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賴清德最大過失,就是關柯文哲!
※ 引述《amanda815625 ()》之銘言:
: 先講結論『不,賴清德總統做不到這件事』
: 當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游淑惠
: 具狀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柯文哲的那一刻起
: 檢察官收案、分案後偵查程序就開始啟動
: 最後演變成現在的狀況
: 若要從政治面看
: 事情是一路滑落向不可測的深淵
: 整件事情,
: 以現在的事後結果論來看
: 賴清德與柯文哲都是輸家
: 得利的只有主動告發柯文哲的國民黨
: 以誰獲利最大誰最有嫌疑的角度看
: 反而國民黨是最有嫌疑的
: 總統依法定職權是關不了任何人的
: 但檢察官接獲檢舉和告發就必須依法處理
: 必須分案、必須啟動偵查程序
: 偵查程序啟動後發現有犯罪嫌疑
: 就必須採取相對應的必要處置
: 檢察官以有串證和滅證之虞聲請羈押
: 決定權在法院的法官
: 是『法官』才有權裁定羈押
: 檢察官無權單方面羈押被告
: 整個流程都是按法律程序走
: 就像蒸汽火車一樣
: 一發動了就鏗鏗鏘鏘的前進
: 齒輪一環扣一環
: 根本無法叫停
: 或者說就像多米諾骨牌
: 一路倒下去
: 根本無法擋
: 至於政治上會產生什麼連鎖反應和後果?
: 老實說不是檢察官應該考慮的
: 以法官立場,
: 更必須堅守司法獨立的立場
: 該看的是法律、事實、邏輯和證據
: 而不是政治
: 總統到底職權範圍在哪裡?
: 賴清德是中華民國總統
: 總統憲法明定職權是國防、外交、兩岸
: 但內政不是總統直接管轄領域
: 憲法上明定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
: 換句話說,
: 總統要指揮內政實際隔了好幾層
: 他是先指揮行政院長
: 再透過行政院長指揮內閣部會首長
: 來執行政策
: 在這過程中
: 幾乎很難保密
: 為什麼說我國重大政策經常是無法保密
: 就是因為中間經手的人真的太多
: 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賴清德真的沒干預司法個案
: 假設賴清德有干預司法個案
: 凡走過必留下足跡
: 一定會有證據顯示出來
: 但證據呢?
: 請問指控賴清德總統干預司法個案的人
: 『到底證據在哪裡?』
: 指控別人的人
: 是提出指控的人要舉證
: 請問指控賴清德總統介入司法個案的人
: 說總統介入的證據在哪裡?
: 請拿出來給大家公評
: 一般老百姓常說的司法則是分成兩大塊
: 一般人很容易混淆
: 一個是憲法上五權之一的司法權
: 屬於司法院體系,內部有法官
: 另一個是法務部,
: 法務部裡面有廉政署、調查局、地檢署等
: 法官不是檢察官
: 不應該搞混
: 某些網友常罵的是北檢的檢察官
: 但做成羈押裁定的是法官
: 是不一樣的
: 是法官審酌證據後
: 認為有必要
: 且符合法定構成要件
: 才會裁定羈押
: 檢察官的職權主要依據《法院組織法》
: 和《刑事訴訟法》等法令規定
: 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刑事追訴、偵查、
: 執行及其他法定職權
: 檢察官職權例示如下:
: 1. 實施偵查:
: 檢察官負責調查犯罪嫌疑人及蒐集證據,
: 以判斷是否應提起公訴。
: 2. 提起公訴:
: 如果偵查所得的證據顯示被告有犯罪嫌疑,
: 檢察官應向法院請求處罰被告。
: 3. 實行公訴:
: 在法院審理期間,檢察官以國家代表的身份,
: 在法庭上進行言詞辯論和攻防等訴訟行為
: 4. 協助自訴:
: 當被害人自訴時,
: 檢察官可以出庭陳述事實上或法律上意見,
: 協助訴訟順利進行。
: 5. 擔當自訴:
: 在自訴人喪失訴訟能力或死亡,
: 且無人承受訴訟的情況下,
: 法院會通知檢察官擔當自訴,
: 代表自訴人進行訴訟。
: 6. 指揮刑事裁判執行:
: 判決確定後,
: 檢察官會依據法院的裁判主文,
: 指揮執行刑罰的內容。
: 7. 執行其他法令規定職務:
: 除了刑事案件,
: 檢察官也參與處理與公益相關的事項,
: 例如聲請宣告失蹤人死亡、
: 聲請保護令等。
: 講了這麼多
: 我回應原本的問題
: 依中華民國現行司法體制
: 柯文哲會被關(被羈押)
: 是司法體制運作後的結果
: 從國民黨的鍾小平、游淑惠具狀告發檢舉
: 案件就走入偵查程序
: 之後就是一路按程序走
: 一路走到今天柯文哲作為被告
: 被法官依職權和證據裁定羈押的狀況
: 在這中間
: 賴清德總統幾乎是完全使不上力
: 這麼多眼睛盯著總統看
: 總統根本干預不了才是符合邏輯的
: 說真的指控總統介入具體司法案件
: 真的也要提具體明確證據
: 造謠誹謗說總統介入司法個案
: 這其實不只是傷害賴清德個人
: 是在傷害中華民國總統這個憲政機關的名譽本身
: 類似的政治人物司法案件
: 在國內並非首例
: 陳水扁、馬英九都有涉及司法案件
: 他們各自的支持者同樣也喊過類似口號
: 但最終
: 司法上是否有罪不是看你支持誰?
: 而是要看到底有沒有證據?
: 依法律、事實、證據、邏輯來處理
: 其他人當然也是
: 不管是蔡正元的三中案、或李朝卿
: 鄭文燦、林姿妙、林益世等
: 都是一樣的
: 有罪沒罪不是看政治信仰
: 而是必須回到證據法則來判斷對錯
: 結論是
: 要看證據說話
: 最後要回歸理性
: 看『法律、事實、邏輯、證據』判斷對錯
: 一切依法律程序走
: 到底有沒有做錯事?
: 時間會告訴我們答案
: 法官依法判決
: 判決書依法會公開、會上網公告
: 也會讓法律界專業人士
: 還有社會大眾公平的檢視真相
: 想要指控柯文哲有罪的人
: 我也要說
: 柯文哲是否有罪也是要看證據
: 同樣要看法律、事實、邏輯、證據
: 想要指控賴清德總統有具體介入柯文哲司法個案的人
: 也請提出具體明確的證據來證明
: 以理性的角度來看
: 說『賴清德關柯文哲』就是完全錯誤的敘述
: 賴清德無權關柯文哲
: 他做不到這件事
: 也不符合法律
: 要這樣指控請拿出直接明確證據出來
: 類似的文章,我是真的不認同
: 才會發文反駁
今天柯文哲被關是什麼程序
尚未判決的羈押程序跟審判中程序
如果是對其他人
會怎樣?
檢察官是否會偵查大公開
檢察官是否會無限按抗告一定羈押到最後?
不會
我們的司法是選擇性的
而且一定是有被授意的
不管是被哪個層級授意辦事
也許總統知道
也許不知道
但哪怕今天總統真的重視司法的公正度
也不會一個偵查大公開搞了一年卻沒人被懲處
檢察官還能升級主任檢察官
更不會羈押到極限為止 早就放人了
哪個犯罪會羈押那麼久的 沒有
只有以前黨國時代的極少數案件有超過這紀錄
人民在案件體制外能有什麼證據
但人民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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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數第二句又是說沒證據但要指控
你都承認沒證據了
跟你說 總統基本上被大家盯著看
像馬英九與黃世銘的案件
我也沒指控賴清德到底有沒有介入喔 但人民不是傻子 看不出來沒有「上面」介入司法喔 有本事先說明為什麼偵查可以大公開卻沒人被懲處 是司法爛到徹底還是有人授意選一個告訴我如何?
※ 編輯: ghghfftjack (27.247.38.38 臺灣), 08/27/2025 08:39:34最後也是被爆料出來了
黃世銘還被判刑
眾目睽睽之下 聚光燈照著總統
很難去干預司法個案
如果有,像馬英九這樣干預司法個案
那也有證據會被揭發出來
真的不能沒證據就亂指控人
犯罪都知道斷點了 何況這種水很深的
東西 想要人民信任 先把行政體制維持
好
如果你賴清德沒有介入 司法卻爛成這
樣 那就是你無能 啊 說無能我也相信
啦 也許真的是單純的太過無能
偵查部分內容被公開是檢察體系問題
跟有人指控總統授意是不同的事情
你是總統 你治下的司法很爛 說一句那
是體系問題 就好了是嗎
確實啦 可能沒有授意 只是剛好升官
現在都是事後論,當初黨內決定大罷免路線
只是剛好很垃圾的司法洩密
完全不同層次的問題
柯文哲也是努力製造斷點,但是貪得太明顯
斷也斷不了
關柯就是當時的最好選擇,但誰又能想到
只是很剛好的濫用羈押權 說人授意要
有證據喔 不過說馬英九賣國從不需要
證據
現在的結果是如此,事已無法回頭只能繼續
還是那句老話 你要有證據
我也認為柯文哲被羈押那麼久一定有政治介
入啊,但這只是「我自己認為」,一樣沒有
可以「證明執政黨介入司法」的證據
人民不是傻子沒錯,但沒有證據你又能怎麼
辦?
被告、證人、媒體,並不包括在內
換句話說,依我國法律規定
偵查不公開原則不能拘束被告
也不能拘束證人和媒體
實際上媒體也可能從證人取得資訊
裡面細節很多,同樣也是要看證據
你要指控這就是總統直接指示的
說真的也是要拿出證據來
藍營執政後用同樣標準把綠營政治人物用力搞
一遍,到時候就知道了這樣對不對了
其實吧 也不用跟我講 因為司法的問題
就擺在那 說服民眾司法沒人插手很公
正是總統的工作 能不能信 人民自己看
得出
我不知道你是忘記還是裝傻,柯有教
保出來過,結果他馬上閉門會議被質
疑串供也提不出反駁,就被檢察官抓
回去了。這是有新聞的好嗎?
人民是不是傻不知道,但草一定是智障
有人逼他交保出來不安分一點還跑去
閉門會議嗎?沒有啊?
他敢做就要敢承擔後果,不然法律是
幹嘛吃的?真的很愛顛倒是非耶你們
OTZ
7
首Po回想去年8月29日,柯文哲開的道歉記者會。 我自己都覺得柯文哲真的有貪污。 隔天檢調就主動去柯文哲家裡抄了。 現在整整一年,居然查不到金流。![[討論] 賴清德最大過失,就是關柯文哲! [討論] 賴清德最大過失,就是關柯文哲!](https://img.youtube.com/vi/wyc7PewVg6c/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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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當時的賴清德是不得不關柯文哲的 賴雖然選上總統 但民進黨內是派閥林立 賴自己在黨內支持度還不如小英2
先講結論『不,賴清德總統做不到這件事』 當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游淑惠 具狀向台北地檢署控告柯文哲的那一刻起 檢察官收案、分案後偵查程序就開始啟動 最後演變成現在的狀況![Re: [討論] 賴清德最大過失,就是關柯文哲! Re: [討論] 賴清德最大過失,就是關柯文哲!](https://i.imgur.com/ZsnuenCb.jpeg)
3
民進黨死忠票數大概40%左右 這40%是你推西瓜加貪污都會投民進黨的比率 民眾黨死忠的大概10% 其中大多數是淺綠選民 民眾黨最接近滅黨的一次是柯文哲跟蔡英文吃飯6
不要說啥司法獨立了 檢察官就是受到指揮的 在中華民國的體系中,檢察官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下的檢察機關,並受到其上級指揮,例 如檢察署的檢察長或法務部的法務部長,來統一指揮、偵辦案件。 如果今天要放柯文哲
爆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本案很多雙標司法,應該列入教科書了 *北檢王俊力 鄭文燦案 「本案金流證據明確,不是只有excel檔案」![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https://i.imgur.com/hemkkW7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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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文宗不認罪!指替柯文哲做公關 才回朱今天才發現,「臺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抗字第九十一號」刑事裁定全文已經公開了,而 對於「公道自在人心」的得證評價,留待各位自行探索吧。 再從過去說現在,已經隱約可見「心存感激」一詞,究其是多麼的不合理... 順帶一提,早前只有揭露「全案調查完畢,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另外在一月十五日 (大概)的時候,僅公開判決日期、無連結。![Re: [新聞] 李文宗不認罪!指替柯文哲做公關 才回朱 Re: [新聞] 李文宗不認罪!指替柯文哲做公關 才回朱](https://i.imgur.com/LaSE7S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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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Toyz與藥腳對話曝光! 驚爆「黑吃黑」第 5 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 、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 所以偵查不公開只是話術 : 真要寫陰謀論的小說我也會![Re: [新聞] Toyz與藥腳對話曝光! 驚爆「黑吃黑」 Re: [新聞] Toyz與藥腳對話曝光! 驚爆「黑吃黑」](https://i.imgur.com/8NieJ8o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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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黃國昌FB: 辯護人團隊痛電北檢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 3.轉錄內容︰20
Re: [新聞] 柯文哲失控了!在法庭內用水杯丟檢察審到現在,一點證據都拿不出來,還逼死一個人,還羈押要超過一年,司法迫害至此。 今天又一個北檢申請的證人說一切合法,但檢察官法官還是要繼續羈押,繼續這場鬧劇, 繼續 迫害,還笑得出來,那個受迫害受冤枉的人能忍得住,都一年了,是人都會生氣想哭,只 有卑劣沒人性的檢察官跟法官才笑得出來。![Re: [新聞] 柯文哲失控了!在法庭內用水杯丟檢察 Re: [新聞] 柯文哲失控了!在法庭內用水杯丟檢察](https://i.meee.com.tw/R5fOO7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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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拒絕夜間偵查不公開.... 那這個是哪來的? 柯與妻子陳佩琪30日中午被帶往廉政署偵訊,並於31日凌晨0時許送往台北地檢署複訊, 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並嗆聲「請檢察官當庭逮捕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則證實檢查官 當庭逮捕柯文哲,鄭深元則申請提審。3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傳血尿嘔吐 台北地院仍裁定上一次檢方抗告後 羈押庭法官是這樣問檢察官 都已經起訴了,要羈押到什麼時候? 檢察官說至少要羈押到交叉詰問結束 正常沒有人認為柯文哲會逃亡![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傳血尿嘔吐 台北地院仍裁定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傳血尿嘔吐 台北地院仍裁定](https://i.imgur.com/NTy779rb.jpg)
Re: [問卦] 起訴之後,為什麼還要羈押?很簡單啊,因為起訴之後才是檢辯攻防的重點啊, 通常涉及重罪的案件,尤其是主謀,在偵查階段因為不清楚檢察官手上握有何種證據, 所以大部分的策略都是否認犯罪, 像柯文哲這件,行賄的跟收賄的都否認犯罪, 但是又有相關的人證跟物證可以佐證有收賄的情形,2
Re: [討論] 說真的 民進黨就是比民眾黨會玩政治法普一下羈押,羈押就是對犯罪嫌疑人有「串證、滅證、逃亡」的可能時,先暫時把你關起 來的措施。 這樣你說會不會押起來再繼續完善證據? 很基本的邏輯,希望你也能看懂。 再者,你以為羈押說押就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