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傻鳥現在是在洗違法就要法辦嗎?
沒人說違法不能法辦
判決定讞進去關大家沒有第二句話
現在是在講羈押
羈押是強制處分中最嚴重的侵害人權行為
目的是為了保障「重大案件」能確保繼續偵查
避免人犯逃亡、串供改變事實、或是預防性羈押
避免被害人再度被傷害
第一,這個是重大案件嗎?網路酸民製圖恐嚇
這在網路世界多如過江之鯽
第二,違反個資法,嗯?如上,很嚴重嗎?肉搜也在網路如過江之鯽
第三,你都查到是他po的,是要勾串三小?這種東西一翻兩瞪眼,就像黑特罵網友被告公然侮辱,被查ip,你不管承不承認就是認定是你啊,還是不承認也要被羈押?
第四,反覆施行???他有po第二次第三次嗎?有什麼事情可以認定他會一直po,然後一直po會造成什麼真實的傷害不可挽回??
第五,這種底層小民、小罪,是能逃亡三小?
違法被抓被移送,被法辦完全沒問題
但現在是利用羈押,未判決有罪直接先進去坐牢
製造寒蟬效應
就是太離譜太誇張
根本就是在玩弄法律條件!
一句話,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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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實施之虞 他本身就實施兩次了
一句話 不要反覆實施恐嚇犯罪
因為有組織犯罪啊,有啥問題?
笑死,那黑特版,公然侮辱都可以收押了啦
不然你貼看看,我送你一程
打幾個字而己,很輕鬆的
還組織犯罪咧,真正的幫派都是交保
肯恩11*11出動中
你去報案啊,不報案又在這吠= =
侵害人權,你不會請律師去保他出來,
看有沒有人願意保他啊
可以啊。就看黑特版有沒有人要報警
好的,組織犯罪
邪教挺犯罪
自己不去行動保他出來,然後在這裡靠
北
你可以嗆狠話啊 要不要試試看檢法底線罷了
那麼強,應該擔任柯的辯護律師,讓
「判決定讞進去關大家沒有第二句話」你
確定?
柯當庭釋放,成為英雄了吧=v=?
大概是還有隱情要防串證吧
想想有什麼是你能做的能幫助到他的
。
你可以把它保出來只是他跑了你就變成
犯人就這麼簡單
小草就繼續挺恐嚇罪犯 我很看好哦
不要恐嚇人很難嗎
白蓮教徒很奇怪,一定要現行犯給他看才算數
的邏輯也敢這樣一直出來獻醜
繼續洗不要犯罪很難嗎
恐嚇要殺人,網路直接貼大字報 共產黨紅衛兵
行為
雜草什麼時候要去報案
我在跟你講要關人等判決定讞,你在那邊講
不要違法
還是你要等檢查官法官人頭落地 再來像狗蔥那
樣切割說不認識
雞鴨條件人家寫給你了,看不懂被關了
你就去保他出來啊,沒人說不行
再來吠說你看不懂也沒用啊
小草法盲連眼睛都不好 真可悲
恐嚇就要羈押,麻煩一切案件一視同仁好嗎
?
不要違法就不會很難,還是你挺犯罪?
保他出來是什麼電影台詞???
照程序來啊,請律師運作不會膩
羈押是有規則可循 法官心證裁定的 誰跟你判
完了再說 法盲
雞鴨是法官判的 沒啥問題
你一直無視耶,你去爭取保他啊,法官
一定不會說不行的
你就直接說你挺犯罪不就好了,說那麼
多
好好笑,保他出來,哈哈哈哈哈電影看太多
你知道交保是付錢而已,不是需要誰保誰嗎
再怎麼會藏的零支草人終究是要現形的 還好你
孬 不至於恐嚇要殺人
尊重司法很難嗎
他真的去殺人你要負責嗎? 笑死
GPT可以參考,但最好不要全信
GPT其實會很多錯誤,尤其是在問專業的問
題
你罵他兩句他會改說法你信不信
GPT又不會替你打官司= =
還是你要當庭使用GPT和對方律師互電
你可以當俱保人他就停止羈押了啊
刑事訴訟法110
可以自己保自己你知道嗎
ㄜ,,到底在說什麼,,
他就是不能讓法官相信啊
算了,不想跟你說了
欸,法條都翻出來給你了
你就直說你挺犯罪,還算個漢子
你要反我們國昌?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不要只會在這裡嘴砲,你就趕快去請藍
白委立法:「非執政黨人士及其支持者
,犯罪不得法辦」,懂嗎?既然你的理
念是覺得藍白的人犯罪不能抓不能辦,
那就趕快叫藍白委實踐你的理念啊!
笑死,被關的一定希望你別再講了。
嘻嘻,我在講羈押,又在扯法辦,笑死,不
敢面對喔?
我有說不能辦嗎?我是說羈押不合理!
羈押就是他無合適場所無合適保人無人
能保證他絕對不會逃逸的,叫你幫他俱
保你又不願意
黃國昌最喜歡這種壓人取供的戲碼了,趕緊
上啊,被切割了喔?
對對對都符合法條上的文字但是比例原則
都死了 法律到底學去哪
守法很難?
不犯法很難嗎雜種草
就小草害的呀
一堆小草共犯在反覆實施犯罪啊,羈押不
是剛好而已,白草堂閉嘴靜待審理就放出
你也等他被抓之後,還持續反覆施行,才能
當理由吧
不然都馬是用猜的
好惡心 一堆綠畜
去找小草集資幫被告請個好律師不覺得更
有用ㄇ 不然請蔥神出來主持公道阿
不用說那麼多,7/26終結獨裁!!讓人民聲
音站出來
違反就要法辦啊不然?_?
阿不然勒
組織犯罪很難成案,修法修假的
ken121果然又出現了,很勤快耶XDDD
228如果放到現在就沒事了。
違法就要法辦(X)
反抗民進黨就要法辦(O)
孫安佐也只是口頭恐嚇還沒動作 就關
了半年終生不得入境美國
黃國昌都龜縮了退了 留你在戰場上活
活被姦滅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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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什麼詐欺不會被羈押僞造文書 個資法這種小罪都能羈押了 詐欺更有可能逃亡跟串供吧 為什麼詐欺不會被羈押 --![[問卦] 為什麼詐欺不會被羈押 [問卦] 為什麼詐欺不會被羈押](https://i.imgur.com/GA7dg3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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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其實好像跟最輕刑有關係又不是這麼有關係 查一下羈押要件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 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32
[問卦] 收押可以發聲明喔?大家好我八卦水桶常客啦 想問下被收押的人可以透過律師發聲明喔? 我查了下 當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有以下可能時,可向法官申請判決將嫌疑犯羈押。 1、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18
[討論] IBIZA網友請進今天最後的一篇文就送給你了 噓 IBIZA: 可憐 關鍵點大家都講了 你律師法助貼出來111.240.211.108 09/02 06:04 → IBIZA: 反而被看笑話111.240.211.108 09/02 06:04 → IBIZA: 鄭拿錢去還是早就被掌握的 家裡搜到錢是另111.240.211.108 09/02 06:06 → IBIZA: 外又搜到的111.240.211.108 09/02 06:0614
Re: [討論] 恐嚇案 被告聲押禁見檢察官聲押的理由有二個,一個是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一個就是有反覆實施之虞, 而預防性羈押,我覺得第二個才是真正的理由,恐嚇罪會被聲押也多是因為這個理由。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12
Re: [討論] 比例原則與辦藍不辦綠那個,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的。 比例原則是衡量手否過度的判斷標準,認為手段與目的之間必須適當,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多次 引憲法第23條為比例原則之依據。 此原則,又再包括以下三項子原則: 1. 合適性原則:採取的手段必須有助於目的之達成。![Re: [討論] 比例原則與辦藍不辦綠 Re: [討論] 比例原則與辦藍不辦綠](https://i.imgur.com/JGDxLy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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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7
[問卦] 羈押制度的存在的必要性為何?本人沒有特定政治傾向,但是在新聞上看到彭振聲在法院痛哭的新聞,心裡還是覺得非常非常的難過,身為一個近9年的法律工作者,以及對於實務羈押運作的初淺觀察,想趁這個機會討論一下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的必要性: 一、在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跟101條之1規定的羈押制度,分為一般性羈押跟預防性羈押,其中預防性羈押是針對有反覆實施犯罪型態,在判決確定前將人關在看守所之規定,此部分基於社會秩序之考量,也許還有必要性,所以預防性羈押不在這篇的討論的範圍! 二、但針對一般性羈押,是否有必要性,雖然很多論述已經說明羈押不違法無罪推定原則,但本人就覺得尚還有討論空間!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將被告提前羈押之原因不外乎兩個理由,第一個是預防被告“逃亡”,第二個是預防被告”串證或滅證”! 三、但首先,針對預防被告“串證或滅證”部分,依照實務穩定見解,為“自己”或“共犯”的關係刑事案件證物湮滅罪證,基於人性不可期待性之理由,法律上可能不構成刑法第165條之湮滅罪證罪的!但羈押制度卻可以因為預防被告滅證之理由,提前將人關起來,此部分其實 跟無罪推定原則就已經有很大的違背!因此關於預防滅證部分,其實應該可以從加強“搜索跟扣押”程序的去修正即可避免,沒必要透過過羈押制度,而再判決確定前嚴重侵害被告人身自由!而針對串證部分,此部分其實應該可以從是強化檢、辯、審三方交互詰問的方向去避免,況且,再加強搜索扣押程序的方向下,客觀證據也會比較完善,也可以避免人證的不可控性,因此針對預防被告“串證跟滅證”的羈押原因是否有必要,應該還是有討論空間的!X
Re: [討論] 如果真的查到金流,雜草會怎麼凹?浮木?台灣有哪個政治人物, 手機電腦全部財產給你搜光光, 你還找不到什麼貪污證據的? 在那邊有幾萬來源交代不明, 我還真的不知道傻鳥怎麼還有臉追下去。X
[討論] 小草讀一下預防性羈押羈押有兩種 第一種叫一般性羈押 刑事訴訟法101條 五年以上罪加逃亡或滅證串證 第二種叫預防性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