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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作者
TYC2000
(豆沙包)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9

※ 引述《heavenlyken (銀狐)》之銘言:
: 繳回之浮報酬金與加班費
: 陳奐宇 30,682+ 8,922 =39,604
: 黃惠玟(小兔) 49,599+19,500 =69,099
: 王郁文(水母) 5,824(6290浮報酬金繳回5824,差額是466)+ 1,943 = 7,767
: 小兔的證詞是立法院給的裝潢費不夠用,且助理每月酬金總額上限42萬4360元,加班費: 總額8萬4872元,高虹安決定請好請滿。
: 加班事實則無證據證明不實,法官認定加班時數沒問題,
: 有問題的是3月、4月、5月的酬金高報了
: 46,000→47,290/46,000→48,500/46,000→48,500
: 酬金增加當然也導致加班費比原來多了
: 水母這三個月浮報的酬金+加班費=8233,她繳回7767當零用金,差額466
: 水母及大家傳的460就來自這裡
抖膽一問
如果水母當時繳回 1000 元當零用金 差額 7233 算不算貪汙
如果水母當時繳回 0 元當零用 差額 8233 算不算貪汙

還是 8233 全部放進水母自己的口袋不算貪汙
少拿一元進自己口袋都算貪汙?

假設大家至今仍認為花四萬八請一個助理是合理的
: 高虹安的辯護人主張付出>不法所得,想以大水庫理論辯解
: 法官說機關首長特別費跟本案不一樣,不能援引
: 至於什麼檢方16分鐘和犯罪事實有什麼關係我也不知道
: 高兔水都知道薪水是高報的,應該沒什麼好上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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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0.1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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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YC2000 (125.227.10.151 臺灣), 01/13/2025 19:14:52

stocktonty 01/13 19:14光是這個"喬的過程"就違法了

TYC2000 01/13 19:15所以 8233 全拿回去 不繳回也算貪汙嗎

TYC2000 01/13 19:15不繳回不就薪水實報實領了嗎?

dritcritx 01/13 19:16錢進到他帳戶那刻就算貪汙了

stocktonty 01/13 19:16沒回繳反而可以沒罪 像高男友那樣

stocktonty 01/13 19:17對啊 像高的男友回繳0元就沒事啊

stocktonty 01/13 19:17因為可以主張沒浮報 就領該領的錢啊

stocktonty 01/13 19:18但又繳回去反而代表你明知道這多領的

s81048112 01/13 19:19高男友被抓包領雙薪 沒回捐 沒起訴 小

s81048112 01/13 19:19草都不敢面對

stocktonty 01/13 19:21恰恰就是回繳這個動作才證明了你浮報

Berotec 01/13 19:23有浮報都是貪污 你還是沒懂

Berotec 01/13 19:23然後回腳的動作證明浮報

Berotec 01/13 19:23*回繳

Berotec 01/13 19:23他們就不是實報實領 都是浮報

Berotec 01/13 19:24只有他男友堅持沒浮報 查無證據所以無罪

Rentch 01/13 19:26他是有談定薪水的對話紀錄,超過部分又繳

Rentch 01/13 19:26回就是詐領了,李的部分應該沒有談薪的紀

Rentch 01/13 19:26錄吧

stocktonty 01/13 19:38就是"喬的過程"證明她明知這是多報

stocktonty 01/13 19:39回繳的動作更進一步證明浮報

a186361 01/13 20:04全部拿走就是實報實領啊

formice 01/13 20:53不知情不繳回就跟她無關,其他7414

choosin 01/13 22:36人家就沒回繳 他覺得幫忙買東西根本沒差

choosin 01/13 22:36那點錢 推文幫人家詐領勒 工作一樣多 老

choosin 01/13 22:36闆跟主任要給你多少還要負責研究合法性

choosin 01/13 22:36?才這點錢的薪水到底要求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