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關於勾惡的新影片
\※ 引述《leeoon》之銘言:
: 作者: leeoon (里昂)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問卦] 關於勾惡的新影片
: 時間: Fri Nov 5 11:34:38 2021
: 本來發了一篇問卦想請教一下法律程序的合理性,
: 以及最重要的__[言論自由有沒有受到侵害],
: 結果下面推文滿滿的在討論塔綠斑/藍白畜/或是頻道的中二程度...
: 就讓小弟稍微將一些資訊進一步的整理:
本來不關我的事 我也很懶得去檢舉你刪除我推文
畢竟當事人有疑慮 應該是屏東地檢署跟調查局要負責澄清的
可是你原文把我推文整個刪除還不夠 又寫一篇想再帶風向
逼我要去看這影片 多寫一篇來打你跟勾惡的臉
先說結論 勾惡的新影片裡面幾個質疑點完全就是騙點閱
把正常到不行的刑事訴訟程序 講得好像只有他員工一個人被特別處理
1 指控調查局約談不符程序
法律上 依刑訴法71-1 司法警察辦案可以用通知書代替傳票
他影片的文字對話 裡面居然還在講傳票沒遞交 哪個大律師這樣教的?
實務上遇到很皮的嫌疑人 不收通知書或寄不到就是用電話通知或面告
沒有甚麼不符程序 種花民國辦案哪個不是這樣 勾惡好意思說他在地檢署工作過?
2 指控疫情期間不開庭還叫他去開庭
三級警戒期間是原則不開庭 例外還是要開 就看案件性質能不能延期
哪有甚麼疫情期間不偵辦任何案件
不然大家可以想想 難道三級警戒 殺人就不開羈押庭? 可笑嘛
阿她這個案件就是觸犯塔綠斑通過的"特別條例"阿 你說開還是不開?
3 指控說不去就發通緝
如果調查局素質有差到像勾惡的員工這樣 那調查局就不會一堆人考不上
刑訴84條 通緝需要被告藏匿或逃亡
調查官一打電話他都會接起來報位置了
是逃亡跟藏匿個屁阿?
調查官跟他講的 一定是你人不到就報拘提 因為已經合法通知了
依刑訴75條 認為犯嫌無正當理由不到 就報檢察官核拘票
如果要抗辯不能跨縣市移動 是我的話會打到地檢署書記官那邊去問看看
後面這員工說找律師去靠北的時候 調查局不就已經講了
是你自己亂講亂轉述
還要指控調查局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4 開偵查庭部分
瞎掰檢察官違反無罪推定 未盡舉證責任 媽阿快笑死
檢察官不正就傳你來查 不然怎麼去舉證阿
你講的資訊是不是真的 不是案件的重點
重點是你有沒有盡合理的查證義務
檢方就是要釐清這點
開始一下說給緩起訴一下說已認罪協商
後面8/05 地檢署書記官在電話中都解釋得很清楚
就是該管檢察官要給他緩起訴
問題是花蓮高分檢 檢察長覺得不適當
所以處分送上去被駁回 根本沒生效
並不是像他宣稱的必須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才會被駁回
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是會被"撤銷" 那是處分生效以後的事
到底是哪個大律師這樣教他的? 還檢察官退下來的咧
後面法院的女書記官講得更清楚 (然後聲音語氣好溫柔喔)
因為簡易判決書面審理就一定要判有罪
法官想開庭就可以轉換程序 就暗示法院不想判有罪阿
大律師出現質疑第三次了 懶得吐槽
我覺得這邊書記官電話裡面一定是憋笑 覺得你不想開庭是要認罪嘛?
重點是你有沒有盡合理的查證義務
檢方就是要釐清這點
開始一下說給緩起訴一下說已認罪協商
後面8/05 地檢署書記官在電話中都解釋得很清楚
就是該管檢察官要給他緩起訴
問題是花蓮高分檢 檢察長覺得不適當
所以處分送上去被駁回 根本沒生效
並不是像他宣稱的必須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才會被駁回
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是會被"撤銷" 那是處分生效以後的事
到底是哪個大律師這樣教他的? 還檢察官退下來的咧
後面法院的女書記官講得更清楚 (然後聲音語氣好溫柔喔)
因為簡易判決書面審理就一定要判有罪
法官想開庭就可以轉換程序 就暗示法院不想判有罪阿
大律師出現質疑第三次了 懶得吐槽
我覺得這邊書記官電話裡面一定是憋笑 覺得你不想開庭是要認罪嘛?
重點是你有沒有盡合理的查證義務
檢方就是要釐清這點
開始一下說給緩起訴一下說已認罪協商
後面8/05 地檢署書記官在電話中都解釋得很清楚
就是該管檢察官要給他緩起訴
問題是花蓮高分檢 檢察長覺得不適當
所以處分送上去被駁回 根本沒生效
並不是像他宣稱的必須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才會被駁回
違反緩起訴的條件 是會被"撤銷" 那是處分生效以後的事
到底是哪個大律師這樣教他的? 還檢察官退下來的咧
後面法院的女書記官講得更清楚 (然後聲音語氣好溫柔喔)
因為簡易判決書面審理就一定要判有罪
法官想開庭就可以轉換程序 就暗示法院不想判有罪阿
大律師出現質疑第三次了 懶得吐槽
我覺得這邊書記官電話裡面一定是憋笑 覺得你不想開庭是要認罪嘛?
PS其實從頭到尾檢方都沒有開啟"認罪協商"程序 結果影片一直反覆出現 昏倒
5 影片最後居然開始賣衣服 靠
到底看勾惡的客群是那些人啊
: 1.關於鄉民散步的新冠肺炎訊息是否為假消息
: 這個也是整件事情的原因,
: 依據5/26開庭,5/27早上媒體立刻發布的訊息看來:
: 檢察官認為鄉民散步資訊[5/17確診人數為490人,與指揮中心
: 公布人數335人不符>>>散布不實資訊]
: 究竟5/17確診人數為多少呢???
: https://imgur.com/a/fgsvg0M
: 依據5/24(5/17隔週)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
: 上週校正人數新增256人,
: 而分布在5/17當日的確診人數為多少呢???
: https://imgur.com/a/rtfAo8w
: 今日上午查詢指揮中心公布資料,
: 5/17累計確診人數已經來到535人!
: 也就是大於鄉民公布的490人,鄉民訊息為真!
: https://imgur.com/a/kLr0CHn
: 結論:假使某人在某個時間點掌握的資訊大於指揮中心願意公布 = 造謠??!?!?!
: 2. 檢查官的作業流程是否有瑕疵
: (在下並非法律專業,有請版上法律大神補充)
: 司法院公布的刑事程序:
: 「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
: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
: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即揭示此一原則。因此,被告雖然經
: 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定罪以前,
: 還不能說被告有犯罪,應該要先推
: 定他是無罪的。
: 檢察官對於起訴的犯罪事實負有舉證責任,必須提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
: 被告確有犯罪。
: ^^^^^^^^^^^
: 舉證應該是檢查官的責任吧...
: 怎麼可以叫被告自己證明無罪呢,
: 鄉民只是轉發了自己認定真實的資訊而已,
: 而且法院是否使用被告跟檢察官緩起訴認罪協商的筆錄去定罪,這個也是很扯!
: 再者為何不去偵辦源頭(頻道主),而要挑一個鄉民出來偵辦呢???
: 也是很令人不解。
: 今天有人轉發了一個他相信的資訊而要跑法院,明天也有可能是你
: 希望討論的重點不要聚焦在頻道的中二度或者作風上面
: 以上~~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31.154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36083280.A.0BB
: → michaelwu: 不知道 反正我現在推論什麼都會被當小 114.136.168.81 11/05 11:36: → michaelwu: 粉紅法盲愛看包青天 114.136.168.81 11/05 11:36: 噓 hamuguava: 攻敵所必救,打不贏當然就要弄跟他有 111.82.201.170 11/05 11:36: → michaelwu: 問題是我沒有看過包青天啊 114.136.168.81 11/05 11:36: → hamuguava: 關的人啊,綠共喊假的? 111.82.201.170 11/05 11:36: 推 jonathan8032: 塔綠班快點洗留言說業配 111.246.235.182 11/05 11:37: 推 greg7575: 民進黨說你該死就去領死 39.13.39.243 11/05 11:37: 噓 BIA: 轉發本來就有責任 哪有啥轉發就沒責任的說法 111.82.189.152 11/05 11:37: 推 AE86: 程序真的很扯 有開過庭都知道流程大慨怎樣 114.36.179.222 11/05 11:37: 推 dark0224: 黨想要你有罪就會找理由 111.71.29.80 11/05 11:42: 推 AE86: 不過法院確實一直都是掌權者的工具 114.36.179.222 11/05 11:43: → AE86: 幾十年來如此 也不止現在就是 114.36.179.222 11/05 11:43: → pp0731: 地檢署不一定是對的 這件事很傻眼 220.129.103.51 11/05 11:43: → phina005: 確診數如果不準要被辦,第一個要辦的就 42.77.216.216 11/05 11:44: → phina005: 王八千 42.77.216.216 11/05 11:44: ※ 編輯: leeoon (223.136.157.1 臺灣), 11/05/2021 11:45:06
: 推 POWERSERIES: 轉發最好不會有責任 39.12.33.111 11/05 11:45: 修個錯字
: 如果轉發訊息為真,還有罪嗎?
: → phina005: 檯面上一堆政治人物,不知道造謠疫情相 42.77.216.216 11/05 11:46: ※ 編輯: leeoon (223.136.157.1 臺灣), 11/05/2021 11:46:36
: → phina005: 關訊息多少次了,標準拿一般人開刀 42.77.216.216 11/05 11:46: 推 mozozo: 高調 教科書就有寫過奉命不起訴的案例啊 49.216.42.169 11/05 11:48: 推 ted01234567: 好好笑。轉發有責任那源頭那篇不敢 219.68.69.70 11/05 11:48: → ted01234567: 辦喔?呵呵。明明就挑一個雖人來殺 219.68.69.70 11/05 11:48: → ted01234567: 雞儆猴還責任來責任去 219.68.69.70 11/05 11:48: → zeolas: 你那麼喜歡這個頻道就相信他就好啦 42.76.133.131 11/05 11:48: 噓 BIA: 轉發為真 那就經過司法裁決啊 自己先認罪再 111.82.189.152 11/05 11:50: → BIA: 來苦 算啥好漢 八卦板一堆不認罪最後也不起 111.82.189.152 11/05 11:50: 推 cipc444: 用認罪協商做簡易判決扯在哪 鄉民最愛的 223.137.157.47 11/05 11:50: → BIA: 訴的才贏了 111.82.189.152 11/05 11:50: → cipc444: 美國法9成都是認罪協商阿 223.137.157.47 11/05 11:50: 推 angraer: 轉發有責任 問題是 1.轉發的內容又沒唬爛 122.118.60.28 11/05 11:50: → angraer: 2.一堆影響力更大的名人明明也符合假消 122.118.60.28 11/05 11:50: → angraer: 息的標準,但不辦,只辦一個轉發的路人? 122.118.60.28 11/05 11:50: → cipc444: 媽的自己要認罪 出來再說是被逼被騙 那當 223.137.157.47 11/05 11:52: → cipc444: 初怎都不找律師?這種當事人見多了 223.137.157.47 11/05 11:52: → cipc444: 真的有理由早就有律師要出來幫他告官了 223.137.157.47 11/05 11:53: 噓 leon80148: 來帶風向還是業配的,要不要解釋一下 49.217.186.116 11/05 11:53: → cipc444: 還輪的到勾二做影片?真的是譁眾取寵 223.137.157.47 11/05 11:53: → leon80148: 上一篇一堆推文被刪的原因 49.217.186.116 11/05 11:53: → leon80148: 酸勾惡的推文都不見 49.217.186.116 11/05 11:54: → cipc444: 跟勾二講的法律內容相比 我寧願相信有鬼 223.137.157.47 11/05 11:54: → zeolas: 怎麼到現在還有這種「他也闖紅燈怎麼不抓 42.76.133.131 11/05 11:59: → zeolas: 他」的人存在阿,都快2022了 42.76.133.131 11/05 11:59: 噓 u7451519: 昨天推文被刪就算了,今天直接把原始文 42.73.116.104 11/05 12:14: → u7451519: 章整個砍掉,原PO你到底在衝啥鬼 42.73.116.104 11/05 12:15: → u7451519: 真當這裡是你臉書專版啊 42.73.116.104 11/05 12:15: 推 tamama000: 管誰講對不對 得罪蔡皇就是先打八十板 114.43.131.156 11/05 12:21: → k945: 告給老闆看的啦 做業績你懂了嗎? 39.10.5.170 11/05 12:29: 推 XtrEmeMasTeR: 這又不是在計較別人犯不犯的問題 是 111.255.170.182 11/05 12:40: → XtrEmeMasTeR: 真正該被辦的沒去辦 弄個不痛不癢的 111.255.170.182 11/05 12:41: → XtrEmeMasTeR: 到底是有沒有心要辦 還是只是想搞 111.255.170.182 11/05 12:41: 推 henry8168: 為什麼原文被刪了???? 1.200.59.220 11/05 12:52: 噓 hamuguava: 反串? 111.82.201.170 11/05 13:44: 推 RonaldBBS: 不辦勾惡本就有鬼吧,勾惡怎麼可能給 42.74.247.148 11/05 14:13: → RonaldBBS: 你認罪 42.74.247.148 11/05 14:13: → RonaldBBS: 這不單純不法平等的問題,辦案羅輯上 42.74.247.148 11/05 14:15: → RonaldBBS: 本就要查勾惡以確定是否言論不實 42.74.247.148 11/05 14:15: 推 RonaldBBS: 原文被刪了嗎 42.74.247.148 11/05 14:19: → Benetnasch: 勾惡懂法律,咬住我無罪這一點,你就 223.140.233.140 11/05 15:44: → Benetnasch: 要舉證有罪才能判 223.140.233.140 11/05 15:44: → Benetnasch: 懂不懂什麼叫「認罪協商」?不過這樣 223.140.233.140 11/05 15:45: → Benetnasch: 勾惡才有題材啊= =這一部大片直接造 223.140.233.140 11/05 15:45: → Benetnasch: 神了 223.140.233.140 11/05 15:45: → dontcry1006: 推!特地來看,結果原文被砍了 42.73.217.188 11/0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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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看勾惡的不都是智障國中生嗎?PTT老
人也看?
重利罪的刑責和併科罰金金額都能講錯了
這種人你相信地檢署出身的哦
就猴子在看的啊,花錢當堂主的就不用說
連法條都能查錯了 你談這些太苛責他了
了,有夠盤
地檢署的工友 清潔工也是地檢署出身的阿
跟館粉重疊蠻高的
通知書代替傳票? 請問是哪一條?我只
聽過抗傳則拘 有誰被抗通則拘嗎..?
勾惡幫站出來!! 玄武粉站出來!!
幫主台灣需要你請堅持下去,這種憨粉一
反正八卦也一堆法盲整天亂放炮的 水準
11樓別污辱館粉
差不多一樣爛啦
大堆,網路包裝的小丑
中二幫粉絲出來讚聲 簽到喊簽到
結果這篇底下都在討論勾惡跟粉絲素質
,關於影片內容的只有一點點
可惜那一段通緝的部分沒有錄音檔,真
的敗筆,剩下那些錄音檔是真的
粉粉表示 法條查錯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刑訴71-1條1項 你看半天還沒讀懂意思?
頻道經營的像黑道,還有搞幫派遊行的
低級片頭,然後說自己在揭露不公不義
你第一點就錯了
還有一堆人推你文章....
哪裡錯請指正
我相信勾惡真的是地檢署出身的!
怕閱讀障礙的看不懂 要貼三次
傳喚沒效力? 你哪一本參考書教的?
傳票沒到 才能拘票啊
74跟75條去隨便找一個法規資料庫看看叫啥
國中生都看勾惡還有打楓之谷
國中生三大寶貝:抖音 勾惡 老高
這種法律知識/常識對一般民眾來說真的好
陌生
你都說75就要77啊
其實也沒有什麼喔~其實 喔、勾惡想 、呃
我好像也沒有特別想講、歐、其實我原本今
天就是我有跟、呃 、就我們、呃、就我們
助理有跟小宇反應就是,希望能跟館長face
77才有效力
to face 就是, 是現場的 ,現場直播而
不是線上的,但,因為館長你那句話啦就是,
哈,就是脫面具你會更紅,我是希望館長當
面知道我,我根本不怕任何人知道我是誰,
對啊那呵,只是因為可能疫情或是,對對對
對對,但但對因為我...很多人會說勾惡幹
,戴著面具怎樣,嗚我根本不怕你掀,你掀
我就去選民意代表阿~ 我還怕,對阿就是嗯
還有71-1法條規定是得 實務上解釋
勾惡的影片當笑話看 就很好理解了= =
是應
樓上好像有聲音
對啦別人都沒體系就你有體系 然後法文都不
懂瞎扯傳喚沒效力到底是德派還是哪家的體
系
挖靠 連法條的得跟應都能糾正 大法官欸
傳票本質上就通知而已
哇 真是世紀大發現欸 不然你以為辦案為何
都要發通知書
75要跟77一起用....
粉粉永遠都不會讓我失望 顆顆
不說了 浪費時間 你對 好不好
為啥"簡易判決書面審理"一定要判有罪??
超越立法委員 PTT大法官 神!
所以呢 傳喚沒效力誰講的
簡易判決的功能就是速審速結啊
就沒效力啊 傳喚不到就是要拘提
拘提就看76跟77
被告認罪或是檢察官認為不用審了 就不需要
用冗長的程序
本來就我對你自己在那邊瞎扯
449啊 跟調查證據有關
155第2項
直屬捍衛隊-玄武
不是啊 71-1不就說經通知無正當理由得
報請檢察官開拘票嗎
原文說有代替傳票的效力沒錯吧
因為得 就會變成警察比檢察官的權
力大啊
傳票跟通知書的效果就是拘提 但拘
提要看77 所以
單獨看的話 就沒效力
拘票還是要報請檢察官開 不會有警察權
力比較大的問題吧
綠共塔綠班不意外
笑死 先去補習閱讀好嗎?
不用跟他認真 他連問題的層次都搞不清楚
照法律規定的「得」 警察能跳過77
在那邊回答一些根本無關的法律見解
條 直接拘提
而檢察官要依照77條 變成警察直接
通知書跟傳票不一樣吧
能拘提 而檢察
官要有拘票才能拘提
勾惡就真的是cosplay小丑,笑死
原文說說代替傳票欸 是指走71-1可以代
笑死 跳過檢察官直接拘提 粉粉 哈哈哈
替71 那至於後面的77又是另一回事吧
"報請"檢察官 不是可以繞過檢察官欸
通知書拘提,要檢察官核發拘票大哥…
粉粉又讓我見識了達克效應 笑死
你是怎麼得出警察可以跳過檢察官直接
能力欠佳的人 永遠認為自己高人一等 笑死
拘提的結論的…
你講的可能有道理,但請問這個有需要到特
別只開這庭、特別用電話通知不走一般流程
嗎? (衣服就真的有點突兀,而且沒甚麼設
計感)
用“得”去解釋會變成可發可不發 但這跟我講說司法警
05 20:03
你跟一群小丑認真幹嘛
察代替傳票是兩件事他硬要拿這種東西來回
應就是背書而已不會活用
呃 這是學說跟實務見解 不是我個人
見解....
11
實務見解的話,貼個案號吧
實務見解也覺得勾二粉顆顆好笑阿
塔綠班交辦下來 這點我不否認啊 但不需要
拿出來搞到台灣人不信任司法吧 其實怎麼看
檢察官都對他很不錯
你考試的時候就把這句話寫上去 “這不是我
個人見解”包你上榜
這小丑就柯韓糞低端腦子會信啊 哈哈
粉粉完全曲解那個得字 笑死
得 是你覺得有必要 可以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如果沒必要 也可以不找檢察官核發
而不是你要去拘提別人
隨你高興不高興要不要去找檢察官
笑死 解釋成可以繞過檢察官 廢到笑
不懂為啥常看到有人討論這個網紅?
得就是有必要可以找檢察官 核發後去拘提
內容明明都很水 一堆沒料的東西硬要包
若沒必要就是不找檢察官 自然無後續拘提
還在那邊實務見解是應 笑死
裝成含金量很高 問號 到底是不是業配?
我猜他是想討論之前警察用假通知繞過檢
察官的案件,但這個案子是有通知的
推
早上那篇超扯 推文推到400多樓 原po登
入4600次還會不小心刪版友推文? 八卦
版什麼時候這麼多玄武?
小丑會互相吸引
智障會繼續看阿…我只看過他一次影片
就知道什麼素質了
不收通知書?有寄嗎你確定
一般民眾都很懂法條嗎?
你跟勾惡都說的似是而非,只是本件很
明顯沒犯罪被硬是入罪
有黃國昌不看,看這小丑幹嘛?
黃國昌講的是給法律人看的,非法律人
看根本很容易被誤導到離譜
勾惡講得雖也有錯,但反而大都小瑕疵
,當司法程序通識看一下還可
勾惡粉的操作真的很噁 不禁一禁勾惡文?
笑死 勾惡程度真的爆幹低
看完這一大串....到底誰是勾惡?
辛苦原PO了被逼去看他的影片
小弟真的看不下去==
粉絲大多都是精障差不多
勾起你心中的蠢
笑死
繼續洗
勾惡其實很多都講的很好 不需要以偏
概全 難道只有塔綠班的側翼網紅能活
嗎?
你也增加他點閱了
就是個危言聳聽 誇大裝會的小丑
請你告訴我,為何媒體不敢報導
韓國人宅神賺得可爽得列,都塔綠側翼?
藍腦粉的錢很好騙.....
狗二應該改名叫勾出你心裏的蠢 XD
勾出一堆蠢人現形
他有些觀點是可以參考,但立場太偏
你也說不出來哪裡有罪
靠腰哦我又沒在關注他 誰管他有沒有罪啊
XD 原PO打臉打到我快笑死了
借問一下,原文怎被刪了?
林北看過地檢署的派遣工也能自稱在地檢署
工作啦 笑死
108年訴字322號 通知書沒合法送達就是
不能拘,打電話或面告需被告真摯性同意
並告知有權拒絕
勾起你心中的衣服
那個當事人影片裡說是他粉絲,不是他員
工吧?原po要不要修一下?
push
但影片看了很痛苦,協商程序是起訴後的
事,怎跟緩起訴搞在一起...
推
一直看這種影片 智商應該蠻低的
可以看一下陰毛論定義 真的很像
不認同
講不出反駁的話為了護教一行噓 實在看不懂
民進黨我爸爸 誰都不能說民進黨壞話
看完他的影片目前覺得有道理
畢竟小玉那次蠻明顯像是有目的的鬧大
腦o才看 智商跟韓粉一樣 一直被唬爛不膩
第一個業務嘴第二個幻想嘴
笑死
勾惡法律程序一堆講錯,笑死
只能騙八家酒
狗餓幫護法玄武在此 大膽逆賊敢誣衊我真
主阿惡
賣衣服 當年成大411某羊小姐最後也賣
難怪一堆成衣業者 臺灣好衫都轉正了
這篇也似是而非,聽口令!置板凳
有沒有講這議題的正常油土伯 看不下去
覺得要轉通常程序結果被陰謀論的地方很好
笑 如果要判有罪 就直接來 還轉屁程序啊
真的有夠智障
正面:幫主一定幫你處理到底!轉身:so
快來買幫主新出的衣服!...(咦?)
幫推
就走館長路線阿 起爭議才有收視率
第一點就怪,「刑訴法71-1 司法警察
辦案可以用通知書代替傳票」,啊就沒
有給通知書啊,哩喜勒
看過一片就知道沒料 騙點閱的
好多侮辱病患的詞彙 塔綠班現在又不
認為這些是搞社會對立了
@1450集合下地獄囉
勾勾跑兒暖覺兒
文太長沒看,但勾惡影片真的故弄玄虛沒重
點
塔綠班來回護航了
他以前講的就有點腦袋的都推導的出來啊
所以會有一種 對呦 你說的沒錯 的感覺
都不懂是那堆人在捧
我先置板凳看他回應
客群就是+9
你板凳可以撤了他進桶被退文還寫信罵我
會看這頻道的不都8+9之流
果然怪怪的,覺得不太可能
推塔綠斑~~
滾
船都撞上冰山還在在意細節 笑死
過一段時間再來看。回文真的怪怪的,
原本影片都不關警察的事情勿亂開戰場
,關鍵字是台東地檢
轉發內容 之後收到的通知,都能申請
異地徵訊,為何台東地檢是這樣遵循行
政程序的嗎?
混淆視聽
好的塔
另外通知書,或傳票 是必要程序吧?
電話通知跟當面告知是當事人不在通訊
地或居住地時的輔助手段?
等法院判決下來,浪費
的時間跟金錢的成本誰
要負責?社維法只是擔
心對岸假消息擾台,有
沒有對岸金援這一點就
很簡單了吧= =笑死
這影片為什麼這個時候才出來?很明顯
也是操作,為了什麼這個本人才知道了
吧,反正繼續看下去,心中為善才不會
有事
可以理解勾惡質疑限制言論自由,但
那影片的法律水準真的不忍卒睹
勾惡會不會下支影片又在說都沒人說得出
來他哪裡說錯,這篇就有說了,不知道他
怎麼回應,還是裝作沒看到。
推 他的粉絲根本一群宗教信徒
5
剛剛看完了影片 真的好扯 以後各位30cm肥宅都不要亂發言批評政府阿 一個個都給你們抓起來關知不知道XD 還是上Steam買遊戲 不要關心時事不要管政府做了什麼事12
sGossiping $$785355 作者: leeoon (里昂)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關於勾惡的新影片 時間: Fri Nov 5 11:34:38 20213
好奇問個問題 如果轉發有責任 那摳阿罵跟燒焦葛格怎麼都沒事? 這兩位應該都比被告那位有名很多吧? 為什麼他們沒被告上新聞呢? 有卦嗎?25
首Po雖然這頻道風格相當中二, 不過最新發布的影片的內容真的是非常扯蛋, 如果所述為真,不知道這國家還有沒有王法... 查了一下版上都還沒有相關資訊, 請問神通廣大的鄉民有沒有關於這件事的八卦或真實性?
爆
Re: [討論] 提告移車敗訴 地主:那我停你法院囉正常啊,我發文寫法院經歷,一堆網友來信,我也跟網友遇到相同的問題,就是法官當庭被我抓包標準不一時,就開始答非所問,硬拗這只是見解不同,一切都是見解變了,最後跳一句「你又沒考上司法特考,你也不是律師,不要以為通識課修過幾堂法律就了不起,就很懂了!」 問題是我找到的是「司法院重要參考判決」,還有我之前案子的法官也是這樣判的,這次遇到的法官突然見解不同逼我認罪,我拿出之前我的前案當庭抗辯,抗議標準不一,法官就突然罵我沒考上司法特考只是法盲憑什麼抗議! 後來我要聲請開庭錄音光碟,也被以個資法的理由拒絕,十分詭異~ 以下是網友來信 ==22
[問卦] 勾惡到底都是那些人在看的 ?我坦白說 我完全沒看過這個人的影片 我會知道他 還是因為這陣子連千毅跟勾惡的紛爭 再加上一堆更生人8+9 像是什麼蘭小明+鳳梨 都加進來開戰 還有一個更生人8+9說 勾惡說的都是事實阿,你連千毅嗆人家幹嘛 ? 然後咧 連館長也加入戰場了9
[問卦] 館長昨天說 忽必烈是連保人?在下只服B17 館長昨天罵勾惡不懂法律 但是我看之前勾惡討論館長的影片 是節錄館長質疑銀行借錢 大喊要叫助理找金管會的片段 勾惡說 經濟部登記負責人X
[問卦] 勾惡臉書反擊下一步要揭開司法黑暗面?勾惡最新貼文回應一些某律師的質疑 還有律師說的不一定對 不然法院攻防要律師跟檢察官幹嘛 最後還要法官下決定 他不怕法律的挑戰 要戰來戰 下一部影片要來講司法界的黑暗面 大家準備好下一波更猛的料了嗎?8
Re: [新聞] 醋男砍他頸部血狂噴 惡行曝!檢察官竟南檢常常這樣搞 檢察官不開庭只要看看警方送來的卷證資料 (大家都知道警方時常亂寫) 就可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察官肯定沒有看到受害人傷勢這麼嚴重1
Re: [新聞] 林智堅論文抄襲不公開審理 法官要求1.新聞網址︰ 2.新聞來源︰ UDN 3.完整新聞標題4
[問卦] 台灣法官權力真的那麼大?今天看到瑩真律師新影片 大意就一個男的載小孩去幼稚園 然後把車停在黃線上 然後跟著小孩進去幼稚園五分鐘3
Re: [問卦] 有沒有法院審理牛步化的八卦?總比亂判好 南檢南院一條龍黑箱作業 已經很多苦主跟阿肥我陳情 說什麼檢察官沒找他去問話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沒開庭就直接判他有罪。 判決有罪的證據就是憑告訴人在警局的證詞,他完全沒機會跟告訴人對質,X
Re: [討論] 館長國昌新聞都出來了,一起打倒民進黨勾惡還沒出事以前 流量也很高 但勾惡我聽過一二集 實在是很明顯邏輯有問題 有一集好像是說什麼法院判案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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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台灣Foodpanda賣掉了!!!爆
[問卦] 五年後房貸要套牢一堆人了爆
[問卦] 為啥黑熊學院被八卦板恨之入骨?爆
Re: [問卦] 烏克蘭即將棄守前線?!爆
[問卦] 年輕人:新青安五年後轉賣不就好了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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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月薪四萬真的很多嗎?75
Re: [問卦] 五年後房貸要套牢一堆人了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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