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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教授3度硬上校花判囚8年 她求償150萬民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教授3度硬上校花判囚8年 她求償150萬民事作者
BlueBird5566
(唯一支持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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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girl (莎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
: 張議晨
: 3.完整新聞標題:
: 教授3度硬上校花判囚8年 她求償150萬民事竟翻盤判免賠
: 4.完整新聞內文:
: 南部某大學二年級校花被已婚助理教授告白,校花拒絕後,被教授約出來一路載到墾丁汽: 車旅館性侵奪走初夜,後來又被教授騙出門兩次,高雄高分院依3個強制性交罪,判教授8: 年徒刑。校花另提民事求償150萬元,但雄院民事庭法官認為校花遭侵犯後,仍與教授單: 獨出遊,兩人是合意性交,判校花敗訴,教授免賠任何損失。可上訴。
: 教授刑事一、二審判決有罪,民事卻翻盤認定教授沒有違反校花意願,判教授免賠,刑事: 、民事判決不同調,引起討論。法界直言,民事訴訟的裁判,雖不受刑事判決事實認定影: 響,但兩者對事實落差過大,恐會引起民眾對司法不信任。
: 判決指出,校花原本就讀大三,後來降級轉至助理教授所在科系,兩人在課堂認識後,助: 理教授對校花有好感,在課堂上頻頻示好,不僅邀請校花擔任助教,甚至邀她參與大數據: 團體競賽。
: 學期結束前,教授向校花表白,但校花認為教授年紀可以當她爸,果斷拒絕回覆「不要」: 、「我只想以學生的身份交朋友」、「老師就真的這樣就好了」、「不要再為難我了。」: 但教授不死心,稱「買菜坐過牢的都可以選總統了,還有什麼不可能?」校花只好回「我: 不是要選總統,我只是個普通學生」、「老師真的真的很不好意思我真的無法接受。」: 同年6月期末時,被拒的教授邀校花出來聊聊,卻將校花一路載到墾丁,藉口上一整天課: 很累,將車開進汽車旅館,校花起初不願下車,教授掛保證「不會對你亂來」,沒料卻趁: 機在房間裡性侵校花得逞。
: 隔天教授載校花回校,校花眼眶泛紅引起同學好奇,才將教授侵犯她的經過向同學哭訴,: 校花也在同學陪同下,到醫院接受諮詢;幾天後,教授又約校花出來,沒料又趁機在摩鐵: 性侵得逞,事隔1隔月,教授又假裝要送禮,保證不再打擾校花,結果又被教授在車上侵: 犯一次。
: 後來校花發現也有其他女同學遭教授騷擾,決定鼓起勇氣通知校方,揭發校授惡行。高雄: 地院審理時,教授辯稱兩人是在交往,否認性侵。
: 但合議庭根據校花、同學及Line對話記錄等,另校花接受諮商時,確實有心理創傷,認定: 校花並無與教授意願,是念在學業才會容忍教授逾矩行為,依3個強制性交罪將助理教授: 判刑8年。教授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量刑亦屬允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 前全案正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 校花事後另對教授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但民事庭法官審理時,認為同學證詞是: 聽校花講述得來,屬於傳聞證據,若校花遭性侵,怎會接連2次單獨與教授出門,隱瞞第: 二次遭教授侵害經過,與性侵被害者反應有別。
: 民庭法官認為校花是因教授主動追求而發展戀情,基於好感與教授合意性交,並未侵害到: 校花貞操、身體權,判校花敗訴,教授免賠校花任何損失。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85170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6.備註:



稍微看了一下刑事的判決書 https://reurl.cc/AyzMEe



刑事民事都有其道理 其實真的滿難判斷的


例如刑事判決書其中一段

⑴被告於本次對甲 為性交行為後,於108年6月26日回到高雄,當日即傳LINE訊息給甲
表示「妳還好嗎」、「希望妳不要因為我而不快樂」(見警卷第75頁),可見被告知悉二人為性交行為後,甲 是不快樂的。若如被告所辯二人是合意性交,何以甲 會不快樂?而被告又何須特意發此訊息安撫甲 ?足見被告明知甲 並不同意與其為性交行為。




媽的~ 人家打炮完 然後說「我已經結婚了」 所以甲不快樂不行嗎==

或者打炮完,說要吃鹹酥雞,結果買了滷味,所以不快樂不行嗎==

不快樂就只能代表2個人後來有吵架

但法官可以腦補成「代表是性侵所以不快樂」


其實這案件 證據真的不足

都是用line對話在當證據…

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例如你要告四叉貓的話 你就去跟他肛肛

然後肛肛完就傳訊息給你朋友 說你被四叉貓強肛了

之後再去看身心科、找社工 說你被強暴了 睡不好 每天哭

過了幾個月後 再拿line對話、就醫證明當證據 說你被四叉貓強肛

就可以害他入獄了= =

所以民事不採用line對話 是有其道理的


而且從判決書看來 那教授的確也沒有用「權勢」

有用蠻力的部份就是硬脫褲吧 但也沒驗傷單 也沒硬脫褲的證據




當然我一開始覺得那女的可以被約三次真不簡單

但看完判決書後 覺得那女的的個性就是那種不想把事鬧大的人

尤其才大二 離畢業還久

要是被同學知道她被性侵 會被指指點點

所以她一直沒聲張也不能怪她

但後面兩次還被約出去 沒帶朋友一起 也沒錄音就真的很蠢

可能才大二 社會歷練還不夠

所以刑事會這樣判 坦白說也不意外


要我來判我也不知道要信誰= =

民事的問題應該是直接判免賠

通常這種有罪的案子 如果民事法官覺得有問題

多少還是會判個十萬、二十萬 意思意思一下

畢竟你當教授 上了學生 賠人家一點錢也還好

如果法官是判個十萬、二十萬 爭議就會比較小一點了

只能說民事法官滿有種的


然後這教授真的是四處約炮

都用同一招 同樣的對話在把妹

我知道9月初老師有課,學長跟其他學校的女生有去上這門對外開放的課程,這女生有說「為何老師要密我?」當時我也在場,並看該女生的手機,手機裡的訊息有跟她說「你很認真、是哪個學校?哪個系?可以不要叫我老師」,我看那些話跟老師跟我講的一樣,他也有要約那女生出去,還說要送他去車站,問說我們還有緣再見面嗎?那女生說這老師太噁心,他要封鎖,我幫那女生回最後一句沒有緣,那女生就封鎖了。學長跟我機械系的學姐也有被老師騷擾,學姐8月底有參加老師的課程,學姐有跟系上的老師反應。學姐有跟學校講,但學校不處理,只有口頭告誡老師,我擔心有其他女生如跟我一樣,跟老師一起出去,會跟我發生一樣的事,我不想當共犯,我才決定跟學校講;


難怪人家最後要告你

要是沒被發現你四處吃學生的話 說不定還不會被告 ==



最後校花是有男友的

男友交到一個處女校花

結果自己沒破 結果被教授截足先登


真是現代楊過 小龍女 跟尹志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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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sun 12/20 22:41為何藍鳥 蝦米都知道?

bbs0840738 12/20 22:48為什麼這種到處亂約女學生砲的人可以

bbs0840738 12/20 22:48當教授?這什麼鳥大學阿

pizzafan 12/20 22:49太少推 http://i.imgur.com/rwvyYQu.jpg

JamesForrest 12/20 23:10小劇場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