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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游淑惠:合約第九條解約事由包含合併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游淑惠:合約第九條解約事由包含合併作者
LawDJ
(人生都有第一次)
時間推噓19 推:20 噓:1 →:47

https://i.imgur.com/MyyCPum.jpeg

就是這個啦

昨天那個沒人敢欠他律師費的面對面上

中國國民黨游淑惠掏出來的手板上

她說這是終止契約的條款 在合約第九章的部分
https://reurl.cc/oYjOaQ

這樣可以粗暴終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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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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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lite 10/11 12:06問題是新壽一定會打官司吧

spa41260 10/11 12:06合約有寫當然可以按照合約來終止

Hohenzollern 10/11 12:11這麼好用 上週就不會甩鍋中央政府

vig077 10/11 12:15可是有但是 慢慢去灰吧

dandes0227 10/11 12:17快去啊 上法院慢慢解決吧 嘻嘻

abyssa1 10/11 12:18新壽打官司

abyssa1 10/11 12:18最後就算贏了大概就是拿回權利金跟利息

abyssa1 10/11 12:18反正不可能是140億

sausage 10/11 12:19到手的鴨子飛了 新壽才不會善罷干

sausage 10/11 12:19休 光打官司的時間輝達就不願意了

cfetan 10/11 12:21局面越來越明,一堆人是裝傻,還是真傻

h100733 10/11 12:24新壽打官司,不知道何年何月

h100733 10/11 12:24輝達哪有空等那麼久

Supasizeit 10/11 12:25這條很明顯了 卡提諾小草還在袒護新

Supasizeit 10/11 12:25

metro721 10/11 12:25新壽自己搞砸了 北市府站上風

cfetan 10/11 12:26弱弱問;消滅的公司,主體在哪?

寶藏巖大大那個阿 權利義務由合併後存續之法人繼受 但關鍵在

物權變動要經過合法登記

這就未來新新光吃肉的武器

如果要舉例的話 隔壁老王跟小明的爹借錢 結果昨天小明他爹過世 小明今天上門找老王催債

合法嗎?

小明

沒有

拋棄繼承的情況下

繼承範圍包含被繼承人的權利義務

所以小明的行為是合法的

metam 10/11 12:26星光一定打官司的拉,進法庭跟進廚房一樣

walter741225 10/11 12:26基本上打官司 幾乎=輝達不會繼續待

walter741225 10/11 12:27所以四川伯的想法一直都是

metam 10/11 12:27不過當然一定會拖很久,邪教主的遺毒

walter741225 10/11 12:27逼新壽投降 降價

walter741225 10/11 12:27對新壽來說 打官司要錢 保土地

walter741225 10/11 12:27如果是假扣押 那更是$$$$$$$$$$$$

silentence 10/11 12:29屁啦 最好新壽現有的就直接蒸發消滅

rickcoo 10/11 12:29打官司 NV就掰了 傻逼章萬安

cfetan 10/11 12:29屆時合約呈紙頭沒姓,紙尾沒名,要人家幽

cfetan 10/11 12:29默理你,還是懟你

walter741225 10/11 12:29但 說句難聽的 新壽投降也不是馬上

rickcoo 10/11 12:30還不如覽趴捏著,140億直接給了 一勞永逸

walter741225 10/11 12:30他們還有得拖 就跟NBA苦命家一樣

walter741225 10/11 12:30NBA苦命家當初可是真的拖到最後一天

walter741225 10/11 12:30才跟勇士簽約 新壽也能拖

court0043 10/11 12:30但新光人壽的合併是明年,輝達現在就要

court0043 10/11 12:30,台北市政府還無法執行解除權。所以就

court0043 10/11 12:30如同其他人講的,這是拿來談判的方式,

court0043 10/11 12:30所以才會有「希望合意解除契約」這條新

court0043 10/11 12:30聞。

rickcoo 10/11 12:30反正給140億 章萬安還可以甩鍋給柯文哲

walter741225 10/11 12:30還沒合併之前你都拿我沒辦法啊

silentence 10/11 12:30這樣欠個100億 合併方完全都不用接XD

rickcoo 10/11 12:32140億換世界第一NV公司不好嗎 還可以甩鍋

rickcoo 10/11 12:32給柯文哲 章萬安都違法衝北檢 裝什麼清高

yakiko01 10/11 12:32選出媽寶蔣慢安的天龍人是不是全國最蠢?

※ 編輯: LawDJ (36.224.165.10 臺灣), 10/11/2025 12:33:41

※ 編輯: LawDJ (36.224.165.10 臺灣), 10/11/2025 12:37:56

※ 編輯: LawDJ (36.224.165.10 臺灣), 10/11/2025 12:40:32

rwhung 10/11 12:44依相關法令 是依那個法令?

cfetan 10/11 12:49可愛幽默律師

akway 10/11 13:17可以啊 但是你要確定新光不會打官司?

JoeyChen 10/11 13:17新光這狀況算依法而消滅嗎?

人壽要到明年元旦 才會消滅

※ 編輯: LawDJ (36.224.165.10 臺灣), 10/11/2025 13:32:34

ben811018 10/11 14:05新光台新人壽合併程序上金管會通過時間

ben811018 10/11 14:05也是明年了,通過也不是馬上就生效,要

ben811018 10/11 14:05用這個還有的等

paulin0613 10/11 14:27新新併是商業併購,這條還有模糊空間

paulin0613 10/11 14:27,西瓜金雖然是賠錢貨但還不是笨蛋

mimimoumou 10/11 14:51新光有打官司的權利啊,何況合併時間

mimimoumou 10/11 14:51還久得很,台北市現在講這個都是嚇對

mimimoumou 10/11 14:51方而已,不見得有用,而且緩不濟急

coolchin 10/11 14:52人家只是併入台新集團,又不是宣告破產

coolchin 10/11 14:52倒閉……可以不要腦補成什麼都自己想自

coolchin 10/11 14:52己都對的吧

coolchin 10/11 14:53民事爭議先看合約簽訂,沒規定照習慣,

coolchin 10/11 14:53過往習慣誰說合併是消滅的?

coolchin 10/11 14:54那新光人是壽簽的原保單全無效嗎?智障

coolchin 10/11 14:54阿……就算解讀爭議,絕對會打官司,然

coolchin 10/11 14:54後NV也不可能等……絕對去高雄了

MK250 10/11 15:03國民黨會不會再次吹破呢

oftheday 10/11 15:16當新壽的法務是吃素的喔

oftheday 10/11 15:17蔣萬安都不敢用這條提解約,只敢說新壽

oftheday 10/11 15:17遲遲不開發

※ 編輯: LawDJ (36.224.165.10 臺灣), 10/11/2025 19: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