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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阿嬤忘付「30元青蔥」被銬進警局 果菜行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阿嬤忘付「30元青蔥」被銬進警局 果菜行作者
XDGC
(ID說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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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era0204 (ver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CTWANT
: 3.完整新聞標題:
: 阿嬤忘付「30元青蔥」被銬進警局 果菜行黑歷史被曝光
: 4.完整新聞內文:
: 桃園市一名梁姓老婦人(73歲),本月4日到位於中壢區民權路上1間果菜行買菜,拿了
1
: 把價值30元的青蔥忘了付錢,走出門口時被店員發現,將她叫回店內。梁婦當下要拿錢
: 清,店員堅決不收還報警,而警方到場後,將她從果菜行一路帶上警車,上車後又將她
: 上手銬,從菜市場到警局,街坊鄰居全看得一清二楚,讓老婦人相當受傷,「怎麼當下
: 是腦筋不好使,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 「我真的只是忘記,那天我身上帶著3萬多元的現金,警察都有看到,我要拿菜錢給他

: 店員),他就堅持不收。」梁婦回想當時狀況,緊握的手不斷顫抖,而梁婦的兒子坐在
: 邊,看著年邁的母親,眼中滿是不捨與心疼。
: 還原當時的狀況,老婦人到該間果菜行想要買菜,但是正逢颱風天,果菜行內沒有太多

: 蔬菜,她隨手拿了一把蔥放到菜籃內,之後又在店內東逛西看,卻忘記還沒付錢,就往
: 口走,這時店員看到梁婦,馬上將她叫了回來。
: 驚覺自己忘記付錢,梁婦馬上拿出百元鈔票,要交給店員將欠款結清,但店員卻堅持不

: 錢,2人在店內為了這張百元鈔票推來推去。「我要拿錢給他,他們就是不收,一直罵
: ,還要我找家人來。」梁婦說,雙方就這樣在店內僵持不下,接著她被帶進店面後方的
: 房間,老闆娘也加入戰局,對著她瘋狂飆罵,店員還頻頻大聲喝斥,叫她要兒子「出來
: 理」。梁婦不解,「我身上有帶很多錢,幹嘛一定要我兒子來。」
: 由於梁婦的兒子當時遠在越南,無法馬上到場,最後店家報案,中壢興國派出所出動2

: 警車,停在距離果菜行約200公尺的路口,員警到果菜行內將老婦帶回,一路拉著梁婦
: 路上走相當屈辱,這短短的距離成了老婦人心中過不去的坎,直至今日她仍無法忘記那
: 天的屈辱。
: 「我很配合警方的作為,當下也願意到派出所去,但為什麼要把我上銬,真的好丟臉。

: 梁婦心寒表示。
: 梁婦兒子也說,「我知道我們錯在先,但是他們不能這樣抝人,我媽媽都說要付錢了,

: 且當時她只是走到門口而已。」看到老母親回到家後,每天都坐立難安,甚至會恐慌得
: 不著,做兒子的真的很心疼。
: 針對遭控執法過當一事,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表示,當時接到報案後,隨即派員前往,

: 下梁婦雖有表示願意拿錢將欠款結清,但由於《竊盜罪》屬公訴罪,因此警方仍需依法
: 理。警分局解釋,當下並無馬上將梁婦上銬,而是將她帶上警車、載返駐地時才上銬。
: 外,該店家是否時常因為顧客忘記或者漏付款而報警,警方則說,是有接過該間店家幾
: 報案,但頻率不一定。
: 同時本刊也致電該間果菜行詢問當時狀況,老闆表示,「梁姓婦人偷竊是事實,當時依

: 報警,會請她通知兒子到場,是為了告訴他老婦人的狀況,並沒有要敲詐,而小房間只
: 暫時讓她在那邊。」老闆澄清,「我的出發點只是希望能夠和平處理這件事,不希望她
: 上官司。」
: 周遭店家知道此事後,向老婦人家屬透露,這間果菜行遇到忘記付錢的老人常報警處理

: 甚至還有人付出萬把塊才將自家長輩「贖」回家。
: 「事後我們有去(果菜行)附近的店買東西,他們知道我媽媽的事情,說這間店已經發

: 過好多次這種事,他們不會讓客人付錢走人,都會要他們的家人來處理。」梁婦的兒子
: 記者表示。
: 除此之外,鄰近店家還向梁婦家屬透露,這間果菜行在當地相當有名,每年都會發生好

: 起這種事件,之前有一個阿伯跟這間店買了好多菜,之後只有一把菜沒有算到錢,店員
: 要阿伯叫他開公司的兒子到場,那次就花了3萬多塊,才把阿伯帶回家。
: 本刊調查,梁婦兒子在越南開設成衣工廠,家境相當優渥,9月4日正逢璨樹颱風來襲,

: 婦為了張羅一家大小的三餐,仍冒雨出門買菜,她到中壢區民權路上1間果菜行,離開
: 卻因1把忘了付錢的青蔥而成為階下囚。
: 「老人家有時候會忘東忘西的,我拿了那把蔥,就直接往門外走,才剛出店門口老闆就

: 我回來。」梁婦回到店內後,馬上發覺手中的葱忘記付款,當下拿出百元鈔票,想要把
: 項結清,但老闆卻打死不收錢。
: 對此,本刊求證果菜行業者,老闆表示,「會要求小偷家屬出面處理,是希望能夠和平

: 理此事,並且讓家屬知情,預防小偷下次犯案,並非是要向人敲竹槓。」老闆娘則說,
: 不管是不是忘記,偷就是偷了。」此外果菜行老闆表示,因為當下梁婦說家人都不在家
: 最後才會報警。
: 而針對鄰居指稱有阿伯家屬花錢贖回自家長一事,老闆則堅稱沒有藉故敲詐,「那個竹

: 老闆是來道歉的,並沒有給錢,的確有的小偷家屬事後會包幾千塊紅包給我們,希望我
: 不要追究。」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930/2090368.htm
: 6.備註:
: 買東西要記得付錢

老婦人因沒有付錢,拿了青蔥就走,不會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客觀上老婦人拿了青蔥不付錢,是破壞他人支配持有並建立自己的支配持有。主觀上老婦人僅是忘記付錢,不具備不法所有意圖,因此不成立竊盜罪

店家將老婦人請去小房間,不成立刑法第302條剝奪行動自由罪
客觀上店家將老婦人請去房間,已限制老婦人的行動自由。主觀上亦有故意
但依刑法第21條依法令行為及刑事訴訟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老婦人為現行犯,限制老婦人的行動自由後,店家亦報警處理將老婦人交由檢警。程序上已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要件,因此阻卻違法。

店家向老婦人索取3萬元成立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依通說見解,強制罪是屬於概括性之構成要件,其構成要件所涵蓋之行為型態誠屬太廣泛,故在進行本罪之犯罪評價時,即需就本罪特有之違法性做判斷。亦即在本罪構成要件該當的情形下,行為人之行為縱欠缺法定的阻卻違法事由,仍應就整體法規範的價值體系,而對該行為的實質內涵,判斷其有無實質違法性。而強制行為的實質違法性判斷,決定於強制手段與強制目的之關係上,倘若以強制手段,而達成強制目的之整體事實,系社會倫理之價值判斷上可責難者,則該行為即具有實質違法性。
   故依此見解,店家要脅告發老婦人犯罪的手段,屬法律上容許之合法手段,惟使老婦人賠償三萬價額的目的,違反利益衡量原則而不合法,且依社會倫理之價值判斷,難
認有內在的關聯性,故店家的強制行為具有實質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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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330028 09/30 15:02三十萬 是哪裡來的?

抱歉,我眼殘,是三萬元,而且那是店家之前對別的客人拿的,並不是本案 總之我想說的是,這種要求高額賠償,不給就報警的行為,是構成強制罪的

jk182325 09/30 15:03去超商拿了東西就走 說忘了付 還是竊盜

kerry0496x 09/30 15:03所以我覺得很奇怪,執法員警當下如何

jk182325 09/30 15:03那些老人就很會挑場所忘 超商超市都不會

kerry0496x 09/30 15:04判定老太太一定是竊盜罪,就算要帶回

jk182325 09/30 15:04監視器比較少的菜市場就很會忘 ㄎㄎ

kerry0496x 09/30 15:04派出所,一定要上銬嗎?

su4vu6 09/30 15:05警察都說上車時沒上銬了

只能說是竊盜嫌疑人,台灣警察在犯罪偵查中是輔助地位,檢察官才是偵查主體 簡單說警察就是依法帶回,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來判斷,經過訊問等方法來確定主觀上有 沒有不法所有意圖

※ 編輯: XDGC (1.200.176.72 臺灣), 09/30/2021 15:09:23

williamken55 09/30 15:06函攝錯誤,八卦板只有犯罪唯一死刑

preisner 09/30 15:18三萬元也是鄰居誤傳, 新聞後面不是有寫

junibookye 09/30 15:26誤傳還寫 這.....

wisdom 09/30 15:28問題這種都是被抓了才說忘了付,主觀上有

wisdom 09/30 15:28沒有犯意都嘛自己講的。

DOOT 09/30 15:29可憐 三萬是阿罵兒子講的,而且不是這件事

r31422009 09/30 16:22老經驗都嘛是暗示的,誰跟你明講賠多

r31422009 09/30 16:23少,店家經驗老道的

a7569813 09/30 17:11所以如果店家有要三萬和解那就是店家違

a7569813 09/30 17:11法囉?

bencmwu 09/30 20:13我是警察我會依法帶回 然後每天去看他的

bencmwu 09/30 20:13菜攤有沒有佔用一點點道路再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