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白委擬刪「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 法官論
羈押是司法官的武器
當司法官拿來濫用
被收回去剛好而已
為了以後可以繼續羈押詐團
所以即使認為司法官濫用羈押
也不能修法?
這不只是法律問題
還是道德困境
為了羈押詐團
就要把被濫權羈押的被告當作犧牲品
為了保護多數人的財產
就可以犧牲少數人的自由?
法盲可能不知道
以前檢察官的羈押權更大
是後來才修法縮小
現在靠北藍白修法的人
以前有靠北綠修法縮小檢察官羈押權嗎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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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nhisky (101.8.249.186 臺灣), 08/21/2025 1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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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剛好....整個流程還經過法官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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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是藍白為了逃避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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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羈押權 東廠要怎麼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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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犬法官核准就不會濫用? 法官自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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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司法很脆弱了
推
這次國昌老師會堅持到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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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修法的現在詐團不是一直被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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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大頭都能被交保 潛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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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詐騙集團當理由還真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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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幾天才被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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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洗錢好幾億 警方大外宣一堆媒體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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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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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300萬交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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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誒笑死人了啦
推
修法理由就直接寫柯就好 這樣反而光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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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白粉更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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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沒被關叫縱放,自己被關就是濫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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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廢除貪汙圖利,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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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羈押還要法官來審 現在又不是想押就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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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故意修到只要可放 就一定要放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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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可悲 法官怎麼淪落到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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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推
哪當時炒房黨為了解救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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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不是也修法了?難道修法理由可以直接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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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阿扁嗎?綠蟾蜍邪教徒恨柯的情緒已經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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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有如殺人父母奪人田地不共戴天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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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支持虐童死刑幹嘛 一下嚴刑峻法一下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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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病
爆
[討論] 民眾黨修法方向:不能以串證之虞羈押被告由戰神呂布,黃國昌率領的最理性科學務實的台灣民眾黨, 已經高喊726之後就要修正刑事訴訟法,禁止檢察官法官濫權羈押, 有些人就問啦,民眾黨跟黃國昌到底要怎麼修,其實民眾黨先前請來的學者認為法官不能 以有串證之虞來羈押被告! 想必這也就是未來黃主席要修法的方向!![[討論] 民眾黨修法方向:不能以串證之虞羈押被告 [討論] 民眾黨修法方向:不能以串證之虞羈押被告](https://i.ytimg.com/vi/03BZdeiJLvs/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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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詐騙搞死5人交保,製圖的羈押??推 valley: 綠畜還敢講羈押條件 你自己有沒有念過刑 新北 07/06 12:34 → valley: 訴 新北 07/06 12:34 → valley: 詐騙集團不用押? 呵呵 新北 07/06 12:34 對不起高手看來你一定念過刑訴念的很厲害 可以告訴我刑訴理面13
Re: [問卦] 為啥林秉樞被收押羈押有分一般性羈押跟預防性羈押 一般性羈押的目的是為了要保全證據跟保全被告 什麼時候可以一般性羈押? 被告有逃亡之虞,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供之虞時 為了防止以上的危險,可以將被告羈押9
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8
[問卦] 司法單位濫權,有誰能監督?濫用羈押權: 檢察官可以聲請法院羈押被告,但如果濫用此權力,例如不當延長羈押期限,或是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聲請羈押,都可能造成人民權益的損害。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5 --6
Re: [討論] 黃國昌:726之後修刑事訴訟法濫權羈押不知道 呂布 會修什麼的版本 不過以他過往的"成就" 又要修出一個很雷的法律了 除非 他要修成 柯文哲惟一適合的 刑事訴訟法 (但KMT應該不會跟,而且蔥哥也不是真心想放柯)3
[討論] 蔥草;加速通過 嫌犯串證無須羈押法案民眾黨提案,未來嫌犯串證無須羈押 民眾黨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中的羈押要件,要把「勾串共犯或證人」這個羈押事由刪 除,表面上看來是為了橘子不回來的阿北解套 實際上,這個法案若通過,台積電三個洩密工程師羈押到期就會先被放出來,會不會大肆 串證到檢察官很難起訴、法官很難判決,大家就自己去猜。反正以後企業界就算抓到洩密2
Re: [討論] 民眾黨將提案刪除刑事訴訟法的羈押事由第 93 條 第二項 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以聲 請書敘明犯罪事實並所犯法條及證據與羈押之理由,備具繕本並檢附卷宗及證物,聲請該 管法院羈押之。但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危害偵查目的2
[問卦] 有勾串疑慮要提證據 = 廢羈押嗎?如題 最近好像又有修法引起大家關心 這邊我看修法後條文 是說如果因為勾串要羈押X
[討論] 按照黃國昌邏輯賣機密小草也不用羈押我們戰神呂布,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喊話要修改刑事訴訟法,讓檢察官法官不能濫權羈押 , 按照我們戰神的邏輯,那三株出賣台積電機密的小草,機密賣都賣了,也沒有串證的可能 ,又愛阿伯更不可能逃亡, 當然不用羈押啊,希望我們國昌主席能夠趕快修法讓檢察官不要再濫權羈押了。![[討論] 按照黃國昌邏輯賣機密小草也不用羈押 [討論] 按照黃國昌邏輯賣機密小草也不用羈押](https://i.imgur.com/yZoL8Nn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