
: 特增設本條,關於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處罰規定。"
: 自明,所謂"逃逸"係指逃離肇事現場而逸走之行為,
: 故前揭規定實揭櫫駕駛人於肇事致人死傷時有"在場義務"。
: 逃逸就是自事故現場逸走離開,不管你離開後做了啥
: 這已經沒有疑義了
: 還意見一堆的可以自己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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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itzki0207 03/19 00:35完全不同法吧

lancelot123 03/19 00:38殺人本身就成罪了,逃不逃逸不重要,

lancelot123 03/19 00:38而且無法對於殺人犯有留下的合理期待

lancelot123 03/19 00:38

nakaru 03/19 00:40交通過失傷害就不成立犯罪?這時候逃逸又

nakaru 03/19 00:40重要了?

nakaru 03/19 00:40實務上多得是殺人、被失蹤抓不到人的案子

nakaru 03/19 00:41怎麼行為人逃逸就沒事

nakaru 03/19 00:42日本過去就特別愛演老刑警偵辦殺人案追訴

nakaru 03/19 00:42權時效的戲碼

lancelot123 03/19 00:42風險升高理論,你沒留下來哪知道對方

cvnn 03/19 00:43逃逸去警局?一堆北七 腦袋怪怪的

lancelot123 03/19 00:43到底有沒有受傷?或是受傷會不會致死

lancelot123 03/19 00:43

leptoneta 03/19 00:43對方都被碾成肉醬 需要留下來嗎

nakaru 03/19 00:43那你無法說明過失致死的情形

nakaru 03/19 00:44又或者,捅人一刀,是不是也不能逃逸

nakaru 03/19 00:45cvnn你不了解在討論什麼

nakaru 03/19 00:46這邊是一個老問題,交通過失傷害或致死,

nakaru 03/19 00:46跑了有另外的刑責

nakaru 03/19 00:47但如果是故意開車撞人跑掉,那跑了就跑了

lancelot123 03/19 00:47立法者就認為你是交通事故的對造,你

lancelot123 03/19 00:47有救護傷者的義務,而且跟一般過失傷

lancelot123 03/19 00:47害不一樣的是通常交通事故很容易有環

lancelot123 03/19 00:47境性二次傷害,所以才特別立這條

nakaru 03/19 00:48你不懂就說人北七,我就當你剛聽完相聲,

leptoneta 03/19 00:48所以我抱著殺人犯意開車撞人

nakaru 03/19 00:48是在稱讚別人帥哥

leptoneta 03/19 00:48算不算肇逃?

leptoneta 03/19 00:49是殺人+肇逃 還是只有殺人?

nakaru 03/19 00:49當時立法就只是因為輿論壓力罷了

lancelot123 03/19 00:49故意開車撞人跑一樣會吃肇逃,只不過

lancelot123 03/19 00:49會依競合被殺人罪或傷害罪吸收掉而已

nakaru 03/19 00:50正當性都是後補的,才會吵沒完

nakaru 03/19 00:50你不要鬼扯吸收好嗎

nakaru 03/19 00:50哪個實務見解拿出來看看

Lawleit 03/19 00:53怎麼競合吸收的?笑死。

nakaru 03/19 00:54就不要說修法前,肇逃還是1上7下,你傷害

nakaru 03/19 00:54要怎麼吸收肇逃

Lawleit 03/19 00:57兩個不同犯意跟不同行為,所以競合是不罰

Lawleit 03/19 00:57後行為嗎?那為何過失就要罰後行為?

Lawleit 03/19 00:59不過不罰之後行為要侵害同一法益耶。

lancelot123 03/19 01:06都侵害生命身體法益啊…故意殺人或傷

lancelot123 03/19 01:06害後面的逃逸就是與罰後行為,交通事

lancelot123 03/19 01:06故逃逸罪可沒有限定是過失發生交通事

lancelot123 03/19 01:07故才成立

nakaru 03/19 01:07123,你要不要看一下現行185之4條文

nakaru 03/19 01:08當然,你要以個人見解認為「交通事故」也

nakaru 03/19 01:08包含故意為之…我只能尊重,但絕對不認同

nakaru 03/19 01:12然後你依然無法解釋,那捅人一刀,不知被

nakaru 03/19 01:12害人死活,怎麼跑了就沒事

nakaru 03/19 01:12為什麼只有以交通工具為手段有其額外的責

nakaru 03/19 01:13

lancelot123 03/19 01:20去問立法者啊問我幹嘛

lancelot123 03/19 01:20如果要平等那幾乎所有犯罪都要特別立

lancelot123 03/19 01:20法加上逃逸罪責了,因為故意犯都馬會

lancelot123 03/19 01:20跑掉。事實上就沒那個期待可能性,全

lancelot123 03/19 01:20部加上逃逸罪責那是過度評價

nakaru 03/19 01:22那你知道實務上,過往就是排除故意,777

nakaru 03/19 01:22之後再排除無過失嗎

nakaru 03/19 01:23那為什麼你認為故意開車撞人跑掉,還能成

nakaru 03/19 01:24立逃逸罪就不是過度評價

nakaru 03/19 01:26不過我最重要的個人見解,還是這件事本來

nakaru 03/19 01:26就是立法胡搞出來的

nakaru 03/19 01:27後面不過就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罷了

lancelot123 03/19 01:36好吧,查到最高法院102 台上字第2732

lancelot123 03/19 01:36號說所謂肇事以非出於故意為前提,那

lancelot123 03/19 01:36就當我說錯吧,只不過我還是認為也許

lancelot123 03/19 01:36185-4的法條可以更精確些,增加過失

lancelot123 03/19 01:36兩個字

lancelot123 03/19 01:39逃逸罪本身站在社會公益性還是有必要

lancelot123 03/19 01:40存在,除了傷者本身危險還有可能造成

lancelot123 03/19 01:40第三人事故,而且現在多了第二項的排

lancelot123 03/19 01:40除無過失給法官運用

rop45678 03/19 08:22殺完人你還不跑留下來等警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