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公衛文拚無罪 其實很正常吧?
他真的有加班的情況下
那就沒有詐領問題
不論他是否自願給老闆洗頭用
都沒有詐領犯意 因為他真的有加班工作
所以不需要讓自己身上多一條罪阿
名嘴一直勸他認罪 只是希望透過他
讓高虹安多受一人指控而已
但就公衛文自身利益來講
他沒有認罪的必要 也不會被判有罪
因為有違法犯意的人 是高虹安而已
公衛文頂多是自願犧牲自己身為勞工的權益
但沒有違法
--
8月離職還領9月加班那條怎麼搞定
九月沒工作領加班費? 有工作?
因為另外三個都認了,他會不會過關不好說
高虹安繼續坦就對了 柯根本爽爽選
檢察官根本沒在care你有沒有加班,而是回
捐這個動作
上面講的,高虹安就加偽造文書 詐領助理費
這種就是避重就輕的說法啊~跟高同個
論調,重點在"浮報"你沒加班到這個時
支持高虹安繼續凹無罪
數請領了這麼多錢要幹嘛呢?當小金庫XD
沒有人會相信員工把薪資給老闆用
去想想Jack 為什麼沒事 水母就有事
她說他可以決定零用金怎麼花 難道是共
犯
有加班不代表可以浮報加班費
8月離職,9月還領加班費...
李忠庭把責任全部推給高虹安才不起
訴
可以試試看 反正法官不採信就是7年
他認罪可能被判共犯啊 跟其他助理不
同
法官如果調手機通聯發現加班時在其他
地方就很難自圓其說
只要通聯.郵件.簡訊.紙本.Email被調到
一個你就掰掰了
就不知道證據到哪裡XDD 高虹安一定沒救
在其他人認罪的情況下,除非你有完
美的加班差勤紀錄跟加班費收支,不
然只要有一次浮報被抓到,那就是有
罪,差別只是量刑問題。
李忠庭不起訴應該是因為他沒有任何
回捐情形。
認罪被判刑,跟不認罪被法官依證據
認定有罪差很多。
想推給小兔我覺得是有點天真
畢竟你不完全知道檢方手中有多少牌
推給小兔是高無罪 公衛文還是小兔的共犯啊
未必她就沒有犯罪動機 利益有很多種
有沒有加班是檢方要證明!不是王要證明
想要自證清白得必須比會計保留更多證據才
是啊 立院不打卡 也沒門禁刷卡的話
上一個拼無罪的是嘉義市議員戴寧,結果
呢?
檢方只能查足跡
這麼想拚無罪不會是想從政吧
周軒都把錢回捐民進黨了還在沒有人相信會
回捐
其實真的看不懂回捐有什麼問題
人為什麼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所得
回捐 = 低薪高報回扣
自願回捐跟非自願吧,要能說服法官是真的
有加班又自願回捐加班費,還是相信入職前
談好一口價加班費是幫領出來。嗯…..
浮報包含沒加班虛報、以少報多等等
,拿自願回捐這種前例就提出的抗辯
,根本看檢察官沒有
浮報的加班費 不是你願意捐就沒事
談好一口價反而是破口,既然談好
價格,那就代表明知其他費用不是
薪資,還掛名協助申領,這不就是
標準的浮報。
本薪的判例很多一定不行 加班費不知
之前被抓的大部份是議員 助理沒加班費
上次有個拗自願回捐的 已經在裡面蹲
了
自願的話 公衛文有沒有支出去請款的
自願回捐的話 應該就不會跟公雞請款了
對話都有提到多報加班費了 賴不掉啦
好好笑 萬一最後無罪 那認罪的那3個助理
要自願被抓去關嗎
覺得看檢察官沒有ok啊 立法院這條助理加
班費執行率有97% 全部立委查過一遍看到
底有沒有如實申報啊 檢察官很厲害還是塔
綠班更厲害?
還要扯這個 有加班費 當然報滿啊
但只要人坐在辦公室 沒回捐 有什麼問題
什麼看檢察官,真正要判決的是法官
吧
同上,只要是給助理加班費,加班費
正常呀!就跟散戶死要凹單不停損一樣正常
報滿當然沒問題。
高虹安的問題是申報助理加班費,卻
疑似透過回捐方式私用啊
檢察官起訴還是要看法官認不認
不認罪就是賭法官認定,認就直接減刑
怎麼會有高沒事小兔有事的神奇想法
但現在看起來很多對話不利她
去年台灣檢察官就貪污犯罪起訴定罪
率100%,已經代表檢察官起訴舉證很
能說服法官了
你有加班,結果把錢捐出去
到底誰會信啊...
退一萬步 鼻安真的聽小兔亂搞
那鼻安還是算共同正犯啊
法官該相信3個人 還4相信1個人
公衛文和高虹安要切開來看吧?公衛
文有沒有罪在於她有沒有亂報加班費
,回捐如果是高虹安強制的,是高有
罪吧?
有些公司 報加班不太管制 當薪資補貼
高有罪 公衛文也有罪 因為共犯
你只要鼻安登載不實成立 你底下的人都一
樣吃屎 更無論他們都知道鼻安高報的事實
詐騙案 車手也是共犯
我看水母鼻安還是賭cf 選上總統
大赦天下比較快啦
法律真的會管到你領薪水怎麼用嗎?
我領了錢,約定老闆可以讓我罵幾句
髒話,要給她一萬元.這樣不行嗎?
如果司法這麼好騙,台灣不可能定罪50位
台灣議員
一般經驗法則就是受薪階級不太可能
做白工,就算在私人公司亂扣/不給加
班費也會引發勞資糾紛,更別提這又
不是單純的薪資,涉及國家公帑協助
立委問政的支出。
要主張有特別約定可以,那就要有證
據支持違反經驗法則的事實。
只是三位主任級助理都認罪,其中一
位還是行政主任,很難推翻啦。
外送柯粉真的很可愛 法律白紙黑字都看不懂
正常啊!就關七年而已
我才覺得奇怪,這邊一堆鍵盤法官,
當初講向心案講的信誓旦旦.結果呢
?
炳中/侯漢廷呢?
啊對了,張善政貪農委會的錢結果呢
?
不懂證據法則、論理與經驗法則,就
開始東扯西扯囉哈哈哈
大家都是在外面看案件,又不是接觸
卷證的法官/律師/當事人,也沒參與
法庭辯論攻防,然後要版友討論跟法
院判決完全一致?
如果公衛文真的無罪可選立委。真的有罪三年
後就是余文出來。政治生涯真的是一場賭注啊
。梭哈了。
柯館昌粉先把錢捐出來給推文的大家
花
不是啊 上面舉例一堆捐老闆合理的 自己
是有捐過嗎 沒有的話你們是在幫忙說什麼
屁話
周軒表示:林北就挺民進黨 助理費捐給黨
用 樓上某M是在講什麼屁話?
捐給政黨跟捐給人的差異不是討論過了?
差什麼?黨比較偉大喔?錢不是從助理的助
理費出的喔?
加班1小時,報3小時,捐2小時薪水
“我有加班無罪”
她要證明每天都加到滿 因為高虹安每個月
加班費都報到滿
政黑還在崩潰啊?公衛文沒事啦
可以先認罪再拼無罪,他被律師團騙了,
因為高要拉站隊
不要鬧了 他九月詐領的跑不掉
你申報的加班費被老闆私用,就是騙國家
錢好嗎
自願捐薪真的是法官智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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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不討論,我蠻好奇這句話能定罪嗎? 今天如果真的有加班,報的時數也沒有浮報. 然後加班費入我的戶頭之後,我拿去給老闆用. 這樣犯了哪條罪? 我法盲,能請版上鍵盤檢察官和法官指出是哪條法律嗎? 你問我領錢出來給老闆花合乎常理嗎?7
其實完全不正常 簡單分析一下就知道應該認罪 哪怕有罪機率只有10% 認罪:緩刑不用關 不認罪:有罪關7年+ 無罪0年 就算只有10%機率要關 你敢去拼這個機率嗎?11
很正常啦,對公衛文來說她自以為有一點可以站得住腳!! 就是一分一毫高虹安要她 配合多領的都不是進去她的口袋 都被高虹安拿去惹 所以她自以為很有信心自己沒有主觀上的貪汙心態跟事實!!當然尋求無罪官司不可能 先投降 因為李忠庭也是差不多這種模式啊 連起訴都沒有 不過以過往經驗來說這種違法常理的配合老闆做加班,多領貪汙公款的事實判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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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公衛文 為啥要跟高虹安同進退我看名嘴說有3個助理都認罪了 只剩公衛文的說法跟高虹安一致 貪污罪這個罪很重 而且如果被判刑有可能被當作共犯加重處分 等一下被判最重的7年有期徒刑要怎麼辦 現在跳車 說不定還有機會能緩刑 不用坐牢 --33
[討論] 公衛文拚無罪的可能性?整理記者的說法 1.真的有在工作的真助理 2.真的有加班,沒有浮報助理費 3.自願回捐31
[討論] 高虹安貪污案最可憐又最蠢的484公衛文如題 好好的一個美女 領的薪水比其他三個認罪的還少 然後傻傻的跟高虹安綁定 居然說自願捐的32
[討論] 還是很難理解公衛文 為什麼要想不開公衛文 也就是高虹安案子中 另一名被檢察官起訴 列為共犯的王郁文 其實她可以不用被關的,但現在不只要被關、還要再加一條偽證罪 這樣算起來刑期並沒有比高虹安少到哪去 公衛文就是跟檢察官說 她是自願將加班費捐出的 檢察官一聽明顯不符合經驗法則,哪有人會辛苦加班、再把加班費捐給自己老闆7
Re: [新聞] 高虹安遭訴 律師喊「公衛文很勇敢」:妳這個律師怎麼講到後來開始竹篙湊菜刀了啊? 難道檢查官律師都是拿這招混淆視聽恐嚇助理套話的嗎? 根據前面一篇專業鄉民分析,這件事應該分兩部份 第一:有無浮報加班費 第二:是否自願捐出加班費10
Re: [新聞] 高虹安涉貪案 台大「公衛文」出庭辯:有公衛文覺得自己有加班不認罪 其他認罪的是覺得自己在鬼混 所以自己承認詐領助理加班費? 很少看到自己承認上班鬼混的ㄟ- 反正現在認罪組律師的套路就是, 什麼都是高虹安的意思, 都推給高虹安就對了。 我就不信高虹安跟公衛文兩個台大畢業的, 會不知道自己這樣做有沒有犯罪,
9
[討論] 高虹安跟公衛文誰會先扛不住認罪如題 高虹安 上節目單挑司法體系 公衛文 領四萬還是新人卻扛下責任說自願捐加班費3
Re: [討論] 高虹安貪污案公衛文到底在賭什麼之前跟學法律的朋友聊過, 他覺得這局面滿有可能是認罪有罪、不認罪無罪, 也就是認罪的三個辦公室助理被判有罪, 不認罪的高虹安和公衛文反而會無罪。 他不喜歡高虹安,也希望她不能繼續當市長,3
Re: [討論] 台大公衛文為什麼不肯認罪協商?我認為很簡單啊 因為是檢方要證明他沒有加班然後還申請加班費 就立委辦公室員工的特性而言 要證明這點其實滿困難的 由小兔的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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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所以林智堅論文有抄襲嗎?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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