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史上最衰雇主」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 又被
※ 引述《waakye (-----)》之銘言:
: 這法條本來是拿來保護受害人的
: 避免兇手陪不出來,受害人求償無門
: 怎麼現在開始用資方腦在思考了?
兇手賠不出來就硬要找個有錢的甚至是無辜的人賠
這根本就是鄉愿腦
: 老闆是很雖沒錯啊
: 但是也不是全部老闆賠錢。
: 老闆賠完之後可以找兇手求償的
你傻了? 就是因為兇手賠不出來才會硬要叫老闆賠的
: 還有這個是民事庭的案件
: 不要把刑事庭的習慣帶過來。
: 做了自認就會有自認的效果
: 以及期間內不提出不主張證據,以後也不給你提出了
這件事情很簡單,就是因為兇手賠不出來,法官覺得要找個人賠
才會有這個把連帶關係進行無限上綱的判決出來
整件事情已經調查的很清楚了,去看判決書就知道
老闆根本無過失也不存在可以事先發現並阻止的機會
法官為了要老闆賠,硬是用上帝視角事後結果論來要求老闆應當有所作為
譬如
1. 死者本身跟兇手有深厚的私交 - 以後老闆有義務審核員工個人隱私跟交友?
2. 死者並非剛好想去消費而被臨時起意殺人,而是兇手預謀殺人
利用其私交,用私人的理由特地邀請死者過去
- 以後老闆義務審核員工個人隱私跟交友?
3. 死者吃了安眠藥在咖啡店中昏睡,老闆居然沒發現有問題
- 法官大人認為以後咖啡店應該要禁止客人趴著休息睡覺?
4. 死者精神狀況不好後,居然是交給兇手照顧?
- 死者跟店長有深厚私交的情況,給店長照顧有什麼問題?
法官大人可以預知店長想殺人? 以後叫誰去照顧客人的時候
應該先讓員工簽下「不殺人聲明書」?
法官大人對於老闆與雇員的監視關係似乎有很神奇的定義
譬如老闆在僱用員工時可能需要先簽個不殺人同意書
而且必須隨時針對員工的交友狀況進行監控
當員工泡咖啡時,必須無時無刻隨時盯著連一秒鐘都不能放鬆
也必須禁止員工將她的朋友邀請到店裡來,避免她想殺人
但如果用正常眼光看,一切的一切都是單純的衰
兇手想殺人,於是她挑選了一個方便下手的地方
從頭到尾都不是老闆有可能事先預防的
但沒辦法,兇手賠不出來,所以法官要找個人賠
這種事情在台灣法界層出不窮,看都看膩了
--
雖小抽到這種法官能說甚麼 命啊
死者跟兇手有私交 你做為老闆不用關心?
法院比較封閉 會有神奇的想法
笑死 如果是美國連鎖咖啡店
有人在你店裡睡著 你不用理解原因?
笑死,既然你有預知能力知道兇手要殺人,當時你怎麼不示警? 你也來賠錢如何? 當有人在店裡精神不好在店裡睡覺的時候 1. 放著不理 2. 立刻報警 3. 讓跟睡覺的人交情很好的店長去照顧 然後有預知能力的人一直在那邊放馬後炮說怎麼能讓兇手去照顧
啊不然誰賠?國賠?
你說找人賠那點 台灣行之有年了
店員在店裡殺死顧客 保證賠到脫褲
好嗎
法官沒在外面工作,社會經驗不足啊,
只會考試的狗
死者精神不好 你託人照顧不用釐清受托者
硬找人賠沒錯 無過失責任xdd
笑死 老闆什麼時候有權管你我的私
人交友了 還笑鄉民挺資方咧
精神狀況?
覺得咖啡店不用負責的 是在哈囉
雇用員工什麼都不知道 只想付錢了事?
如果是如此 那台灣應該要改成 開店就要保險
完了 星巴克 麥當勞一堆趴睡客 店員會殺嗎
在台灣殺人 蔡英文可能也要賠償吧
老闆無權管私人交友阿 但要了解阿
有意外統一由保險出即可
麥當勞很多人趴著睡覺了解一下
至於怎麼了解是老闆的責任
僱用員工都不必有責任?老闆只要會
數錢就好?
有種東西叫做無過失責任
你說老闆沒負責 這件事他就沒辦法避免了
不是你有過失才要負責
麥當勞趴哲睡覺當然要了解阿 不去了解
了解三小? 所以老闆有權逼員工交
到時候出事就等著賠錢啊
代自己的私人交友情況? 笑死
員工說她再送她朋友回去 老闆要怎麼了
而是你遇到了 你就要負責
搞不好被冷氣冷死的
解要跟誰了解回去沒有被殺被強姦?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
覺得比較怪的是,謝不是一般員工而是店長
不同意違背意願邀peko
老闆無權逼員工交代 你可以用別的方法阿
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
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廁所上超過三分鐘 應該也要叫警察
比如給員工五百萬 請他透露一下交友情況
呂這樣感覺非常的信任謝 才會這樣做
老闆都盡到義務了還無過失責任zzz
如果不願意 在想別的方法 總會有方法的
你老闆要自己去想辦法啊
什麼別的方式? 連你自己都講不出
來就別搞笑啦 笑死
法條都說盡到義務不用連帶了好嗎
台灣司法永遠是:又不是死我家
樓上 他就反串拉 去整串看下來就知道
推
法院都同意老闆已盡注意義務 但硬凹
你已經盡力了解 仍不能避免時 可以免賠
但什麼是盡到義務?
那就是無限上綱啊
凹出一堆不合理的義務 根本做不到的鬼義
法律人:你們都是法盲
我講了阿 給五百萬 請他透漏交友情況阿
所以我看到有人趴著躺著睡 都叫人去叫
以後沒人請正職了,統統外包,外包殺人是
員工跟死者有交情 給他照顧有啥問題
五百萬不願意就給五千萬啊 不會舉一反三?
外包公司要賠
沒你想的這麼簡單,如果外包公司跑路 那法官自然會找跑不了而且看起來有錢的人賠
就應注意未注意很難懂?當老闆就是要注意
正常訓練會有不准加毒這種神經病課程嗎
你沒教育員工不能在咖啡裡下藥就是老闆的錯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臺灣), 10/28/2021 17:02:11醒 跟他說滾!要睡回你家睡!
老闆訓練有殺人課程吧xdd
難道你員工有朋友來 都要懷疑他
還是要幫你叫救護車或請警察來處理?
你泡咖啡的sop最後一項出餐不用檢測有沒
可能是要把他朋友殺死?
那在馬路上被撞死,交通部要連帶賠償嗎
對 可能一般商家標准都有殺人課
毒? 古代都有銀針試毒 太監試吃
同理可證,我賠不出來的時候總統也要幫忙賠
你要怎麼檢測 顧客喝前你試毒?
老闆有教育不准下藥也有錯啦 他有說不能
以後在咖啡店看到有人趴著睡覺就先
報警好了
講這種顯然就是無限上綱
八仙樂園是不是也是同樣的模式啊
現代sop連簡單的試毒都不會?
殺人嗎? 就算有 他有盡注意義務嗎
對 出杯老板都要試毒
請專業的化學檢驗團隊進駐不會?
什麼都要問別人教 就不要當老闆阿
再不然就自己老闆下去試阿
你才知道,開店責任很重的,誰不是小心翼
花錢買自己買個工作做個小生意
翼
還要包山包海
不想承擔這些責任 就把關好員工
小心翼翼員工殺人 這是合理範圍 負責
確保員工身心健康 經濟無虞 情感交友單純
這些本來就是雇主的責任啊
你覺得188不合理可以叫立委把這條刪了
你不合理解讀法條還怪法條爛?
鴻海員工犯罪全都郭台銘賠 老闆沒管好
真以為付點小錢就能當老闆喔?
188算什麼咖 有四個什麼鬼的重要嗎
無限上綱不就好棒棒 笑死
推
鴻海員工如果是利用職務犯罪 肯定公司
要連帶責任阿
鴻海員工「利用員工」身分的行為,鴻海
備註一下 外包一樣可以連帶賠償 不以僱傭
還要在廠區內犯罪是吧
當然要負責
關係為限
拉麵店老板很關心 被嫌 現在又講不管
這判決除了離譜以外更表示法界都是智障
你今天買鴻海產品 結果裡面被員工放手榴
彈炸傷 你不可能只求償員工 不求償公司吧
可以 學到了 我這就去坑郭台銘
本來就是 誰買商品不用小心裡頭有炸彈
利用職務犯罪 肯定雇主要有連帶責任阿
這跟看到路倒快跑不要理一樣 常識了
樓上說鴻海的比喻有實際案例啊 網紅
也有做專輯 好像是麥當勞咖啡溫度太
高賠償案
奇怪的類比
(づ′・ω・)づ是侏羅紀來的恐龍呢
手機過保 爆炸的 可以好好告鴻海&蘋果 XD
對顧客來說,傷害他的是這家「店」
並不是 因為死者跟兇手有私交,然後死者是兇手用私人名義邀請過去 從頭到尾店家都只是剛好被選中方便操作的環境 法官為了要找人賠錢,一直故意忽略這件事情
太慘了 唉
在上班時間+上班地點犯罪 怎麼想都覺得
雇主不可能免責
原來當初是北捷砍人 不是鄭捷
完全不覺得雇主衰
今天如果是店中已有有毒物質 混入飲食
中昏迷以方便她殺人 這叫老闆賠我可以
理解 但安眠藥本就不屬於店內物品 是
她預謀帶著使用的 這怎麼預防…
鍵盤法官比較專業啦
不可能這樣無限上綱解釋啦,哪來的天才
抓交替就抓交替啦 羊毛出在狗身上叫豬埋
單
推
能不能預防跟要不要賠是兩回事
所以某公司產品內有炸藥 炸傷你 你也不會
求償公司品保有問題 而是求償故意放入的
員工?
188有但書 老闆能提出自己已經盡力
員工造成顧客生命財產損失,雇主需付
的證據 也許可以得到法官青睞
連帶賠償是常有的事
千面人是千面人有問題還是廠商?
公司如果按正常品保程序出貨都有檢查了
就免責啊,這麼簡單都不懂
跟安眠藥本身是不是店內的有什麼關係
如果產品是被物流放炸藥還要找原廠負責
嗎,哪來的胡說八道啊
哪杯咖啡的標準製作流程要加安眠藥
啊就胡說八道啊 抓交替
阿製作產品期間就放入呢? 你所謂的正常
品保程序檢驗不到呢?
今天就是法匠無限上綱雇主的責任才會出
現這麼荒謬的判決,竟然還有人挺
以後咖啡要給人前 老闆要先喝一口再給客人
嗨你好 我要一杯冰美式 去安眠藥??
出事當然是找公司啊 我管放炸藥的是誰
這種判決出來,以後店裡有人睡著老闆只
我買的是產品 就是信任公司 我買的是咖啡
能自己處理了,畢竟誰知道你的員工是不
是有任何一點可能要謀財害命
來這間店消費就是信任老闆
你去點東西這樣點 那我推你的信念
你要找誰是你家的事,但不會是原廠責任
以後連超商店員都難找了 每個都要審核
被殺當然找公司 找老闆
一堆車禍賠不出錢的低端國賠好了 駕照
國家核准的啊
犯罪者在犯罪前都是普通人啊 老闆怎麼預防?
八仙也是找房東賠錢阿,奇怪
怎麼可能不是原廠的責任
老板麵一碗 不加老板良的大姆指跟蟑螂
品保沒有辦法讓正常的物品交到消費者手上
駕照國家發的 你開車都有依國家指示
肯定就是品保有瑕疵或是不安全
執行國家任務嗎?
就是一個噁心的判決,護航的更噁心
會惹事生非的永遠是同樣的人
駕照國家核准的,但國家不是雇主
以後你消費前先朗讀完六法全書好了
如果品保有瑕疵就是原廠責任,品保沒問
題就沒責任,這麼簡單要跳針多久
你先說這個事件雇主瑕疵在哪裡再來談
既然要老闆承擔義務那以後就不要靠北老
只要消費者手上的物件有問題 就不可能品
你要上班前最好也讀一遍 不然去你家消費
闆跟防賊一樣處處提防員工
保會沒問題
誰知道你會不會忽然拿出芭辣
舉例普悠瑪事件,如果最後事故責任只
在駕駛本人,鐵路局有沒有連帶賠償責
所以雇主瑕疵在哪
任?
失敗了 被他律師團壓在地上磨== 這是不
雇主瑕疵就是沒有親自照顧 沒有出餐驗毒
是就律師問題
相當符合塔緣班宇宙的法律
那麼重大的瑕疵難道看不出來?
我若是老闆根本不可能假手他人照顧顧客
所以說你無限上綱嘛,哪個店出餐驗毒的
民事賠償本來就沒有一定要有瑕疵才
有賠償責任
更不可能讓員工在我出餐sop底下放毒
法官一堆活在象牙塔裡面 毫無社會經驗
好 你平常吃的店都有驗毒 這常識厚
扯
哪個餐廳出餐驗毒的,先說出來
先別說有沒有 沒有也不代表正常
所以私菸火車出軌蔡英文要去坐牢嗎
啊你就不是老板啊 所以通篇幻想
應該要做的事情沒做 不叫正常
結果鄉民都沒注意 謝是在外面才殺人
所以你開餐廳 都沒辦法保證出餐無毒?
一間餐廳都說不出來然後說沒驗毒有瑕疵
咖啡店又不是兇案現場
豐田彰男每輛車都自己試啦 他要不要睡
講坐牢的請先搞清楚民刑事差別
我覺得以後出事都誅九族 因為你家出了
廢物 品管有各種問題
如果這件事情都可以切割乾淨 以後每件
證明自己沒無限上綱就是講出一間餐廳有
事情都推給員工個人行為就好
驗毒的,笑你講不出
女生喝醉 被帶出場撿屍會不會怪夜店
就是因為他沒瑕疵,所以只要罰錢就好
,如果他有瑕疵就不只罰錢,還要坐牢
試喝就試驗毒的一種阿 一堆餐廳會試喝
因為沒瑕疵所以要罰錢這種神邏輯都講出
這麼簡單的例子都要別人跟你舉例
民事因果跟刑事因果是不一樣的思考
來,法匠都這樣嗎
推
邏輯
幾乎正常店家都會試喝
所以哪個餐廳出餐驗毒的,講出來
少廢話
重點:咖啡店非命案現場 謝是帶去外面行兇
會試喝的飲料店都會阿 阿是聽不懂?
民刑事的思考邏輯本來就不一樣,一
真的不知道在判什麼
堆刑事無罪的判決民事還是有責任
哪個飲料店出餐都試喝的講出來嘛
講消費就講相信店家 你怎不講呂信任員工
我也不是法匠,只是沒事喜歡讀判決
我家巷口的清新就會阿 出餐錢都要試喝
書的普通人
正常世界哪個勞工讓你主管盯在後頭的啦
辦公室吃早餐、自己帶水、感冒要吃藥?
等等你毒死同事怎麼辦?通通不准!!
以後就是進公司前先去換成公司準備的標
我家巷口就不會都試喝,不要瞎講當人沒
準服飾
買過飲料
個人物品全入櫃保管然後安檢
你會信任店家 老板也會信任員工調的東西
東西一律等下班踏出公司才還你
同事間午休要一起出去吃飯?
所以你家巷口的就沒有盡到出餐義務阿
媽的也不准
等等你們誰弄死對方怎麼辦
信任他好喝 照標準製做 加料根本不在討
我家這邊的會 所以我很放心阿
合理討論的範圍
出餐試喝 怎麼好像變都市傳說?
臺灣髮官不意外zzzzz
廚師做飯也都不用試味道?
哪個空服員會講我要幫機長的餐加料啦
風險接近理論
我信任店家 出事我找店家 你老闆要信任
試的不就謝
員工 所以出事你自己找員工求償阿 沒毛病
為了護航法匠什麼鬼扯蛋的話都能講,餐
所以此案才判雇主要一起賠 你雇主自己再
廳出餐標準要驗毒都說得出來笑死人
簡餐都調理包而已 還試味道咧
找兇手求償阿
沒毛病當然沒 大家嘩然的是法官判賠
呵呵 連餐廳出餐要試吃都不知道都敢出來
老闆全程盯著 還請員工幹嘛= =
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
一切都是店家的陰謀 什麼腦會這樣想
你可以不盯阿 出事你願意負責就好
試的就謝咩
不想負責就盯緊點
美國連餐廳地板太滑跌倒都可以求償
咖啡太燙都可以60萬美金和解
文組呀
呆灣郎真的太奴
推
滑倒跟殺人差這麼多 滑倒可預防
沒人敢當老闆了
覺得一定程度上注意員工的各種情況很重要啦
不然像前陣子那個牙醫被割喉真的是衰小
恐龍法官 不意外
所以真的不要怪面試的時候老闆問家庭問交往
台灣法官大部分都這種貨色啊
台灣法官就是個笑話
誰知道你有沒有債主另一半是不是恐怖情人
對啦 咖啡太燙也可以預防 他要熱咖啡我
給冰的
這種時候法律人又不敢出來捍衛人權,而
是當司法的狗了
法官:店長鄰長里長區長市長院長總統負責
正常啦 就跟殺醫生那個一樣 殺人的拿不到
錢 所以從遺孀那邊幹錢 同樣邏輯
腦殘法官
麥當勞跟便利商店常常有人趴睡,老闆
瑟瑟發抖中
法官: 反正都是立法委員,法官不負責^^
殺人的是別人 但是因為遺孀有錢 所以要她
賠償
居然有法盲覺得該賠 法律真是沒邏輯的
產物 憑感覺執行就好了 這次該
下次又該賠了 顆顆 隨便他們講
垃圾司法意外嗎 台灣現在最垃圾的
排名第一就是法官檢察官了 第二警察
到底干咖啡店屁事,殺人犯在大街上殺人
,政府有要出來賠?馬的一堆智障
我也可以說你政府有義務維護治安啊
真的是個笑話
沒錯啊 怪法律幹嘛硬要受害者有賠償
難怪法律系是文組
法匠就堅持要損害補償啊
還是不能理解兇手一個小女生要怎麼殺兩
人又棄屍
你錯了,僱用人連帶責任是民法條文,法
官就是可以這樣用,不爽修法
法匠
對於台灣的法官 你想期待什麼呢?
淦咖啡廳麥當勞一堆趴睡到這三小邏輯=
=
實務、學說多數見解還有世界主流趨
台灣法官一樣的罪 有錢人就判多賠
勢,都是傾向於解釋為無過失責任,
批評可以,但先理解一下脈絡吧。
推
已盡注意義務舉證責任在雇主 一堆只
看條文的自嗨仔
可以這樣用 那必須這樣用嗎
甚至說本件沒有那麼高關注度,前面
我們偉大蔡領導的司法改革
老闆根本不可能贏...
台灣法棺就是最大亂源
推文有人在硬凹釣魚 自己小心
違停怎麼就馬馬虎虎算了
明顯釣魚啊
心證常是先有定見,用上帝視角找理由
台灣法官就是爛啊
我覺得老闆可以自殺留遺書,註明某
某恐龍法官強暴媽媽嘴老闆資產,這
樣因果論恐龍法官就是逼死人的那個
樣因果論恐龍法官就是逼死人的那個
有個智障一直叫欸
員工殺客人 老闆一定會有責任 但是比
例一定不高
法條就寫在那邊,應該是要先修法吧,改成不
遇到這種法官真的是可憐
用連帶賠償啊,怎麼沒看到任何人起身帶頭
真的是找人賠
文組低能嘛 能要求他們什麼
不爽修法啊 立委豬公領19萬還不叫他做事?
又在扯法條了 可以判出兩種結果根本
自由心證 一個法條各自解讀。 換一個
法條就不會出現嗎? 好好想想吧
那種店內做的事根本無限上綱到無過失責任
台灣很多人都是這樣 不論如何一定要拗
人為自己的損失負責
一個計劃好刻意要犯罪的員工 雇主根本沒
有預見的可能 也沒有防止的可能
和八仙塵爆一樣阿 硬要抓八仙樂園下水
這情況老闆根本無辜…
一堆人只看法條就來嘴,可悲,去讀民法好嗎
老闆真的是衰~
這判決腦袋有洞
這種案子 抽法官的時候就定好結果了
推
國民黨遺毒
這篇真的只能騙騙法盲
忍不住想推10樓
基進黨真噁心
老闆真的倒楣
以前罵法律無能 長大才發現是法官問題
那些可教化也是法官主觀認定的
說需要關心的…
最好他媽的你老闆問你昨天跟誰講話你
為什麼不是兇手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而是
會屌他
兇手與負責人及股東負連帶賠償責任?
上帝視角推一個
你相信司法?
推文一堆沒工作過的講一堆屁話
為什麼不是法官賠 這在他的轄區欸
不是有限責任公司嗎 資本額拿去賠不就算了
我買兩張股票公司出事連帶找我賠錢有何道
理
公務員出事 總統應該要負責賠償
店長在店內下藥後殺人 店家不用賠??
老闆是倒霉 但這本來就是僱主要承擔的風
轉蛋父母 轉蛋法官 轉蛋國家 轉蛋世界
險
抽錯一項 等自殺 可憐
只是這件老闆比較不像大家認知的資本家
造成的損害又特別大 才會顯得很不合理
蔡英文德政
我還是覺得很瞎 根本是不講理的連作罰
台灣的法官都不食人間煙火呀
來 哥吉拉音樂
看到這種解釋跟前幾天法官偷看電腦的
事實,建議所以法官均應將交友狀況全
數通報院長?
法官有些就是會考試的智障
司法改革大成功
XD
教改失敗,司改也失敗,改甚麼都失敗
那群法律人就是讀書讀到腦袋壞掉,早不指望
了
就跟八仙案一樣 主辦人沒錢就要找借場地的
這法官真的明顯智力有…
店裡睡覺ㄉ最多就叫店員去講
先生這裡不能睡覺
ㄟ老闆會隨時在店裡面ㄇ
以後開車撞死人的,也要找車商跟駕
訓班來賠
以後死要死在麥當勞 星巴克!這種連
鎖賠不完了!笑死
chrisnt真的讓我嘖嘖稱奇。。
搬法條的也解釋不了更一審為什麼不用賠
,法匠自由心證無限上綱就沒什麼道理可
言
如果睡覺都要老闆了解原因,那個速食店
和便利商店的老闆可能要掛牌子告知禁止
法官都不怕現世報嗎
某公司工程發包承商 承商員工意外死亡
員工家屬提告要求承商還有公司
判決結果就是承商 下單公司都要賠
一直都有這樣的判決 不就是法官依前例判
決
你該問的是 為什麼律師要求償兩個公司 ?
簡單說 不是家屬要賠償就是律師在搞事!
以後在店家禁止睡覺 免得被腦殘法官找麻
煩
司改大成功
不要亂舉例好嗎,承商員工意外死亡跟承
商員工跑出去殺人哪裡一樣
可以告法官嗎
麥當勞也一堆人在睡覺,店經理還要兼
叫床服務?
這種案例常見 過不過真的看法官 但是是有
前例可循的 這案子肯定不是頭一個
台灣的法律一直都是笑話,可憐的台灣人
塔綠班沒盡到監督的義務應該重罰1000萬
更一審不就判過免賠?護航這次判決的高
手們是認為之前的法官也是法盲?
台灣司法正常運作
房東超衰
台灣法律=好人是白癡 該死 壞人一定不是故
然後管不到外勞 笑死
簡單啊法制化 老闆哪件事沒做到化作法條
拘束所有老闆 啊 到底是哪件事沒做到?
殺人是在店外了...管不到了吧
不要雙標就好 同標準要求所有老闆
那家店在中華民國國土上,老闆跟員工
這年頭當老闆壓力真大
是國民,政府沒有進到避免人殺人的責
任,政府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台灣司法已死
更一審法官是法盲,合理解釋XD
3.在星巴克有被被店員關切過XD
以這邏輯 以後沒判死刑的犯人出去又殺人就
是法官賠
法律系都是智障啊
議員偷吃小三總統要出來道歉下台,懂了
雖
跟八仙一樣啊,呂終極一定沒錢賠就拉八仙進
來賠…
公務員在上班時間殺人,政府身為雇主
就要賠償
這個在我們業界有個稱呼,有罪推定
台灣司法就是笑話
公務員造成的工安意外,政府身為雇主
我同學上次喝醉在麥當勞斷片一個晚上
就要賠償。
也沒人屌他啊….
有規定法官不能是法盲嗎?
老闆如果一直詢問女員工私人問題,保證被
工安意外叫業務過失,這跟泡咖啡的跑去
告
殺人完全不同
熟客不舒服,交代店長照看很正常吧
台灣一年死在馬路上的有幾千人 交
通部長應該要下來一個一個賠
要這樣比喻,丁允恭上班玩女人,蔡英文
應該要出來賠償對吧
你說的完全正確 法律人就是這種智障腦 所以
188根本變無過失責任
真的是智障法官
老闆真的很可憐
法匠還是先解釋為什麼更一審判免賠啦
看來法官是硬要找人賠錢沒錯。
以後要念法律系真的要看數理
一堆自由心證無邏輯的判決
身為台灣人,只能一笑置之,這就是台灣
人的悲哀
中華民國司法你敢嘴
公務員在上班時間利用職務之便殺人,
雇主政府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老闆要懷疑的人好多 生活好累
看不出這次老闆有連帶賠償的必要,老婆被
殺的那次判決也是沒有連帶賠償的必要
一下要了解交友一下要試吃試喝,是太監總
管是不是
不要跟文組談邏輯
廣告打很兇的國民法官呢
某人看不出來是反串還是腦殘...
這就是文組邏輯,早該用AI取代
以後請少僱用正職員工
反串仔真噁心
在台積電殺人,雙手一攤叫劉魏賠錢
某人一直在那邊瞎扯,是在反串還是幹嘛
物理撲殺台灣法盲法官會比司法改革容
易
如果大家有經過媽媽嘴,多去幫老闆交
關,他的咖啡很好喝
法匠不意外
基本上民法那幾條就是無過失責任,你只能
舉證免責,舉不出來就吃連帶
有點矛盾 老闆沒義務審核員工私交
也就不會知道員工跟死者私交甚篤
睡著叫不醒應該叫救護車
法X一堆智障
中肯
看完台鐵出軌案司機判刑,再來看這個,
真的笑死
一堆奇葩 要老闆負責的前提是要老闆有
疏忽 老闆已善盡責任還發生 是要連帶個
雕 你作為老闆的話一天到晚關心員工交
友看你會不會被告
所以在辦公桌上打砲可以怪菜菸魂
如果是711員工在店裡面殺人,法官敢叫711
賠嗎?
看看八仙就知道了啊,最後找八仙賠根
本智障
只能說沒錢別當老闆,當初的房東八仙樂
笑死,以後各位法匠被老闆檢查手機就不
要出來哭夭,老闆只是怕你殺人而已
話說以前一堆人睡在網咖 店員大多還是8+
9 誰知道會不會劫財劫色害命 開網咖的怎
都沒在怕
台法真的領先全世界
象牙塔的垃圾法官不意外,法律人很兇的
唷,還會站內信嗆聲,一想到台灣司法界
反正到最後判賠的話,當老闆的就有
是這種咖洨就覺得可笑
正當理由隨時看員工手機啦
沒錯,如果是美國連鎖咖啡店,法官敢這
麼判,專門欺負台灣人
就是個恐龍判決 無限上綱老闆要負責
你信不信法官就算判無罪都還能繼續領薪
不殺人同意書格式要先擬好放網路上供大
家下載列印嗎? 感覺很需要。
到退休?無恥垃圾法律人意外嗎?
你知道法條有僱用人的衡平責任嗎?
扯法條的說一下為什麼更一審不用賠啊
一樣的法條,一樣的證據,為什麼兩次判
決天差地遠
還有智障說兇手跟死者有私交,北七嗎?
你跟別人打炮是不是老闆也要管
這真的很扯
垃圾法官
推
所以你有什麼更好的提議嗎?
不意外,多少法官沒出社會工作過根本合
併現實世界脫節
為何可以繼續坐領高薪
垃圾法匠不喜歡被侵犯又要老闆顧好員工
,幹你娘你講你對?
chrisnt再唬爛沒關係 每杯飲料都試喝?
沒辦法啊!法院就這樣判。超傻眼,幫
老闆QQ
這個判例好啊,台鐵請比照辦理,一個死者
至少賠1000萬
呂不是說 他覺得根本沒有被下過藥的咖啡
嗎
智障法匠
台灣惡法惡法官和罪犯的又一次勝利!
台鐵可以推給司機,媽媽嘴不能推給兇手,
我去你的擔擔麵
麻煩請趴睡的顧客填寫生死豁免責任合約
,謝謝,員工請填寫不殺人合約
沒有禁止把貓放進微波爐裡,這顯然是廠商
的連帶責任
對啊,這樣為什麼司機的老闆台鐵沒有
責任?
你各位啊 假日跟誰出去玩 跟誰打砲 記得
要回報老闆
一群考試專家掌控司法系統的下場
某人是怎樣 鬼打牆講些似是而非的舉
例
法渣亂判 真的很扯
台灣文組哈哈哈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哪有應注意 老闆有病才會管你私交
期待激進綠粉出來說「不開心可以離開台灣
」
應注意而未注意仍需注意注意
5樓笑死,我去麥當勞不就殺不完
這法官根本基德吧
本來就個人行為 硬要扯員工 雇主有叫他
殺人嗎 有連帶犯罪嗎 都沒有的話有什麼
連帶責任。就算咖啡有安眠藥成分,也只
能算廣告不實吧,硬扯連帶責任?
可憐的店長
林北以前在麥當勞睡著沒人來關心
要告麥當勞哪一條?
火車出軌都司機的錯
腳痛部的官員死去哪裡了?
法盲
恐龍法官囉
五樓真的笑死 沒出過門是不是
八仙就是這樣啊 意外嗎??
硬要找個可以賠的真噁心
這個應該要上訴
法律人的邏輯從此案可看出根本沒救
台灣法院就是一個笑話,司法已死
約到中正廟殺人,可以國賠嗎?
台鐵那個完全推給司機就不用罰
精闢
文組判生死,比理組還棒
比殺人犯更不能教化的是台灣司法
實務操作向來對於免責要件嚴格認定
如果有法盲真的不用搞到全世界都知
道 真的
笑死 結果上班玩交友軟體的在台大上班
這種法官真的很可悲
那你知道計程車司機撞死人公司也要賠
錢嗎?關老闆屁事?但就是要賠啊!
5樓真的笑死 不怕被挖眼是不是 管這
麼多
在台灣法官是仗著司法的權貴
這種無過失責任本來就是看你雖
蔡英文沒管好人民,沒做好社會安全網
,該出來負責賠償
跟賤畜塔綠班智障講再多都沒用
別氣了 等英皇的司法改革
免責舉證充不充分也是法官說了算啊 不如法
官先把免責要件條列出來大家比較好遵守
不教而殺謂之虐,懂?
我覺得你比較法盲。
這法官厲害了
真的是最衰小老闆
在極權國家老闆就該這樣
整件事情超荒謬
法律還真是讓人安心啊
台灣法盲哈哈哈,哦我忘了現在這邊是支
那賤畜比較多
台灣法律系就是垃圾在讀的
所以在法律上 老闆要做到什麼程度 才能
在員工殺人時不用負擔賠償 講清楚啊 不
讓怎麼遵守
推文裡一堆巨嬰啊
將無良的美德傳承下去
真的爛死了==
同感
支持刪除民法188 還雇主友善的工作環境!
臺灣司法 有口皆悲
法官就是群法匠 而且權力超大為所欲為
要主持正義沒主持 要微波爐推給工友
龍龍法官
知法玩法繞法是我法官 被立法院定就去行
政法院繼續玩繼續亂搞 當人民都智障
我以前在麥當勞廚房打工 出餐也不會
驗毒啊 何況殺人地點根本不在咖啡廳
內 那些法匠要不要再好笑一點
真的覺得這法官有夠智障
拿刀殺人雇主連帶 開車殺人車行不用連帶 嘻
平心而論,雇主對雇員上班時間或店內行
為仍有一定責任。大小可探討。
垃圾法官
某C講得好像老闆是僱用殺手一樣
操的 真的是倒霉到極點
垃圾法官
便利商店有人趴著睡覺記得快報警
我理解為什麼這麼多人支持咖啡店賠錢
因為這些人大多不是當老闆的 而是當
消費者 所以他們會站在自己是被殺的那
個人角度 覺得我都死了兇手不賠錢總要
有個人賠錢 如果自己當過老闆就知道老
闆可以管檯面上 怎麼可能管得了檯面下
員工在幹嘛 博恩都管不了那個誰了
哇靠 這種文在八卦版能爆 台灣不是犯
罪者的天堂吧 是法盲的聚集地吧 民法
188條告訴你受雇人有侵權行為雇用人
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還在那邊法官找有
錢的賠咧 確實啊 這條法律的用意本來
就是讓比較有能力的雇用人去負擔啊
今天換作卡車司機在路上撞死人 老闆
一樣要負連帶賠償啊 那時候怎麼沒聽
你們出來哭 對你們來說就是你們覺得
合理的才是法律啦 可憐哪
民法188說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
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
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我就問咖啡裡面放
安眠藥算是咖啡廳裡面哪一項職務?一
天做上百杯咖啡你一杯一杯試喝給我看
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在咖啡廳上班時下藥不叫執行業務中喔
哇靠就跟你開貨車在開車的時候不叫
執行業務一樣奇葩吧 笑死
問題是你開餐飲業,你不可預見員工會在食
物裡面加料;從事運輸業是可預見你家司機
在路上就是有風險,有可能會因為疏忽/蓄意
至人死傷或財損。如果這個法條這樣解釋的
話,那基本上任何行業的員工只要是在執行
業務相關時不法侵害他人,老闆就都得要負
連帶賠償責任。說個笑話,以汽車業來說好
了,常常會有消費者跟業代之間的糾紛,結
果經銷馬都推的一乾二淨說那個是業代個人
之行為
188條的執行職務並沒有規定要有預見
可能性吧 你的解釋是擴張解釋了吧 會
從寬解釋也是因為是連帶賠償 連帶賠
償也不是雇用人賠了受雇人都沒事 雇
用人是可以跟受雇人求償的 講那麼多
也沒用 一堆法盲應該連連帶債務都定
義是什麼都不知道
法官爽爽過,判錯又不用負責任
殺人不判死,然後老闆要幫賠
推 垃圾法官
死者他們都爆有錢的,是要賠甚麼?
法官就是一堆智障 司法改革笑話
推
推
這法官哪個法律系讀出來的阿
看看普悠瑪 笑死
老闆就待罪羔羊 可憐哪
開車在路上就有一定的風險撞死人,但是
泡咖啡的流程不包括下藥吧...
這法官根本腦子有洞
照這種邏輯一堆慣老闆不是要被罰到死了
看到試毒團隊的邏輯真好笑 那試毒團隊也
是員工 如果是毒團隊想毒殺客人呢? 所以
還要請試毒團隊的試毒團隊 然後還有試毒
團隊的試毒團隊的試毒團隊 最後一間小咖
啡店裡面擠滿了2300萬名員工這樣?
法律就這樣規定啊,然後法律又不是法官
訂的…不要什麼都怪到法官頭上!
跟八仙那個火燒趴有異曲同工之妙
推文真是跑出一堆腦袋不知道裝什麼的人
咖啡廳為啥不能睡覺
誰知道你被下藥
法匠永遠不敢解釋判決為什麼反反覆覆
只敢通通推給法條
法官上帝視角不是第一天了
這判決真的很扯,硬牽拖
僱用神經病就是過失
某c只會講幹話,看了頭很痛,黑單啦
所以說台灣法官都死有餘辜 一群垃圾
看了推文 現在覺得法律人都死有餘辜了
我希望某C不是法官是立法委員
拜託了快把你講的整理起來去立新法
判決有寫到負責人過失原因
觀念正確 可惜法官學不會==
台灣法官水平上限跟下限都無限大
法官上帝視角
笑死 根本沒看判決書也能吹成這樣 老闆
哪裡沒過失了?判決書明明就列一堆
法匠要來噓了
真的有看判決書?
推文一堆低能法匠 難怪這國家會亡
叫法官連帶責任才對吧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一句應注意出來
就知道要賠死了 謝謝立法委員喔
4
我法盲可不可以解釋給我聽一下 經廢棄發回這是啥意思 一個案子可以這樣判? 好幾個法官一人認為謝依涵全賠 又再判老闆要連帶賠4
如果這個邏輯成立,員工利用職務之便侵害他人利益雇主要負連帶責任 那我很好奇,當時勞退基金被拿去炒股賠了一堆錢,證券公司有負連帶責任嗎? 還是那幾個經理人只要記得脫產就可以大家當作沒事了? #1XLbs51M --2
啊ㄋㄡˇ薩 底下有個鄉民特有趣就是C開頭那個大大 是這樣的啦~ 一年一度的學測又快到了唷 假日去一下星巴克,一定有一堆文青高中生正妹在裡面看書看整天~5
假設是雇用人要賠償 雇用人是法人 是咖啡廳 依照有限公司的條件 不是只要賠償該公司的資本額即可 再依照股東來分配7
有很多人覺得法官到底在判什麼 其實很簡單 因為你覺得判決主要是看證據 那你就錯了 法官的想法遠大於一切 證據只是其次 最後判決是法官的想法決定 不是證據的多寡 蘇建和大家都知道吧 我法律系朋友有認識上一輩辦這個案子的4
合理 開店有賺錢就有保護客人的義務 你開店只放一個店員造成風險無法減少 所以你本來就該多一些店員 沒加店員減少成本 但造成的危險你就要承擔5
砂石車我不熟 但如果以營建來講的話 工地出了意外,老闆有沒有刑責? 規範上老闆是有 但老闆說我有請勞安衛人員,且每天都有衛教1
一審都能判免連帶賠償 為什麼二審不照著一審判就好了? 咖啡廳又不是什麼多暴利的產業 600多萬說賠就賠? A毀了B的家庭 法官判A必須被關3
有沒有法律人要解釋一下這什麼拉基判決? 而且法律人內部一審的時候也不是這樣判啊 所以你們意見根本沒有統一然後就要人吞,然後罵人法盲 這樣搞以後想必更生人更找不到工作,好棒唷 早就覺得出事一定硬要找人賠錢是什麼鄉愿的觀念,根本狗屎,冤有頭債有主這句話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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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史上最衰雇主」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 又被這法條本來是拿來保護受害人的 避免兇手陪不出來,受害人求償無門 怎麼現在開始用資方腦在思考了? 老闆是很雖沒錯啊 但是也不是全部老闆賠錢。7
[問卦] 媽媽嘴案更二審判賠是否證明司法沒救?每次法匠都在那邊跳啊 別人都法盲阿 其實自己跑去當受雇律師一個月才五萬 更別說一堆考不上還沒上岸的 每次都躲在電腦後面施展法盲拳 其實三餐吃泡麵 走路+公車 買不起車 從媽媽嘴案一審在士林地院開始 到現在更二 完全沒發現新證據 就是法官精神分裂靠自己主觀解釋證據 每個人解釋都不一樣 所以判決就變了2
Re: [新聞]謝依涵殺熟客 更二審判媽媽嘴3老闆連帶賠老闆很衰 很可憐 跟要不要賠是兩碼子事 我不理解有些人是反串還是真的認為老闆不需要賠? 或是只想黑台灣制度的XX? 假設今天你去一家店2
Re: [新聞]謝依涵殺熟客 更二審判媽媽嘴3老闆連帶賠顧客在你的店裡面 老闆本來就該負起完全保護顧客安全的責任 人是在店裡面 被請的店員在營業時間所殺 也就是說出事原因跟你開的店有關係 如果今天2
Re: [新聞] 「史上最衰雇主」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 又被各位都陷入了一個盲點 其實老板要連帶賠 法律上並沒有問題 他衰不衰 當然衰 但他衰不衰跟他該不該賠 根本是兩回事。 所以重點在哪裡?2
Re: [討論] 關於性騷擾矛盾悖論有人提到說怕會煩惱被抹的人 應該沒那麼多吧 這個我敢說 不怕被亂告的人 大概是不瞭解失序的正義感有多可怕 可以亂告的 又不是只有性騷擾 例如說當年台灣很有名的 八里雙屍案
爆
[問卦] 靠!所以台灣人在天安門被抓是假的?爆
[問卦] 台灣價值徹底崩壞的八卦爆
Re: [新聞] 逼死職員內幕!被許銘春一手拔擢 謝宜容爆
[問卦] 誒遺書不是給家屬的?檢調憑啥扣留?爆
[問卦] 抽獎、空污、綠鬣蜥、霸凌,還有什麼?爆
[問卦] 有人在辦公室上吊 命案現場不用封鎖?80
[爆卦] 何佩珊:謝宜容並沒有直接霸凌死者87
[問卦] 從11職等降為10職等 就是嚴懲喔O_o77
[問卦] 公務員花12年升到簡任很厲害嗎爆
Re: [新聞] 同仁寧願降調也要離開 綠民代指謝有綠色67
Re: [新聞] 「我當然敢辦她」!勞長何佩珊承諾本周63
[問卦] 謝宜容的小孩現在在想什麼?49
[問卦] 那些為洪仲丘上街頭的人都去哪了?83
Re: [新聞] 同仁寧願降調也要離開 綠民代指謝有綠色43
[問卦] 一句話講出8+9的口頭禪21
[問卦] 工作能逼死人? 大可以離職就好31
[問卦] 遺書也要被國防布了嗎?33
[問卦] 淘寶雙11下單收到貨了ㄇO_o27
[問卦] 最幹的四個字幹話29
[爆卦] 昨天支那足球迷用雷射筆干擾日本隊28
[問卦] 瞻仰遺容時要注意什麼☹23
[問卦] 華航怎麼不改名叫台航?26
[問卦] 教各位避免被霸凌的辦法22
[問卦] 演都不想演 連戰犯都沒有 等風頭過20
[問卦] 30歲存款多少,才算及格= =...?15
[問卦] 八曜和茶有什麼必點的飲料嗎?19
[問卦] 有人說公務人員不適用勞基法,如何反駁?20
Re: [新聞] 「我當然敢辦她」!勞長何佩珊承諾本周20
[問卦] 在GG當帶線課長算體面的工作嗎?37
[問卦] 謝宜容是不是覺得自己很衰遇到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