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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沈伯洋:再問恐嚇家人我就告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沈伯洋:再問恐嚇家人我就告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推:1 噓:1 →:2

※ 引述《remora (remora)》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5qyFkar.jpeg
: 網友好心擔心沈伯洋家人安全,結果沈伯洋覺得網友在暗示他自導自演,揚言要告網友。: 這樣網友是好心被雷劈嗎?
: 不過沈伯洋要告人什麼罪名啊?可以給法盲我介紹一下嗎?

言下之意:

不需要過度關切本人(即沈伯洋)的事,警方不可能會吞案、將全力追兇,這部分不用任何平台的網友(包括批踢踢)擔心

但如果真的是「他字案」偵辦,再多的催促難道有用?



而任何一方要提起刑事告訴(自訴)的話

從沈氏的角度思考,可能性包括「妨害名譽」;而在網友方面,則可涵蓋「誣告」、「妨害名譽」等

不過,檢察官又不是省油的燈,理論上不應偏袒其中一邊

且明確的「嫌犯」還沒出現(即讓「他字案」轉成「偵字案」的其中一個條件),要探出究竟已經有困難了

因此設法塑造恐怖氛圍之舉動,絲毫沒有合理期待可言。



反正不管怎樣看,追究下去沒有用

警方也不會因為受到施壓,而匆匆交辦,真有這種事的話,會給外界不可信、不專業的感覺,對威信可是一大重擊

所以不如再等等看吧,每天追問下去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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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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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80.74.69.129 馬來西亞), 06/08/2025 21:12:26

ISNAKEI 06/08 21:21選舉的時候就會出來演了

HCYPMGO 06/08 21:40換位思考 你還會引用法條? 急上火了吧

HCYPMGO 06/08 21:40換成你的家人被恐嚇 你還有時間告網友?

ray1126 06/09 06:50再問就告,請問可以告什麼法條?我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