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說違憲欸,黃國昌怎看
記者真的去問黃國昌了
街頭麥克風 不喜勿點 別給他賺流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jO4IPXELmo
黃國昌說明兩點
1.立法院不能跟檢察官調卷 但是可以向其他有關機關調資料
2.2013年馬王政爭的時候 民進黨就主張成立調閱委員會 綠能你不能
針對2來說 釋字729號是在2015年公佈的 沒有綠能你不能的問題
而且這個解釋字號就是為了2013年馬王政爭衍生爭議出現的www 黃國昌你啊翻車了
但是1是不是對的 在釋字729底下理由書有說要對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或人事同意權案有
明確相關才行 所以不是不行 但是這次來說好像是不行? 總之是翻車了QQ
嗣依循本院上開解釋意旨制定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得設調閱委員會,或經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閱專案小組,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第一項)。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於必要時,得經院會之決議,向有關機關調閱前項議案涉及事項之文件原本(第二項)。」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前段復規定:「受要求調閱文件之機關,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得拒絕外,應於五日內提供之。」立法院要求提供參考資料權及文件調閱權,係輔助立法院行使憲法職權之權力,故必須基於與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或人事同意權案等憲法上職權之特定議案有重大關聯者,始得為之。為判斷文件調閱權之行使是否與立法院職權之行使有重大關聯,上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所稱特定議案,其目的及範圍均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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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基於與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或人事
同意權案等憲法上職權之特定議案有重
大關聯者,始得為之。
"等"議案
只是例示,不是列舉。
違憲就違憲 自以為是皇帝歐
釋字講的都是「檢察機關」卷證 跟行政機
關根本沒關 後面那些也都是講檢察機關
這條要吵的是是不是與監察院職權重複
敢跟黃國昌拼這個也是有點勇敢
一樓說得對啊 黃國昌說的應該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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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針對在野黨立委 黃國昌提案要針對中國越界快艇翻覆事件成立調閱專案小組 於是昨天立法院請來了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以及司法院秘書長 備詢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 就清楚明白的表示了 根據大法官第729號解釋,立法院不能針對偵查中的案件調閱相關證卷![[討論]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說違憲欸,黃國昌怎看 [討論]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說違憲欸,黃國昌怎看](https://i.imgur.com/KRFOfp8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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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老師可是 台大法律系畢業 康乃爾法學博士 中研院法學學者 若是大法官釋憲與國昌老師的見解不同![Re: [討論]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說違憲欸,黃國昌怎看 Re: [討論] 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說違憲欸,黃國昌怎看](https://i.imgur.com/ajdlmT1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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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布從今天開始 凡提及 人民的燈塔 歷史的偉人 道德的長城
違憲、違憲, 這兩個字人人琅琅上口,常掛嘴巴上, 不過憲法真的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為什麼一個生效於1947年12月25日, 上次修改也已經是19年前的法條,2
你不喜歡憲法喔?覺得憲法過時喔?? 你可以去修憲 修憲基本門檻是 立法院 3/4席次 + 公投 50%(約一千萬) 歡迎挑戰 --X
這個修憲門檻也過時了, 我就問一個2005年6月7日通過的舊法條, 跟2024年1月13日剛選出熱騰騰的新國會, 哪個更能代表人民的意志?更具有代表性? 現代社會是新的打敗舊的、快的打敗慢的,X
怎麼看? 他只是重覆大法官釋字內容 就是不能對檢察機關調閱 塔綠畜一直跳針,保全怎麼看?
爆
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喔~~ 法律上站不站得腳不是你說 是由掌管司法權的法院來終局認定 有問題你就告發嘛~~ 用一個國家之力量打一個小女生![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 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https://i.imgur.com/fLnWmF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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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提國會改革四主張 柯建銘批鬼規 : 定國會有聽證權?反觀是國會有調查權, 哀,大麻柯,你是不是忘記釋憲第585號的內容了? 沒關係你忘了我貼給你看: 其中幾個最關鍵的話我幫你框起來![Re: [新聞] 黃國昌提國會改革四主張 柯建銘批鬼 Re: [新聞] 黃國昌提國會改革四主張 柯建銘批鬼](https://i.imgur.com/1MXteKOb.jpg)
Re: [討論] 沈伯洋以釋字729打臉藍白兩黨「729號解釋的意思是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不得調閱相關卷證,但不代表不能成立調閱 專案小組,也不代表不能向行政機關調閱資料」 偷換概念真的是智障民進黨護航仔的基本伎倆 沈伯洋一個號稱法律人抱了民進黨腿之後也變這鳥樣 可憐哪![Re: [討論] 沈伯洋以釋字729打臉藍白兩黨 Re: [討論] 沈伯洋以釋字729打臉藍白兩黨](https://i.imgur.com/KjKEMHNb.png)
Re: [討論] 塗黑的文件與國防布 那個比較惡劣?法規名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法規類別: 立法 第 八 章 文件調閱之處理![Re: [討論] 塗黑的文件與國防布 那個比較惡劣? Re: [討論] 塗黑的文件與國防布 那個比較惡劣?](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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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的難處?大法官解釋早就承認立法院有國會調查權 塔綠班還在那些國會聽證調查權違憲 必須要修憲的唬爛論調 釋字585 當初連說藏電鄭麗君有提過要做國會聽證調查權的修法改革![Re: [討論] 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的難處? Re: [討論] 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的難處?](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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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吵閣揆同意權就是假議題,有種倒閣憲法對於憲法機關的權力分配是定死的 只有憲法分配給立法院的職權,立法院的決議才有法律效力 現在憲法裡面,立法院就是沒有閣揆同意權 所以立法院無法審議行政院長人事同意權議案 當然,立院可以自嗨去排這個議程
Re: [討論] 沈伯洋以釋字729打臉藍白兩黨所以你認為319真調會違憲? 根據釋字第 585 號文中解釋,『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 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 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所以立委有權調閱;但是行政首長有權不給!![Re: [討論] 沈伯洋以釋字729打臉藍白兩黨 Re: [討論] 沈伯洋以釋字729打臉藍白兩黨](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