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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正宮輸了 這法官捍衛「性自主權」 判小三免賠錢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正宮輸了 這法官捍衛「性自主權」 判小三免賠錢作者
rial
(de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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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kyshan (逗比小精靈)》之銘言:
: 3.完整新聞標題:正宮輸了 這法官捍衛「性自主權」 判小三免賠錢
: 吳佳樺認為,依照上述釋字791號解釋,
: 配偶不因婚姻關係而有支配對方意志、性親密關係自主的權利,
: 且婚姻核心價值非「忠誠義務」,而是情感上的溝通、互信和承諾。
: 因此不能外遇,實際上是控制配偶內在思想、表意行為、性親密關係自主決定,
: 也就是憲法保障的思想、言論自由及性自主權。
: 至於本案中王女與林婦丈夫相姦,並無破壞林婦配偶身份,
: 林婦沒有理由向王女求償,因此判她敗訴。


這樣判決是正確的

公權力不應該介入私生活

婚姻出問題,怎麼是找法院來幫你出氣?

這是你們夫妻兩個人的私事,應該由你們夫妻自己去解決

丈夫外遇,為何妻子只告外遇的女子,好像你丈夫都沒問題一樣?

事實上,就是你丈夫出問題,或者是你們夫妻兩都出問題,你們的婚姻出問題

至於到底是什麼問題,這就是當事人自己要去搞清楚、自己要去解決的

畢竟每個婚姻狀況都不同


: 刑事現在沒刑責,民事又不用賠錢,超爽der~~~
: 綠帽不給配偶戴好戴滿,對得起自己嗎?

看來你的婚姻只能靠公權力幫你維持

公權力一旦不介入你的婚姻,你就維持不下去了

這種婚姻真的很可悲

一旦公權力不介入,你就想背叛你的配偶,你這種想法也是很可悲

巨嬰嗎?

一定靠外力約束你、懲罰你才行?

自己都沒有自律的能力?

也沒有「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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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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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al (36.228.199.171 臺灣), 04/19/2022 23:43:56

bg00004 04/19 23:44我覺得這不太對..已經除罪化了

bg00004 04/19 23:44告民事 這還能輸~那又何必需要一只婚姻

fghdfh 04/19 23:44私事先定義一下,打人也可以算私事嗎?

edcs 04/19 23:46你自己要跟老公講啊,法院公雞變飼主

bg00004 04/19 23:46所以才說台灣的司法根本是台灣亂源之一

bg00004 04/19 23:47司法改革越改越糟糕...都不知保護誰

zeumax 04/19 23:47這要求賠償是民事求償。婚姻是一種契約關

zeumax 04/19 23:47係締結,既然破壞了契約,那當然由法庭審

zeumax 04/19 23:48不然廢除婚姻制度就好了啊

bg00004 04/19 23:48說到底~沒辦法制衡台灣法官 所以他們

bg00004 04/19 23:48才可以在本能和文字上玩遊戲阿

cvnn 04/19 23:49婚姻的權力義務 是身為人的道德之一吧

cck525 04/19 23:49下面這麼癢就別結婚好嗎= =

bg00004 04/19 23:49我覺得也不用扯道德這個層面了

bg00004 04/19 23:50除罪化!都已經民事也可以輸這個我很懷疑

hosen 04/19 23:50民生婚姻只有共同生活,扶養,負擔家庭的

bg00004 04/19 23:50法院到底把婚姻當成是什麼了呢?

hosen 04/19 23:50義務,可也沒說性器官專屬權

bg00004 04/19 23:50如果連民事都可以這樣解釋

法官認為「本案中王女與林婦丈夫相姦,並無破壞林婦配偶身份」 所以不算違反婚姻契約

zeumax 04/19 23:51結婚之後雙方成為一家,因此財產變成共同

zeumax 04/19 23:51形式整體改變,對性的獨佔也是家庭關係要

zeumax 04/19 23:51素,一損害權益,就是契約損害

bg00004 04/19 23:51那麼我想台灣的婚姻真的理由很薄

hosen 04/19 23:52老公愛誰,跟誰上床沒違反民事法條,因為

bg00004 04/19 23:52民生婚姻只有共同生活,扶養,負擔家庭

hosen 04/19 23:52沒這一條

bg00004 04/19 23:52但是王女與林婦丈夫相姦 已經破壞

zeumax 04/19 23:52不對喔 任意一方子女都享有對其血親父母財

zeumax 04/19 23:52產繼承權

bg00004 04/19 23:52夫妻和家庭的信任!怎麼會說沒破壞呢?

bg00004 04/19 23:53所以要告小三就必須先離婚!這樣才破壞

bg00004 04/19 23:53沒有離婚的都不算是破壞..

hosen 04/19 23:53夫妻與家庭的信任?問題是民法也沒這一條

bg00004 04/19 23:53還是原來法官是主張離婚的?

zeumax 04/19 23:54任由配偶在外生育,就是侵害自己血緣子女

zeumax 04/19 23:54財產分配的數額,這是從經濟上看的

hosen 04/19 23:54大法官都說性自主權大於一切,配偶去一邊

hosen 04/19 23:54涼快

bg00004 04/19 23:54請問!如果林女配偶用這個來離婚

LSW1990 04/19 23:54好爽哦,以後外遇不用賠錢了?

bg00004 04/19 23:55在法院上是否站得住腳?

zeumax 04/19 23:55萬一一方在外沒知會,生育了自己非血親,

bg00004 04/19 23:55如果站得住腳!那麼法官不就自相矛盾

hosen 04/19 23:55不爽你離婚請求賠償

zeumax 04/19 23:55卻可能繼承自己財產,哪就對其中一方根本

zeumax 04/19 23:55冤大頭

bg00004 04/19 23:56不過還可以上訴啦~這個法官忠於自己的

bg00004 04/19 23:56思考~然後~累的人民受一次打擊在上訴

zeumax 04/19 23:56這審判預告未來任何人可以任意背棄婚姻

就算是通姦有罪的年代,通姦或離婚…背叛婚姻的例子有少嗎? 講得好像光靠公權力就能讓夫妻都對婚姻忠誠一樣

bg00004 04/19 23:57如上訴法官和前法官完全不同的見解

bg00004 04/19 23:57我想~那到底是哪一個法官錯了?

zeumax 04/19 23:57婚姻的契約性如果不重要,同性戀爭取個屁

zeumax 04/19 23:58婚姻他們哪天沒法互搞過了?

bg00004 04/19 23:58zeumax 去問這個法官~天知道呢?

hosen 04/19 23:59沒有啊,你還是可以離婚,向有過失的一方

bg00004 04/19 23:59他是告民事吧~不是刑事吧!

hosen 04/19 23:59請求賠償;法官:婚姻有問題一律建議離婚

hosen 04/20 00:00這一條民法有,要得到

bg00004 04/20 00:00hosen 他可以離婚阿~那林婦在站得住腳吧

zeumax 04/20 00:00這個就是求賠償阿!宣告免賠不是嘛

bg00004 04/20 00:00那麼請問~法官說沒有損失

bg00004 04/20 00:01換個角度想~他是在誘導林婦離婚嗎?

zeumax 04/20 00:01因為婚姻契約性低於配偶性自主權

bg00004 04/20 00:01畢竟要有損失破壞~才能求償!

hosen 04/20 00:01要離婚解除契約,才能要求賠償

bg00004 04/20 00:01算了~反正這不干我的事情~還能上述

cck525 04/20 00:01沒有要靠公權力讓夫妻對婚姻忠誠啊= = 你

cck525 04/20 00:01可以不忠誠啊 只是你也要負違約責任的概

cck525 04/20 00:02念而已

問題就是沒有違約啊 林婦配偶身份並無被破壞,婚姻持續中

hiimjack 04/20 00:03婚姻就是一種契約 契約出問題了上法院很

hiimjack 04/20 00:03正常吧

cck525 04/20 00:06身分沒破壞啊 又還沒解約(離婚) 所以可

cck525 04/20 00:06以闡述一下你這派的配偶權指的是什麼嗎?

cck525 04/20 00:06互為代理、繼承遺產之類的嗎

zeumax 04/20 00:07婚姻的締結關係不是只為了這個身份,不然

zeumax 04/20 00:07還要登記個屁

cck525 04/20 00:08我先說我認為進入婚姻 性自主權本來就要

cck525 04/20 00:08受到拘束 要不然不要結婚大家想幹誰就幹

cck525 04/20 00:08誰 多爽

trasia 04/20 00:09小三不要想上位就無罪

trasia 04/20 00:09可惜沒有小三不想上位

cck525 04/20 00:09但既然我決定跟這個女生進入婚姻 我對她

cck525 04/20 00:09就有忠誠義務 否則誰不想單身爽男啊

cck525 04/20 00:10馬的20歲正妹那麼多

一切以法律為主 民法中關於婚姻的法條,沒有寫夫妻必須「性忠誠」或擁有「性獨佔權」 所以外遇通姦當然也沒有違反婚姻契約 但是如果離婚就不同了 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

解除婚約

: 一、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 二、故違結婚期約。 三、生死不明已滿一年。 四、有重大不治之病。

五、婚約訂定後與他人合意性交。

六、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 七、有其他重大事由。

婚約解除時

,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

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

cck525 04/20 00:16但今天你既然決定簽字了 難道不就是要背

cck525 04/20 00:16負起對對方的責任嗎 否則任意背約都沒事

pennywort 04/20 00:16法律就是一個最低標準,大家不用想的

cck525 04/20 00:16的話 當初簽這個字是幹嘛

你可以不要結婚、不要簽字啊 就算簽字了,一切還是以民法為主,民法以外的條件(性忠誠)就私下另訂契約

pennywort 04/20 00:16太完美

job5786 04/20 00:17反正這種跟主流見解差太多的判決 上訴也

job5786 04/20 00:17會廢棄 反而是法官寧願拿自己考蹟也要硬

job5786 04/20 00:17

job5786 04/20 00:19是不是訴訟程序中發生什麼事才讓法官硬判

job5786 04/20 00:19下去...

pennywort 04/20 00:21理論上是不是違約與否,都不該罰到小三

pennywort 04/20 00:21身上?因為不是立約人?

cck525 04/20 00:22樓上把它想成侵權行為啊

yymeow 04/20 00:23結過婚的你們可以去翻契約書出來看,有講

yymeow 04/20 00:23此生只能跟配偶修幹嗎 ? 沒有嘛

yymeow 04/20 00:23民法婚姻篇也沒有任何一條有規定結婚之後

yymeow 04/20 00:23只能跟配偶修幹啊

ymib 04/20 00:27所以法官在鼓勵外遇偷吃、破壞家庭嗎?

法律又不是法官訂的 不然你打電話給你的選區立委,要求修改法律

cck525 04/20 00:29好吧那可能只是我自己底線畫的比較高吧

cck525 04/20 00:29就算可以 也不想

婚姻本來就是夫妻兩個人對對方的承諾 難道夫妻跟對方的承諾還要看法律怎麼訂才決定要不要遵守? 如果這麼不想遵守對配偶的承諾,也沒人逼你結婚啊,是吧?

cck525 04/20 00:36啊那可以回答我0:06的問題嗎 所以你們這

cck525 04/20 00:36派認為的配偶權到底是指什麼?侵害配偶權

cck525 04/20 00:36是指啥?

法官的判決:不應承認隱含配偶為一方客體,受一方獨占、使用之「配偶權」概念 也就是沒有配偶權這種東西 夫妻雙方都是獨立個體,並不是對方獨佔的「私有財產」

cck525 04/20 00:37婚姻的性質是類合夥關係嗎?

cck525 04/20 00:38但如果選擇分別財產制好像也沒有什麼財產

cck525 04/20 00:38上關係

yymeow 04/20 00:42如果配偶任何一方生理上無法行房,也合意

yymeow 04/20 00:42另一半去找第三方抒發生理需求,這樣有算

yymeow 04/20 00:43破壞家庭嗎 ?

如果配偶知道並且沒有訴請離婚(過了一段時間),那就是合法

yymeow 04/20 00:58對啊,法律與契約都沒有限制簽約之後只能

yymeow 04/20 00:59跟配偶修幹啊

yymeow 04/20 00:59甚至任何一方都不能強迫另一方修幹,不然

yymeow 04/20 00:59就是性侵

簡單的說,越現代、越文明的國家,公權力對私事管得就越少 越落後的國家,公權力對私事管得就越多,連你是不是娘娘腔都要管,連男生能不能留長髮也要管

gene51604 04/20 01:00婚姻沒了信任當然算損害要賠償啊

婚姻沒了信任,那就離婚 離婚就可以請求賠償

LeonBolton 04/20 01:04婚姻不需要保障 趕快廢除民法婚姻篇!

要保障婚姻,靠得是當事人夫妻雙方的努力經營,而不是靠公權力的強迫

LeonBolton 04/20 01:05開放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

我贊成

yuan0703 04/20 01:05之後還是別結婚吧 綁手綁腳

想不想結婚是個人的自由決定

※ 編輯: rial (36.228.199.171 臺灣), 04/20/2022 01:12:10

s900527 04/20 01:26結婚就是法律問題 婚姻本來就是公權力了

LaplaceDemon 04/20 02:42我認為重點是 簽訂婚姻契約的

LaplaceDemon 04/20 02:42是妳老公不是小三

LaplaceDemon 04/20 02:42你們兩個管不住那根屌 怪小三 問號

coolrgin 04/20 03:01哇那家暴也是你老公的問題啦

slygun 04/20 03:46積極廢民事 真是讚 回到隨時交媾孩子大家

slygun 04/20 03:46養 眾生平等讚

kula0000 04/20 04:31看這篇的推文就知道台灣離一流國家還有

kula0000 04/20 04:31一段相當長的距離

palewalker 04/20 05:55全部滑起來

observer0117 04/20 06:16

saltlake 04/20 07:13婚姻是契約關係? 問題是契約是私法關係

saltlake 04/20 07:13私法關係是私人約定,不能違反法律

saltlake 04/20 07:14所以法官判決,通姦除罪表示

saltlake 04/20 07:14法律「不承認」配偶權。法律上沒有的

saltlake 04/20 07:15權利,違反啥鬼? 不只! 法官的意見是

saltlake 04/20 07:15根據黨的釋憲案通姦除罪,表示法律

saltlake 04/20 07:16積極「承認」個人的性自主權

saltlake 04/20 07:16所以法律不只不承認配偶權,還積極認定

saltlake 04/20 07:16性自主權。所以你私人契約約定「不能」

saltlake 04/20 07:17違反限制個人性自主權

saltlake 04/20 07:17結論! 配偶通姦,通姦罪除罪了

saltlake 04/20 07:18民事的配偶權也殺腰拉娜,反而新創了

saltlake 04/20 07:18性自主權。所以也不能求償

saltlake 04/20 07:18當初那些樂天派還以為沒有刑事罪還可以

saltlake 04/20 07:19民事求償,現實就像現在法官判決,我呸

saltlake 04/20 07:19下一步當然是,你通姦大法官們捍衛

saltlake 04/20 07:19個人性自主權,那其它阿貓阿狗法律

saltlake 04/20 07:20禁止賣淫,難道沒違憲侵害個人性自主權?

saltlake 04/20 07:20你通姦大法官們捍衛個人性自主權

saltlake 04/20 07:21那民間熱心人士幫助他人賣淫實現性自主

saltlake 04/20 07:21居然有法律施加刑罰禁止,超可惡!

saltlake 04/20 07:21通姦大法官們怎麼沒有宣布違憲?

saltlake 04/20 07:22嗯,因為沒有人去提釋憲案!

saltlake 04/20 07:22熱心鄉民們! 站起來捍衛性自主權吧!

saltlake 04/20 07:23要做愛! 不要做戲講雙標幹話騙人!

saltlake 04/20 07:23大家努力性交!抗中保台

WindSucker 04/20 08:36那不要結

z89062 04/20 09:49一堆糾紛也是私事 意思是不用上法院囉私下

z89062 04/20 09:49組棒球隊比誰的球棒多嗎 幹嘛訂法律規範

z89062 04/20 09:49還不是有罰則才會怕 廠廠

x02e0444x 04/20 14:49那幹嘛結婚? 台灣少子化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