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板規10修改建議
第10條 挑釁、引戰,無助於板面討論進行者
罰則 水桶一個月
有鑑於近日陳44以個人意志引用此條文導致板友被永桶
在詢問另一板主KENMY也表示這條文的標準難抓且易有爭議後
在這邊想跟眾板友們開啟討論
看能否有共識修改這則板規?
我個人的建議是
1. 以後要引用第10條桶人必須經過所有板主一致認定才可使用
(只要有一人不贊同就不可引用,避免單一板主的一言堂與情緒性水桶)
第22條 違反板規第2.3.10.12.13.14.16條達第三次者處永久水桶。
2. 將板規第22條三次永桶判定中的板規10拿掉
以避免再次發生講看膩了就導致永桶的情況
不知大家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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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71.89 (臺灣)
※ PTT 網址
推
其實所有的條文如果不是有很清楚界定,通常都會淪入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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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主觀認定,而且其實現在兩個板主真的也是都很忙,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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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板主也不是壞事,未來三個板主共同去認定我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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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客觀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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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都採用共同認定的話,效率就會變得很差了. 也達不到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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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等於每件判決都要三個人各自看過. 又不能只當橡皮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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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要求每件共同認定喔 只有要引用到第十條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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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追求效率的話 也可以先桶 但另外板主有不同意見就需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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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樓提到所有的條文,我可能誤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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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版主也才兩位,另外我建議第三位版主以開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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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增加本版互動娛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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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的是所有的條文不是只有第10條,因為一但不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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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的違規行為,確實到後來就變成是主觀認定。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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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件違規都要共同認定,回到本意是不希望再搞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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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這種他說了算的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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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喔 本意都是希望不要再搞出板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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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多開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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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多一個板主來多數決,應該可以避免不少事情...
爆
[板務] 板主行為與自由心證的板規我潛水了很久, 雖然都沒發過文章, 但逛NBA板是我的每日待辦事項, 最近發生的事情有些感觸, 讓我想要講一些話,爆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主旨:按照板規7-1 第Ⅰ項內容,開放於主板討論板務提案「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 永 久水桶規定」 說明: 一、經板主確認,#1XbrPF58 (C_ChatBM) 連署 (內容如附件) 已達50 位使用者附議,因 此即起轉移來本板討論。39
Re: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我身為當屆西洽版主參選人 在這邊用類似問答的方式分享一下我的個人看法 (這邊並不代表板主群集體立場 請注意) Q:首先,3-7永久水桶規定是否有修正的必要呢? A:我認為就長遠來說,一定有。19
Re: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說起來我覺得你也太貪心了,這些議題牽扯到的範圍不小. 影響的層面跟牽扯的部分過大,所以引起的反對聲浪自然會很多. 下次建議你一個部分一個部分提案好了~ : 提案原因如下: : 1.修改永桶累計無期限的問題10
Re: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雖然期限將近,但是身為提案人的我還是解釋一下提案的初衷 本案的訴求主要有三: 1.修改永桶累計無期限的問題 2.修改永桶累計的方式,由違規次數改回水桶次數並有CD時間 3.給予近期因修改永桶累計方式被桶者救濟方案6
Re: [問卦] 有無q347板主被永桶的掛阿你怎摸覺得其他板主能管到他在其他板的的個人行為啊? 他們權限同級欸 父母管自己小孩都不一定管的動了 你要八卦板主去管板主同事在別板的行為? 黑人問號12
[討論] 又永桶了一個yj860318 經查2013年入坑的犀迷 2018.5.23噴高國輝 →yj860318: 這毒瘤到底為什麼一直留在場上雷 快滾好嗎?9
[心得] 組務..?近期在組務區混了一下 事發原因是我問了一下軟銀勝率有沒有超過五成就被水桶 去SP1板溝通?SP1基本上也是搞笑 說了一堆板主只會回違反B-1就直送SP2 (題外話:因為SP1要求新格式,不會使用也被SP1桶了10天5
Re: [討論] 又永桶了一個yj860318 經查2013年入坑的犀迷 2018.5.23噴高國輝 →yj860318: 這毒瘤到底為什麼一直留在場上雷 快滾好嗎?- 分三個部份講好了 一、 是否要從15年前開板開始算次數 以前跟現在最大的差別就是有警告 標準也是從警告廢除後才變化比較大 當時的永桶標準也是計算較嚴重的直接水桶 對於較輕的警告並無此規範 跟廢除警告的現狀已經有明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