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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藍白故意與中國聯手立法變成東廠箝制人民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藍白故意與中國聯手立法變成東廠箝制人民作者
chengc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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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立法院系統裡面 找到即將要通過的條文
院總第 20 號 審查報告第 11003542 號
原文下載 : https://tinyurl.com/yckrmusv

藍白聯手只有民眾黨與國民黨的條文交付表決
而且條文內多案並列 也不知道是要通過誰的法案
不過有幾個重點很重要
這幾條條文通過之後, 立法院可以想幹嘛就幹嘛
司法調查還需要證據與時間, 立法院可以幾個人就說你有罪
其中聽證、公聽條文多數都沒什麼問題
但是調查權問題非常大

黃國昌政黨就偏要人民團體與個人 "到院備詢"
意思是 張忠謀你必須到院說明 為什麼投資日本美國 就是不投資中國

原文
第四十五條 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調閱委員會,
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閱專案小組,
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
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於必要時,得經院會之決議,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
案涉及事項之文件原本。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第四十五條 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聽證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
得設聽證調閱專案小組,要求與特定議案有關之政府機關、法人、
人民團體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並提供參考資料。
聽證調閱委員會,以院長為主席。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略)

委員傅崐萁等 52 人提案 (第 11001056 號):
(略)

委員吳宗憲等 16 人提案 (第 11001699 號):
(略)

委員楊瓊瓔等 20 人提案:
第四十五條 立法院經院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要求有關機關、法人、
人民團體或個人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
院會或各委員會於必要時,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
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案涉及事項之文件原本。

如果你不來怎麼辦?
原文
第四十八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
、糾舉或彈劾。
(這邊只限制公務機關, 個人就由司法決定)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第四十八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
、糾舉或彈劾。
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罰鍰案件之處理,準用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受處分者如有不服,
得於處分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委員傅崐萁等 52 人提案 (第 11001056 號):
第四十八條 被調查對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查、詢問、聽證或
調閱相關資料時,除不可抗力或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
行政特權事務外,拒絕、拖延、隱匿不提供或為虛偽之陳述者,
得經院會之決議,以立法院名義,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
函請主管機關所在地或被調查者所屬單位之行政法院,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前項情形,若涉有藐視國會罪嫌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
移送檢察機關偵查。不服前項之裁定者,得為抗告,
抗告中應暫停執行,各審級受理法院應於一個月內審結。
政府機關或公務員不願配合調查而有前項行為者,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
以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外商小心了, ASML你敢不提供機器給中國, 我就每天罰你 罰到你離開台灣

委員吳宗憲等 16 人提案 (第 11001699 號):
第四十八條 被調查對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查、詢問或調閱相關資料時,
除不可抗力或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事務外,拒絕、拖延
、隱匿不提供或為虛偽之陳述者,得經院會之決議,以立法院名義,
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函請主管機關所在地或被調查者所屬單位之行政法院,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政府機關或公務員不願配合調查而有前項行為者,經立法院
院會之決議,以書面詳述事實,連同證據,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因47條調查對象除了公務員之外, 還加上自然人與法人團體, 所以誰不聽話罰誰)


我都不知道藍白的立法院權利這麼大
立法院是監督政府, 今天想要變成東廠, 把人抓來, 也不用像228一樣刑求
你不講就罰錢

希望未來藍白永遠都是最大黨
否則一旦變成小黨 到時候什麼婦聯會, 國民黨這些個人團體
不用這麼浪費時間打什麼行政官司直接罰你到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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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USS Nimi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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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9.187.161.3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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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0525 05/19 12:28很明顯呀

maga0525 05/19 12:29他們要政府整個赤裸讓中共看呀

※ 編輯: chengcti (89.187.161.3 日本), 05/19/2024 12:29:29

hermanwing 05/19 12:29只有民進黨愛台灣為台灣,乾

zeuswell 05/19 12:29綠粉又在超譯

zeuswell 05/19 12:29綠共就說自己雙標就好

那你說說看, 把自然人與法人團體找來立法院幹嘛? 與人民有關不是司法院的事情 立法院只負責監督政府 什麼時候監督人民?

※ 編輯: chengcti (89.187.161.3 日本), 05/19/2024 12:31:27

scimonster 05/19 12:30NCC:欸不是 東廠是我們 別搶

maga0525 05/19 12:31為什麼現實社會人民那麼生氣,這就是原

maga0525 05/19 12:31因!這邊都垃圾藍白智障在帶風向

lexmrkz32 05/19 12:31https://imgur.com/QSTZKcQ

lexmrkz32 05/19 12:32https://imgur.com/oRUW7fn

yha 05/19 12:32這麼荒唐的法案 就是配合中國政府的要求

lexmrkz32 05/19 12:32看最右邊那格,我看是有拒絕權的

你不能這樣看, 因為個黨團法案沒經過二讀, 全部都送去院會表決 最後是哪個版本過也不知道, 有可能是第50條過 B 黨團, 第51條過A黨團 結果兩條互卡或者是有加成作用, 變成超級大的獨裁團體

※ 編輯: chengcti (89.187.161.3 日本), 05/19/2024 12:34:27

lexmrkz32 05/19 12:33第二張左邊,如被認為逾越範圍也可拒絕

yha 05/19 12:33傅崐萁帶國民黨立委去中國回來就開始推動這

yha 05/19 12:33些莫名其妙的法案

scimonster 05/19 12:33法案這麼荒謬??可是…多數民意認同

scimonster 05/19 12:33喔!民進黨是少數民意

lexmrkz32 05/19 12:34別亂牽啊......國會改革2016就開始喊了

立法委員職權法 很多修改的都沒問題, 但是調查權這就是擴權 把權利伸張到自然人身上去, 就是可以中國控制立法委員, 讓立委去解決自然人 以前自然人都還可以在司法上面打官司, 這邊立委直接罰你

yha 05/19 12:34黃國昌還完全配合國民黨與中國的協統作戰

acserro 05/19 12:35權力這麼大 那請問誰來決定是不是說謊是

acserro 05/19 12:35不是隱匿?罰則誰說的算?那又誰來監督立

acserro 05/19 12:35法委員們?

lexmrkz32 05/19 12:35院會表決正常流程好像是宣讀、發言最後

lexmrkz32 05/19 12:36才表決,我覺得不是這麼容易發生你說的

lexmrkz32 05/19 12:36事情,然後我貼的是國民黨版本的民眾黨

lexmrkz32 05/19 12:36版本看看有沒有人要貼一下XD

我貼的就是所有版本並列, 上面寫交由院會討論

lexmrkz32 05/19 12:37聽證權是要成立調查小組,而且成員不會

聽證權跟公聽權修法還好, 只針對政府機關, 只有調查權修法修到自然人

lexmrkz32 05/19 12:37是立委身分吧,然後這最後還是要回歸

lexmrkz32 05/19 12:38法官判定

lexmrkz32 05/19 12:39有載點嗎?我想看裡面難道拒絕權被拔了?

第45條原文就是委員會可以組成調查小組, 修法增加對象自然人與法人 如果修法沒有拔掉委員會 只限於院會同意組成調查小組

就會變成馬文君可以組成軍火調查小組 要求美國提供資料

※ 編輯: chengcti (89.187.161.3 日本), 05/19/2024 12:43:11

master32 05/19 12:50那你怎麼沒先反對社維法啊???

lexmrkz32 05/19 12:53我目前看到45條了,提案有民眾黨和

lexmrkz32 05/19 12:53傅崐萁、楊瓊瓔、吳宗憲的提案

lexmrkz32 05/19 12:53裡面唯一提到要拔掉委員會的是楊瓊瓔

lexmrkz32 05/19 12:54所以可能之後就要注意是不是他們打算過

lexmrkz32 05/19 12:54楊瓊瓔的案子,至於調查權擴及法人跟

lexmrkz32 05/19 12:55自然人,我看內文寫的都是要和議案相關

lexmrkz32 05/19 12:55如果中間有委員會存在,應該不至於變成

lexmrkz32 05/19 12:56大家擔心的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