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肉呆:要砍的是賴清德 的狗 的頭
※ 引述《royaljing (royaljing)》之銘言:
: 這個凹法
: 是要笑死多少人
: 北七
: 賴清德養的狗關你屁事
: 你砍他養的狗也是會有一堆人跟你拼命
: 甚至本來不挺民進黨的也會
: 臭懶趴,無小
動物保護法
第 3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
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第 12 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
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宰殺前項第一款之動物。
任何人不得因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事由,有下列行為之一:
一、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之
食品。
第 25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
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
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其他就不找了
這不是凹
而是法盲到無知又無恥了!!
蔥哥, 你就繼續幫館長護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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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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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發什麼廢文 你寫的那些可以處罰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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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說要砍狗頭嗎? 反而變成恐嚇危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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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財產了 肉呆有夠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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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尋] 請大家幫忙,抓出這個施虐者!抱歉,第一次發文,但從愛兔協會看到這則訊息實在太憤怒了,希望讓更多愛護動物的人 看到,大家一起揪出這個殘忍的施虐者,好讓警方將他繩之以法! 事情發生在桃園,8/1晚間十點,一名男子殘忍的將他人飼養的寵物兔凌虐至死,畫面全 被 錄下。![[協尋] 請大家幫忙,抓出這個施虐者! [協尋] 請大家幫忙,抓出這個施虐者!](https://i.imgur.com/b8hXIll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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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情報] 趙育慶案的一些後續安安貓版的大家好,又是我, 台灣最近真是不平靜,不對,已經不平靜很久了, 既不平靜又很冷,真想找趙育慶這種垃圾東西來打一頓。 關於趙的案子,我在之前的文章裡有稍微整理了一下順序跟大致時間點, 請前往這裡:![Re: [情報] 趙育慶案的一些後續 Re: [情報] 趙育慶案的一些後續](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036/e803687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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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岳母遭6野狗狂追跌倒身亡 電影人要官員第 12 條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為肉用、皮毛用,或餵飼其他動物之經濟利用目的。 二、為科學應用目的。![Re: [新聞] 岳母遭6野狗狂追跌倒身亡 電影人要官員 Re: [新聞] 岳母遭6野狗狂追跌倒身亡 電影人要官員](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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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什麼人類不能被宰來吃?其他動物卻可以先不說那個「可愛動物保護法」 既然眾生平等 要嘛所有動物都應該禁止被宰殺 要嘛所有動物包括人類都能被宰殺 為什麼屠宰場裡只有人以外的動物會被宰來吃8
Re: [轉錄] 蘇一峰FB 側翼一開口就是在騙!根據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公告, 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售、陳列之藥品。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 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者,除有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但書所定情形外,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5
Re: [新聞] 生前畫面曝!比特犬「著魔狠咬脫骨」熱心民眾慘了 狗咬狗只要賠錢就好了 人打狗,出了賠錢還要罰錢 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1、如果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 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者,依同法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3
Re: [新聞] 開車撞死流浪狗、嗆「那是畜牲」 肇事者現在大家在討論 態度啊 自找的 我認為不是重點 愛不愛狗 恨不恨狗本 那是另一回事 而是動保法 就已經訂在那邊了 左右你我的開車行為![Re: [新聞] 開車撞死流浪狗、嗆「那是畜牲」 肇事者 Re: [新聞] 開車撞死流浪狗、嗆「那是畜牲」 肇事者](https://i.imgur.com/XDqapCH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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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騎車被野狗追 下車打死狗算正當防衛嗎茲就您所述案例事實粗略說明如下: 依照動物保護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五條規定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二十五條:1
Re: [問卦] 徵洗碗歐巴桑罰30萬 倒爐渣罰6000?台灣的法規很神奇 通常立法者背後擁護的團體影響力越高 罰得越重 另外法律人和立法者的觀點不是我們一般人能理解的 同樣是勞工的權益![Re: [問卦] 徵洗碗歐巴桑罰30萬 倒爐渣罰6000? Re: [問卦] 徵洗碗歐巴桑罰30萬 倒爐渣罰6000?](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16-12-22/1024/B01A00_P_02_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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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灣人怎麼改掉吃狗肉的?二零一七年時,《動物保護法》曾進行修訂 當時的立法理由略以: 「一、全台吃貓狗肉事件頻傳,一零四年七月高雄查出施姓夫婦於茄萣經營「羊肉爐」, 卻在街頭任意捕捉家犬,宰殺後販售狗肉;同年九月查獲大寮區一群越南外勞,以 捕獸鋏誘捕流浪貓,再割喉放血,火烤享用大餐;台南鹽水區亦查獲宰食狗肉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