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事後救濟不是擋箭牌
關於立委擴權,法研所念公法組(憲法、行政法)的真的眼神死,這些文件調閱權、立委調查權,釋字第585、729號已經講過了,根本就是大一憲法考題
這邊提一些制度設計、事後救濟的問題
一、事前程序
事前程序我也很好奇,條文說準用行政程序法,到底要怎麼準用,開罰前如何進行陳述意見程序?
陳述意見後再由院會決議?院會決議決定開罰後,要怎麼附理由?
能不能依行政程序法主張某些立委迴避?
由立委而非專業訓練過的法官來決定要不要裁罰,是否容易流於民粹?
舉例來說,某菜農想要知道某農產品貿易商進出口資料,貿易商不願意給,菜農立委炒作輿論說這間貿易商是菜蟲,多名立委礙於輿論壓力,不得不同意開罰,這樣不就很容易流於民粹?
換言之,立委既然是民意代表,人民對人民開罰,某種角度來看,是不是多數民意透過制度對個人的一種施壓和霸凌?
講個比較有爭議的,請問能不能請陳幸妤來說明一下陳水扁現在的病情?能不能請柯文哲來說一下他跟威京集團沈慶京談話內容?能不能請徐巧芯老公說一下媽媽跟詐騙集團的金流?能不能請鎮瀾宮講一下每年香油錢收入啊?這些都是老百姓啊,說到底,也跟公益有關啊,但你信不信回答不好或拒絕回答,一定會有立委基於民意壓力來要求必須開罰?
制度設計不好,就會給掌權者(不是專指執政黨,而且有權開罰的人)操弄的空間,變成政黨攻擊的工具
甚至沒有統一標準,類似情況甲案被罰,乙案不用罰,原因只是因為投票有過或沒過,會讓人民無法預測,也不符平等原則
換言之,立委不是依法超然獨立的法官檢察官,甚至有言論免責權,不分區甚至服膺於政黨意志,區域立委則代表當地民意,如果立委可以開罰,但沒有監督機制,很容易淪為民粹和政黨鬥爭的工具
另外我想問,罰鍰進哪裡的國庫?該不會是立法院公積金吧?那我是立委,我還不每個人都決議開罰
二、少一道救濟程序
一般來說,罰鍰處分通常至少有三道救濟
訴願-訴訟一審-訴訟二審
如果交通裁決、稅務事件,訴願前還會多一道,至少四道程序
金額五十萬以內,訴訟一審在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五十萬以上會在高等行政法院(全台灣三個,台北台中高雄)
但這次修法,罰鍰的救濟直接上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芝山站那裡),敗訴就只能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總統府旁邊),直接少一道訴願程序呢
然後如果打到最高行政法院,強制律師代理,就是一定要請律師喔
三、罰鍰不因訴訟而暫停
就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罰鍰不會暫停
也就是要先付錢啦,打贏了再還錢給你
而且,如果處分被撤銷,因為這個行政處分另有受損,可能請求國賠(只是通常罰鍰輸了就只是還錢,比較少主張還有其他損害)
另外一般行政訴訟打完一、二審,沒有個一年半載不會結束
所以受罰者要先繳錢,花了六、七萬請律師打贏了,也只能拿回原本繳的錢,也很難請求國賠(而且誰要賠?投票立委?)
四、可以救濟法院啊
這真的是最不負責任的作法
法官和律師,真的很討厭法律訂得很爛的情況
法官只能依法審判,符合要件就只能維持罰鍰處分,如果罰鍰的要件是:1拒絕提出、2立法院會決議
那就算到了法院,法官也只能看:1有沒有拒絕提出,2立法院會是不是通過決議,如果都符合,法院要推翻這個罰鍰就非常非常難
如果立委真的要把爛攤子丟給法院,那必須要給法院實質審查罰鍰妥當與否,訂出一些標準讓法官可以撤銷,例如金額顯不相當、拒絕有正當理由等,但現在法律沒有這些但書。說真的,就算上法院,法官是要怎麼審?怎麼判?憑感覺印象還是憑政黨傾向?要不要讓贊成立委都來佐證詢問理由?
說可以上法院救濟的,根本騙人不懂,強行讓法官背鍋,轉移人民怒火給法官啊
與其事後救濟、東補西補,不如一開始就不要生出這個濫權工具,鄉愿的要求所有立委都是善良正直,以這屆立委素質,不可能
最後補一句,很多人喜歡靠背說,沒看過執政黨遊行反對在野黨
這真的是躲在「在野黨」的擋箭牌後面欸
藍白為國會多數黨,民進黨為中央政府,各有立法權和行政權
既然各自有權利,各司其職,就要各自受到監督,有權立法就要對立出的法律負責,就要接受輿論壓力
敢舉手立法,不敢被監督抗議,敢做不敢當
不是孬就是綠茶,請問在野黨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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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又成功教訓民進黨了
所以他們著急想硬過就是根本經不起討論啊
事後救濟無法懲罰元兇的話根本放屁
立委搞人都不用負責還有道理嗎^^
柵欄狗畜生會不看文照噓
舉證責任在原告,則原告要自證「無涉及
公共利益」這超級不合理
闌尾:元兇要付政治責任
照這麼說 那總統是不是民粹啊?
有傻X犧牲自己的基本人權給藍營立委
惡性擴權,還支持,不知道在想什麼
應該還是要歸回 檢察官訴訟 法院判決
而不是立委說你有罪 就完事 另外司法
院預算不要再砍了 改擴充人力了
人民投出來的 絕對民粹 好恐怖喔
總統要依法行政,立委可以依心情決定要
不要罰,你說呢?
傳染病防治法在搞的時候你有反應嗎?
立委也是依法行政啊 怎麼會是依照心情X
D
藍白根本無視基本法律設計原則啊
吳宗憲做檢察官的時候就很扯了
法律就是訂出來了 你覺得惡法違憲就去
釋憲 覺得惡法非法就不要遵守
你這篇太專業藍白賤畜不會看
其實都沒什麼問題 如果覺得國會亂搞一
通就讓賴皮解散國會重選 這不是又能讓
民粹再來一次嗎w
說來說去也就那幾句 時空背景不同 之前
是政治攻防 民進党不要的 藍白幫你們
實現 乖乖吞下去吧XD
看來有槓精呢,立委投票決定要不要罰,
請問有標準嗎?行政機關開罰還有個裁罰
基準,立委呢?
民進黨從來沒有提出這麼扯的法案,不要
栽贓偷換概念,藍白槓精下去
立委投票決定要不要罰要過半耶 現在哪
一黨有過半的?
然後有人就會說藍白如何 等等 之前不是
說沒用的八席 真沒用
你這個回答就跟高金素梅不是藍的一樣,
全天下大概不剩你不覺得民眾黨是小藍了
問黃國昌 法學博士把關的條文品質有夠
*大概只剩你
爛
專業文推一下
民意代表對人民開罰,這些惡法變成攻擊異
己的工具,國民黨找綠粉的麻煩,民進黨也
找藍粉的麻煩,但是重點來了,民進黨屬於
少數,表決永遠輸人,所以藍粉永遠沒事,
所以這四年會變成藍白恐怖,不能罵國民黨
、民眾黨。
推推
不剩你不覺得 雙重否定為肯定 全天下
大概剩你覺得民眾黨是小藍 what?
立院100%政治辦案,信賴度遠輸給司法體
系
沒關係 綠色還有大招 請賴皮解散國會
知道嗎
推專業。槓精去吃屎。明天走著瞧
覺得藍白很爛就快點解散國會重選 讓人
民決定要不要國會調查權
辛苦ㄌ 這真的基礎憲法ABC,但戰國策跟
藍白低能不識字,永遠無法理解
笑你們沒種衝進去把所謂的中共同路人
藍白立委抓起來吊路燈
推專業
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竟然是由不具司法警
察身份的立法委員來核實
槓精你有沒有唸書?解散國會的前提是
國會要先倒閣,我笑藍白不敢啦!
支奴藍白智障
推
有能力倒閣的只有藍白啊,藍白過半,藍白
不敢倒閣啦,如果倒閣,賴清德一定解散國
會、重新選舉,藍白一定虧
國會重選 民眾堂就沒有八家將了XD
小草喜歡跑法院
一般來講先訴願 但立法院沒訴願單位 所以
叫你直接去打官司 笑死
柵欄畜生見不得人 只能在網路上狗叫
好可悲
這就一部白痴法律 根本不周全 急著上架
綠粉口中沒用的八席 現在變得好有用
哭了
不過綠粉還有大絕招 進去把藍白立委吊
路燈 吊到無法遞補就能重選喔!
藍白智障槓精你去跟藍白委説有種一
點,快點提倒閣,解散國會來重選。
藍白重選還能過半,拎北頭給你當球
踢
為了臺灣未來 綠粉應該很願意犧牲自己
吧? 那就衝進去把藍白立委抓出來吊路
燈
事後救濟就是"我砍你一刀 你不爽可
以去申請賠償阿"的概念
廢死也是 我能砍死你 但法律不能判我
死 好爽
屎 強迫全國 吃下去 有人生病再說
推專業文
可惜法盲看不懂
槓精就是遇到講不贏,就顧左右而言他,
或是無腦挑釁,網軍加油,由你的回應就
可反映藍白智商,果然民智未開
言簡意賅
藍白立委擴權自肥,作奸犯科誰能法辦?
成功教訓了民進黨了.jpg
立委不能法辦......?
可憐槓精,語文能力奇差無比
怯戰昌法學根本毫無專業
審級救濟是立法選擇啊 這不是問題吧
推
如果是審慎思考、另有考量後的立法選
擇,可以尊重,但20萬也不是小數目,審
級利益只用一句立法選擇,我認為難以
交代
我也沒有說這都是違憲問題,挑幾個和現
行制度不太相容的問題來討論不好嗎
濫權工具只會製造法律怪獸
推
柵欄狗畜生本來就程度很低
我覺得蠻好的r 個人是期待憲法法庭
的辯論 還有實務上怎麼操作,會比政
黑法學大師喊毀憲亂政有意義得多
公法組 給推了
推一個 寫得很清楚
我是不會踩著屍體滿足自己的好奇心,大
門一開就難以收回
都罰到破產了 再慢慢救濟
推
是
推說明,非常好懂
推
推說明
推說明
讚
推
推專業文
推專業 但槓精就只會跳針不會思考令人作嘔
推
補推
關一年很少啦
推
推 真法律人
推
推
藍白破狗只能無力呻吟
藍色在乎人權?
20大哥
推 整部寫得一坨稀爛還不准人事前看過就要
投票
4
[討論] 超越全球又違憲的國會調查權有些網友說, 歐美都有國會調查權, 為什麼台灣不行? 簡單的答案, 這次藍白修的版本違憲- 此版的藐視國會罪, 人民不得隱瞞或不發言, 把憲法給的緘默權剝奪了。33
Re: [新聞] 法官崩潰!詐欺案如土石流解方難尋 司法安安,肥肥我律師啦 這篇稍微回一下這篇文以及最近有關詐騙案爆量的看法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一個關鍵核心:「誰可以決定有罪無罪」 這問題的答案很明顯是法院,是法官,跟檢察官一點狗屁關係都沒有 檢察官是隸屬於行政院底下的法務部,說白了也就只是行政權裡面的一環,是上行下效的21
Re: [討論] 越來越多憲法刑法學者出來發表意見了統整一下范耕維助理教授對於「國眾定稿版/藍白修正動議版」的見解 1. 實體篇 (藐視國會罪的要件) - 立委質詢時可以要求官員公開國家機密 立法委員質詢官員時,牽涉國防、外交等國家機密事項,經過主席同意者,可以強制官員 回答,對於國家安全可能造成危害。2
Re: [討論] 想問黃國昌到底為什麼不敢跟苗博雅辯論?國民黨立委 翁曉玲 Hsiao-Ling Weng 有在FB貼協商版本GOOGLE DRIVE下載點 對照苗博雅說 47條規定要提供資料給立院調查小組。 但沒有訂什麼條件可以不提供。2
[討論] 給塔綠班看的蔑視國會罪法律常識蔑視國會罪是刑法增訂條文 根據刑事訴訟法 刑事案件是歸地方法院管轄7
[討論] 到底一般百姓誰受得了藍白這樣的騷擾?藍白現在根本邏輯死亡 藍白指著法案說 有啊 我們有救濟機制 就是被立法院裁罰後可以上法院提訴訟救濟啊 現在藍白承認了5
Re: [討論] 藐視國會施行後批評徐巧芯是不是關3年?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15 案 口頭報告略以 其中第 25 條第 1 項及第 4 項規定,質5
[討論] 國民法官制度是不是在立法院啟動了?還記得台灣在推的國民法官嗎? 我沒想到這制度第一個先行單位居然是立法院 罰不罰由立委投票表決,真的非常新潮! 讓我們看看國民法官的選用資格: Q:誰可以當國民法官?2
Re: [問卦] 大法官這個制度有什麼好處?民選議員定出來的法律,一開始當然就尊重它的效力,但這個法律到底有沒有違反憲法精神 ,總是要有其他人來決定啊,總不可能叫立委自己球員兼裁判吧 所以不管是什麼制度,總是要有人來解釋憲法的。基本上釋憲制度就是分成兩類,集中制和 分散制,美國就是分散制,各法院法官都能審查法令是不是違憲,如果覺得違憲,就能拒絕 適用該法令1
Re: [黑特] 廖偉翔:民眾沒來被罰可以提行政訴訟廖偉翔又在不懂亂騙。 廖偉翔說人民如果覺得自己被約談不合理,完全可以不到立法院,就算會被裁罰,但人民也 可以提行政訴訟。意思是你不來,立法院就能罰你,你到時候自己去打訴訟。 釋字第633號對真調會條例,其實已經說明了,應該提供「事前程序保障」。也就是人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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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71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47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28
[討論] 原來冥進洞上禮拜開會就知道了ㄛ25
[黑特] 誰說我們宜容不道歉的!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8
[討論] 賴清德在黨內壓不住菊系?11
[討論] 很遺憾,但民進黨該下台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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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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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謝宜容出事為啥先去找黃國昌?19
[討論] 怎麼一覺起來謝宜容變黃國昌的人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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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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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所以根本不會有洪仲丘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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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假棒球迷賴威廉現在還有心情看棒球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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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今天如果是小英會神隱還是道歉??9
[討論] 網路熱議:台女霸凌下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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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仔為何不乖乖歸順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