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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王婉瑜是不是在偷酸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王婉瑜是不是在偷酸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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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幫雇主負擔人事費,就是違法的薪資回捐!

今年三月,我和陳情人、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代表召開記者會,揭露無良雇主逼迫社工回捐薪資的變形手法,歷經數個月的持續爭取,終於在昨天,陳情人說,雇主分期給付的第一期資遣費,確定入帳了。
 
回想近半年來,為了爭取到這一筆勞工應得的費用,我們真的走了很長一段路。
 
這名社工在向我陳情之前,已經積極透過體制提出申訴、勞資爭議調解,但結果都不盡理想。於是在今年 3 月底,透過召開記者會,我們共同踢爆台南市繻愛希望教育關懷協會「低薪高報」,再要求社工把一部分薪水轉交同事的回捐手段,並要求勞動部給出具體回應!
 
記者會後,我們在個案與通案上,都為社工爭取到進一步的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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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部大轉彎,通案認定變形回捐也是違法!
 
起初,勞動部專委不願承認這是回捐,還在記者會上堅稱,雇主帳面上有全額給付薪資,就沒有違反勞基法,把問題丟給衛福部與勞資雙方自行解決。這種踢皮球的心態跟作法,不只讓我非常憤怒,也讓很多社工都感到灰心。
 
記者會後 2 天,勞動部不知道是醒了,還是被罵怕了,終於公告並發函提醒各地方政府,社福機構變相回捐薪資的手法,就是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我要感謝陳情人的勇敢,因為有他站出來戳破雇主變形回捐的手法,這類手法才能從個案成為通案準則,其他社工未來不用再忍氣吞聲。
 

【2】勞動部對違法雇主進行裁罰
 
勞動部發函並認定台南市繻愛協會違反勞基法之後,繻愛協會遭到裁罰,罰鍰也進入公庫。 
即使已經遭到政府開罰,台南市繻愛協會仍遲遲不肯回應陳情人的要求,被要求薪資回捐、被自願離職的陳情人,不論是回捐薪資、資遣費都沒有拿到。

【3】召開二次勞資爭議調解,爭取陳情人資遣費
 
我認為該屬於社工的薪資要能返還到社工手上,才是真的落實照顧勞工權益。因此,我這幾個月仍持續追蹤督促勞動部及台南市政府,去函勞動部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協助,不讓勞動部發函變成空白支票,總算有機會進行第二次爭議調解。
  
陳情人歷經數個月心力交瘁的爭取,最後決定放棄薪資回捐的錢,領取資遺費,也終於在昨天收到雇主應分期給付的第 1 期資遣費,整起事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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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再次重申,雇主要求社工拿自己的薪水,為機構負擔人事費用,這,就是的薪資回捐,也是違法行為。

變形回捐,絕不能積非成是。不論是政府或雇主,都不應以「善心」、「自願」的名義剝削員工的權益,更不能忽視勞資權力不對等的特性,擅自要求勞工分擔資方的人事費用。
 
未來我也會持續與社工、勞工站在一起,守護大家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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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篇只是
王委員替高雄社工陳情“薪資回捐”事件的報告啦


可是為什麼我覺得這篇文其實有影射意味啊?


例如:
被迫幫雇主負擔xx費,就是違法的薪資回捐!

勞動部大轉彎,通案認定變形回捐也是違法!





這幾句真的沒有在影射、暗諷某市長嗎?

還是我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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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wu3041 08/17 09:01早就該全面開戰了 才不像某個牆頭草

SoFanCy 08/17 09:06又在吠了

aa1052026 08/17 09:08那幼教老師被誣陷所損失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