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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苗博雅稱AI音檔如腳尾飯事件 黃國昌酸: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苗博雅稱AI音檔如腳尾飯事件 黃國昌酸: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4

※ 引述《tty0102 (酒精)》之銘言:
: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拿出AI生成的訊問過程,法務部長鄭銘謙: 連忙說不妥,北市議員苗博雅更以過去的「腳尾飯事件」比喻。對此,黃國昌今(17日): 表示,苗博雅若有看完質詢,怎麼還會問這麼愚蠢的問題?唯一解釋就是苗沒有當過執業: 律師,不知道刑事偵查實務階段具體的狀態產生這樣的誤會,或許可以讓大家比較諒解一: 點。

: 推 tenfu: 國昌有當過律師? 59.115.199.203 06/17 10:34: → tenfu: 接了多少案? 59.115.199.203 06/17 10:34: → tenfu: 勝率呢? 59.115.199.203 06/17 10:35: → tenfu: 這麼有經驗怎不當柯文哲律師 59.115.199.203 06/17 10:35: 民代不能執行律師職務你知道嗎?
: → tenfu: 當過律師就可以腳尾飯? 59.115.199.203 06/17 10:35

就所查到的記錄來看,只有兩次:

一、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一零九年度重訴字第三十九號

案由:擄人勒贖等
身份:告訴人之代理人(律師)

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零八年度重自字第一號

案由:銀行法等
身份:被告之選任辯護人



第一案部分,早已經審理完畢,被告全都在監獄執行中

(雖事後有聲請再審,但都被裁定駁回)

至於第二案,目前還在第二審上訴中(台灣高等法院一一二年度金上重訴第三十四號),到現在還沒結束



但撇開這些成分不談,現實的癥結點在於:

黃國昌難道是真的覺得,「子虛烏有」的說詞是可以流通的喔?

而且這種「知法犯法」,要不驚動律師公會介入,用頭腦想都會覺得不可能,只是差在時間的問題而已。



民代是否能兼職律師,其實不應是重點

可是兩個都有法律相關學系資格的人在隔空對嗆,要說不覺得好笑都難

到底是如何能這樣滑稽,根本沒人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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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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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g1802 06/17 12:02雙方現在都不能執業,有牌沒牌不是重點,

ddg1802 06/17 12:02只是能嘴人的招式,但腳尾昌一天不譴責柯

ddg1802 06/17 12:02屁,這垃圾依舊是垃圾!

neofire 06/17 12:02我覺得示範帶事件就是腳尾飯翻版啊,幾乎

neofire 06/17 12:02一樣,阿昌沒事搞事,現在多一個外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