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會調查權是可怕的惡法
國會調查權可怕的結果:
立法委員接獲檢舉,民進黨政府被疑利用公帑養網軍
立法院藍白黨團決定組成「1450真相調查委員會」
之後開始約談名嘴、網紅以及與網紅有直接聯繫的社會有關人士,
並且命上開人士交出所有帳戶明細資料,證明沒有從政府來的資金匯入帳戶內。
然後要所有泛綠政論節目提出財務報告,證明未受政府資助。
那些被約談的人士如果在聽證會上說謊,
可能還會涉及違反藍白即將通過的刑法藐視國會罪章,有刑事責任。
如果拒絕提出,一次罰個十萬,罰到破產為止。
等到那一天,綠營國會又過半數了,
質疑以目前中時的規摸,怎麼可能可以擁有中時、中天等媒體,
於是決定組成「中資是否介入媒體經營真相調查委員會」
這時就換綠營對藍營名嘴、媒體、網紅以及相關聯繫社會人士等展開追殺,
以上這些情形,依照目前通過的法案,完全合法,
這麼可怕的法案,怎麼可以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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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人判你有罪 超棒的
惡法亦法阿 哪有吃燒餅不掉芝麻的
惡法不須遵守
如果人民覺得藍白離譜 你們圍立法院才有
正當性啊
就是因為藍白離譜所以才會被圍啊
一次罰10萬?比例原則聽過嗎?可悲
合法就是可以罰10萬,比例原則?你去提行政訴訟啊
這樣才能面試 才有工作機會 死忠的不要
這麼傻 現在工作機會還沒釋出
通常這樣玩沒幾次就會修法了
勞基法修惡都沒在在乎了,管這個?
現在圍的是專業的 不會有工作機會
問題民意不接受啊,藍白立委是神還是什麼
總理嗎?看清自己是人民選出來的身份,秋
三小 幹
美國也有國會調查權,哪裡可怕了,
之前就傳抖音的老闆來問話了
Hi 樓上 冠上法字 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別忘記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 不是極權
統治國家耶
美國國會兩黨一致對外 台灣在野黨有跟執
政黨一致對外嗎
更何況美國與英國民主評價還不如台灣
民意沒有不接受,民調顯示65%的人贊
成,只有25%的人反對
按照特別費案的走向,應該吵幾次就會再修法
在不同政黨跳來跳去的官員或立委又不是沒
有
美國也有反共法啊!垃圾藍白怎不提案反共
法,懶叫比雞腿,一群垃圾
現在支那國民黨只接受中共的監督,誰
在管你台灣人的死活
總歸一句綠能你不能,被自己魔法對付就急了!
為什麼現在台北市議會可以組調查委員
會查柯文哲 國會不能有調查權 國會比
議會不如嗎
大部分立委跟官員沒興趣把自己弄到動不動就
觸法
我對傅崐萁沒信心
立委如果太擾民,金主不會挺,也可能被發
動罷免
可以不要整天在幻想嗎...
乖乖在國會打議事對抗賽領月薪二十萬不香
嗎
綠營多數就會被藍白情勒到不得不修法了
特別費案那次是對峙得比較狠,一堆公家機
關的助理也被掃到,然後兩黨就連夜修法了
正確,立委的權利是人民賦予的,結果
現在擴權到有司法權可以任意調查侵害
人民
以為先前立院沒組過調查會?平均1年1
場次好嗎…
以前有說連法人、社會有關人士都要被調查嗎?
※ 編輯: damonwhk (111.250.40.250 臺灣), 05/23/2024 20:10:47滑坡專家
更何況對象(或稱關係人)是有要對立
法層面有相關的才能成立,少來直接上
綱到一般民眾
相關人士啊!就是和調查會成立目的案
件之相關人士,這有問題?
為了要調查你的發言是不是被收買才來發言,當然可以傳你去問啊 而且你說立法層面有關,問題是我的舉例是關於政府預算的使用 這當然是立委監督範圍啊
過了之後藍綠合作把柯文哲叫去電不好嗎
?
當然可以叫柯去,只要是調查會成立後
與之相關人員就可以調查
先抓柯文哲 兩億美金誰講的
調查跟政府預算相關之案件這句我懂,
前一句不清楚你的意思是什麼
你有可能因為得罪了某人,被某人檢舉之所以在這邊發言,是因為領了政府的錢 才來發言,所以調查委員會為了了解政府是不是花錢請你來留言,當然可能傳你去問 甚至還要你提供相關帳戶佐證。
※ 編輯: damonwhk (111.250.40.250 臺灣), 05/23/2024 20:20:34別看美國好像反對麥卡錫,其實大部
分年紀稍大的國會議員人心中都內建
反共教育基因(以前美國冷戰時期有
反共教育)
好可怕的法案。
一定要過
可以確定的是,我不認同現在的立委可以擴
權
藍白臉皮夠厚,所以天下無敵
有沒有違憲也不想討論
吳宗憲說有事情等通過再說
藍白真的毀憲亂政
黃國昌很可能超自豪的啊,覺得訂了一個
無論藍綠執政都不敢太囂張的法。台灣的
偉人啊!(≧▽≦)
後續還有得玩勒,藍綠都還有很多招可以
出。
原來美英法日等國都是用惡法
美英法日那什麼落後國家,有台灣好嗎
有87又拿美國抖音聽證會出來說嘴
美國抖音聽證會是立法聽證會
是叫抖音老闆來聽證會作證並說明
好讓美國國會能有所依據來制定法規
來規範像抖音app這類的新世代產物
抖音老闆可以不去 也沒有刑責
最多國會看你不爽立法去綁你公司
你不來到時就別靠杯之類的
類比這次台灣立法院要搞的
是像水門案這種調查聽證會
但水門案這種都是處理公家或政黨的
沒有像藍白這種把一般百姓跟公司行
號也算進去的 還施以刑責
爆
[討論] 第四十七條全文我把今晚剛過的法條 一字不漏貼上來 第四十七條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 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 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爆
[爆卦] 陳菁徽被抱摔還原立法院議事懶人包【那些民進黨不敢讓你知道的事? #九大QA揭穿民進黨噁心謊言】 我是陳菁徽委員,就是被民進黨鍾佳濱委員擒抱、撲倒、暴力、重摔倒地上,然後後背瘀青一大塊的國民黨委員。 背部痛已經很痛苦,但看到民進黨中央與綠營側翼鋪天蓋地的造謠資訊,扭曲國會改革五法的噁心論述,頭更痛了。 這篇直接完整拆解民進黨噁心論述,也歡迎所有追求真相的朋友大力分享。 1. 國會改革五法哪裡違憲?哪裡傷害自由民主?62
[討論] 吳宗憲:藐視國會最多僅關一年很輕微外媒疑惑「調查權」內容 吳宗憲:藐視國會最多僅關一年很輕微 立法院院會日前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中藐視國會罪與調查權,但遭民進 黨批評為擴權。國民黨智庫今(23日)召開「國會改革強化監督,讓民主大步向前!」國 際記者會,外媒CBS提問藍委吳宗憲,這次修法跟美國國會的調查權有何不同?吳宗憲回 應,其實大致相同,「我們甚至不像美國國會一樣強悍,政府官員若做藐視國會的虛偽陳9
Re: [問卦] 當年在立法院的你,為什麼今晚在家沒什麼人要再當死忠仔的原因很簡單 今天藍白的國會調查權就是依照大法官釋字585解釋所定的 要換句話說的話可以定義為釋字585號解釋施行法 藐視國會也只適用公務員 所以跟著自由所說的200多死忠仔去立院鬧事根本師出無名6
Re: [討論] 黃國昌已確定主導民眾黨立院應該這樣說吧 國會聽證調查權這件事情 是在野黨立委最想要的東西 但是是執政黨政府最不想要的東西 別扯什麼國會聽證調查權違憲 當初民進黨在野的時候自己也大力國會主張要有聽證調查權 民進黨在野時 說國會不給聽證調查權才是違憲7
Re: [新聞] 國會聽證調查制違憲?黃國昌轟獨步全球:陳時中高端保密驚!! 原來藍白立委的法案是抄的!! 來看看當年原作者的理念 大家記得到地下這個影片按讚分享留言 20121213 司法與法制委員會 公聽會- 林志潔這法律教授居然提出這種神奇見解。 美國也有藐視國會罪,而此罪是針對「官員在國會受立委質詢時說謊或拒答」而處刑罰。 至於被告的緘默權是指,被告於刑事偵、審得保持沈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 二者根本是不同概念,換言之,藐視國會罪的被告一樣到時候開庭一樣可以行使緘默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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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促「國會調查權」修法 林志潔:使不肖林志潔教授,你這主張根本因噎廢食 美國前總統川普的私人律師,雖並非 政府官員,但仍因在國會作偽證遭判 刑2個月,而美國聯邦眾議院2021年 傳喚某名媒體高層時,該名媒體高層- 黃國昌說民進黨以前就提過了國會調查權 柯建銘說這個是違憲 民進黨一定會提起憲法訴訟擋下來 具體好像是什麼國民眾黨提的案子跟民進黨說的不依樣所以違憲 那麼政黑的法律專家可以說一下是哪個點不同導致違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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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國會過半就開始打架?因為國民黨自從讓黃國昌變成小蘭狗之後 就開始無視民主 不打算跟大家討論法案內容 一切法案都直接進入投票,在委員會就直接投票,院會也直接投票 一切都私下喬好就開始強行通過,內容不解釋 這樣要貪污卡油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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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71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47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5
[黑特] 誰說我們宜容不道歉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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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很抱歉沒有保護好你們的孩子 幹你娘噁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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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15
[討論] 黃國昌是不是很屌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3
[討論] 謝女道歉影片的角度13
[黑特] 所以根本不會有洪仲丘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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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被臉對臉咆哮還噴口水算職場霸凌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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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看完影片了!完全沒有誠意11
[討論] 今天如果是小英會神隱還是道歉??10
[討論] 洪申翰被壓頭真的該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