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談談大法官
https://youtu.be/SIhlJ1JzyKY?si=XMNySYDbv_xlSZnb
https://youtu.be/Xwq_8JSBh8c?si=T2BTgdSxMHOdVOZ5
這兩部影片,很值得看
詳細請自行移步觀看
這裡先提一下
影片裡提到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的差別
可能沒那麼精確
普通法系還是有條文
不過例判在普通法系佔很大
另外是普通法系相較於大陸法系
普通法系還有一個特點是
審判和解釋比較接近一體
大陸法系
審判和解釋比較明顯區分
但本人非法律專業
有法律專業要就兩部影片再做解釋
就請再指導
接著想說
裡面提到,對於厄爾沃倫的評價
以及美國這些年左右劇烈搖擺的現象
是,厄爾沃倫的道德勇氣無可批判
但就法而言
無疑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一樣
擴張解釋、變相成為‘’超級立法者‘’這件事
無疑是‘’反民主‘’
羅訴韋德案就是一個標準範例
個人對同性婚姻的釋憲
其實沒有太大的疑慮
畢竟憲法22條寫的非常白話而且清楚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所以當初最後釋憲
假如沒有額外立法
那麼同性婚姻將直接適用民法
保留立法的權力
但也同時也告訴行政機關
不給登記是明確違憲!
但死刑釋憲,就存在很大的問題
大法官直接創設
‘’一致決‘’
先不提台灣沒有所謂的主權在州,和三權分立
但!
最高法院負責‘’仲裁‘’,立法是國會的工作
這點,毫無疑問這個釋憲很有問題
也很‘’反民主‘’
無疑是傾向獨裁的象徵
跟皇權專制,皇親國戚想怎麼解釋法律就怎麼解釋法律相差無幾
國會聽證調查權
大法官的釋憲,在同婚與死刑釋憲的天秤兩端
是哪一邊或是傾向哪一邊
各位自己心中那把尺可以思考
對了,最後一提
現今的左右派,其實是被調換過一次
雖然現在的左派很喜歡講自由進步
但其實不難發現
‘’現今的左派‘’是反民主,傾向大政府的那方
比如這幾年的政治正確與dei
都透露出這個傾向非常明顯
傳統自由派看現今社會,只覺得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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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憲法這件事,國中生都知道到
現在的台灣沒有大法官只有犬法官 曾經是
最接近神的職務 如今被塔綠班踐踏到蟑螂
都覺得它噁心
1. 大法官本來就不是民主(民綷)那邊,美國
大法官還是終身制的
2. 左右派不是有社會有分,經濟上也有分,
大政府是經濟右派,現在強調那些人權是 社
會派
社會左派
忘了一提
這部分就要批評馬英九
台灣現在社會撕裂如此
馬英九在提名大法官的選擇與做法
也是無疑開了非常惡劣的惡例
現在大法官變成單一政黨提名選上
造成台灣社會劇烈的撕裂
馬英九這過錯是躲不了
何況台灣大法官8年一任
然後民進黨上台變本加厲
導致被批評成犬法官
馬英九在後世歷史也是逃不過批評
有錯就該罵
R大
其實終身制反而是不會讓社會如此搖擺
但繼任者覺得真香也是事實 好用到不想改
的好事
每個上台的政府
能提名的大法官終究有限
不同意見不同傾向的大法官也會上台
這時就比較困難做出奇葩的釋憲
台灣8年一任
是會更加劇社會搖擺撕裂
雖然任期8年一次,但本來是每屆總統都能提
名,之後在KMT反對下,導致出現任期錯誤,
變成會有一屆是總統可以提好提滿
政治問題還是要政治解決 靠大法官來裁決
一定會引起另一邊的不滿 憑什麼靠這幾
個人就剝奪民意 最好的大法官 是被供著
不用 享受信徒的香火 簡單而言就是媽祖
觀音 何時見過媽祖真的裁決紛爭
你用民主去解決大法官 就是個錯誤解法
R大,我只是闡述現象
至於是否修法,還是看個人和時代演進
現在的犬法官 還要自以爲保持中立 寫出
那種不同解釋都通的釋憲文 反而造成雙方
又吵成一團 本來要解決問題的機構 反而
造成更大的紛爭 這就是台灣的犬法官被唾
棄的看法之一 如今架空 並非壞事
S大,司法的獨立性我認為是非常重要
我的看法是偏向
大法官的人事審查的密度
與任期長度是可以解決很多事
但權力到手
那魔戒很難脫下
大法官變成大神官本來就是反民主,它又
不受民主監督
只有傻逼才會認為犬法官至高無上不能質
疑
Spa大法官是否反民主
我持保留看法
但現今的民主國家
握有行政權的那方指染司法與大法官的
傾向
是非常明顯
司法當然要獨立 但是從台灣人的血緣歷史
前任總統推舉,下一任總統會比較合理點
來看 司法只是古代皇帝的三公之一 目前
的總統制度 無論是誰 都會以為自己是皇
帝 都會把司法院當作是他的權力之一 根
本沒有歐洲三權分立的基本概念
大法官是司法權,你立法院取得多數的是立
法權,總統相對多數選上 則是行政權,這本
來就是分開的
美國的總統 還會受到司法的制約 雖然不
願意但至少司法判決是有用的 台灣的司法
就只是執政者的鷹犬 這就是台灣的政治制
度 我不是無腦反綠 但看到台灣民主被壞
人跟傻子踐踏 就覺得可惡
大法官唯一受到民意監督的時刻就是在總
統提名候選人,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之後就脫離了民意監督。你大法官當狗,
人民能罷免大法官嗎?
大法官執政黨提名 如果又是執政黨多
數 你覺得執政黨會挑聽話的還是有風
骨的
現在無法完成大法官的組成,以後出現一個
問題 就是如果 有政黨同時取得 總統+立法
院半數,他就能一次提名完 所有的大法官
以前都是靠大法官自我約束、文人風骨,
但你如果碰上賴皮狗這樣硬幹,少數總統
卻故意提一堆狗來噁心你,你是要同意這
個狗任命還是不同意?
三權分立的基本概念是三院同級 互相制衡
但台灣的組織架構是總統在五院之上 除
非總統是立院多數黨 那還能做到超然立場
一旦朝小野大如現在 三權分立或五權分
立根本不可能 司法勢必變成剷除異己的
工具
所以司法獨立只是一種期望,現實中就很
難做到,加上台灣司法改革等於沒改,拿
著期望的願景去要求現實司法不被執政黨
濫用根本不可能
以前黨國時期,國民黨拿著司法整肅異己
,現在不過是換個顏色罷了
不就你們政治立場是立法院多數那邊,才覺
得賴提名有問題
這是很簡單的監督制衡概念,民主制度就
是要監督制衡,他不像獨裁期望一個聖明
君主好麼
政治哲學就告訴你,最好的統治就是聖明
君主,也就是哲人皇帝。但聖明君主萬年
難遇,只好退一步去用民主制度,透過監
督制衡,它不是最好,但也不是最差的制
度。
你講的 自我約束、文人風骨,不就跟你要的
民主違背了…
那是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美好想像,但
政治現實告訴我們,不要相信人品,要相
信制度
所以我才說現在的大法官進化成大神官,
不受監督制衡,是種反民主
R大
我這麼說好了
現在台灣大法官由單一政黨提名而上
這件事本身就是反民主
我也說了
這個惡劣的惡例是馬英九開始
而且8年一任
執政黨完全執政下的大法官任命
這之間有多少骯髒齷蹉可以去細看
而司法要獨立
最好的辦法就是無法受單一政黨控制
一旦這個事實成立
司法就只是行政權的禁臠
確實 所有的制度都要考量人性 性非本善
高貴如總統也會想要人民能照他的意志行
動 就會去破壞阻礙他意志的制度 不要期
待會有屬下能扛下上司的壓力 只有坐在同
一階層 才能抵抗不合理的要求 川普vs鮑
威爾就是很好的例子
民主這種東西最終還是看領袖的自制力
權利的魔戒太誘惑
但絕對的權利就是絕對的腐敗
大法官行使職權是應該獨立於民意之
外,依據大法官本身專業上的對憲法
的理解做出詮釋
ama其實比起民意
現在民主政體大法官這個機制遇到的挑
戰是黨意
尤其台灣現況
執政黨完全執政時
加上可以透過任期把大法官變成單一政
黨決定
更甚是‘’單一執政權‘’決定
要說現在台灣大法官沒有被任何黨意影
響
實難認同
爆
[問卦] 四個字形容台灣的司法本肥最近在跟外國朋友講台灣的司法體系啦 是的,台灣的司法體系屬於大陸法系。大陸法系,又稱歐陸法系或民法法系,主要是基於羅馬法的傳統,並且受到法國和德國法的影響。台灣的法律體系深受日本和德國的法律傳統影響,特別是在民法和刑法方面。台灣的法律體系具有典型的大陸法系特徵,如成文法的重要性、法典化的法律結構以及法官在解釋法律時的角色相對較為有限。 這與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不同,後者主要依賴判例法,法官在判決時有更大的解釋和創新權力。 歐美朋友表示太長了聽不懂,要我用四個字形容 我只想得到司法獨立![[問卦] 四個字形容台灣的司法 [問卦] 四個字形容台灣的司法](https://i.imgur.com/F4LuST1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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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憲法法庭限縮國會調查權 立院超思蛋,鏡電連查一個超思蛋也違憲,根本有病 早在多年前,反同婚的大法官就預告過了 大法官吳陳鐶認為戶政事務所依照民法不給同性登記結婚並未違法憲法。司法院也不該受 理台北市政府的聲請,此舉會使司法院「釋憲機關」之地位,淪為行政機關「法律諮詢機 構」之角色。他認為婚姻作為一種制度(Institution),「涉及整個社會及文化價值觀之![Re: [新聞] 憲法法庭限縮國會調查權 立院超思蛋,鏡電 Re: [新聞] 憲法法庭限縮國會調查權 立院超思蛋,鏡電](https://i.imgur.com/g7QUSbY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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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民進黨性平部: 柯文哲慣性說謊 請勇敢2017年3月24日司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於5月24日下午由司法院秘書長公布《司法院釋字 第748號解釋》。解釋文表示《民法》未讓同性別成立有親密性和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平等權和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要求有關機構必須在2 年內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依本解釋意旨完成者,同性二人可按《民法》婚姻章 規定進行結婚登記。7
[問卦] 為何解釋憲法的大法官 可趁釋憲時立法欸! 我說不是吧?! 大法官只能就現有憲法作解釋 怎麼可以在釋憲的時候偷偷立法 什麼要所有法官都判死刑才能執行 這是哪一條法律有寫 又或者審判期間發生精神病也可以避免死刑6
Re: [新聞] 反廢死不是重大政策?「師鐸獎女師」先其實這釋憲本來就有些疑慮 按理說 大法官只能判定該法是否合憲 譬如民法沒有同性結婚的規定 大法官認定違憲![Re: [新聞] 反廢死不是重大政策?「師鐸獎女師」先 Re: [新聞] 反廢死不是重大政策?「師鐸獎女師」先](https://i.meee.com.tw/28gcKG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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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所以我才一直強調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啊 因為從法條結構上來看,憲訴法第30, 31條是裁判裁定的一般原則性規定 第43條才是針對暫時處分的特別規定 依照中央法規標準基本第十六條的規定 第16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2
Re: [新聞] 「歷審一致決」死刑超嚴格! 只要1釋憲不就是叫法官來解釋這有沒有抵觸憲法 大法官就只能解釋 違憲還是不違憲 就這麼簡單 哪有還可以自己加死刑的條件 為什麼很荒謬X
Re: [新聞] 同婚釋憲是柯文哲功勞?她怒打臉「不要台北市政府提出同婚釋憲申請 104年7年24日 聲請書下載連結 祈家威 提出同婚釋憲申請1
Re: [問卦] 不受理人民釋憲的司法院聲明:釋憲=憲法法官是不能製造法律的 這幾個傻逼竟然還覺得自己可以製造憲法 理由就更好笑了 用第一個理由 就是用自己前同事說的話(185號解釋) 問題是185解釋本身也不是憲法
Re: [黑特] 大法官可以說憲訴法違憲嗎?可以,而且類似問題有相關前例,嚴格說來我是認為藍白最好祈禱大法官會主動做這件事。 不然他們很快會發現一個很基本的事情:憲法法庭不是只有制衡立法權而已 有的,臺灣的大法官確實曾針對與大法官本身相關的法律進行釋憲,這種情況並不罕見。大法官的解釋權包括審查與憲法相關的法律,甚至針對影響大法官自身權限、資格或任期的法律也有釋憲的經驗。 典型案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1. 釋字第85號解釋(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