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我就問公布狗官照片犯什麼法?
還是在提醒大家一下
妨礙自由大部分都是公訴罪
網路上發言 放了血跡 還說要記住人家的臉
這很難說沒有不致使人害怕
那就穩穩的恐嚇罪了
這就公訴啦
檢察官不想辦都不行
這種垃圾案子其實很多,警察跟檢察官都不勝其擾
煩得要死
網路上發文還是學學 doig
雖然意見不同,但是口不出惡言
※ 引述《cwhalf (c-w)》之銘言:
: ※ 引述《gogobar (GOGOBAR)》之銘言:
: : 不過就是公布幾個賤畜的照片
: : 要大家記住這些迫害良民,綠黨打手的臉
: : 我就問犯什麼法?
: : 幹你娘
: : 現在是賴功德不爽就有罪是吧?
: : 操你媽的這什麼狗屁民主自由?
: 小草其實就是現在
: 這種網路民粹政治下的產物
: 只根據短影音 某人的直播 或某群組的訊息
: 在做決策與判斷
: 柯文哲的起訴書那麼明顯要彭振聲扛罪
: 兩人根本撕破臉
: 結果陳珮琪說什麼南下探望彭振聲
: 小草也跟著說聲援彭振聲
: 這是怎樣的邏輯?
: 這其實
: 就是民眾黨自柯文哲以來的政治邏輯
: 講難聽一點跟共產黨有點像
: 沒有人性
: 只要是對自己有政治利益
: 誰都可以犧牲
: 政治不需要理想
: 只需要靠整天喊打倒某某某搞民粹就好
: 不就是毛澤東那套?
: 差別只在毛那時沒有網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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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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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檢索到時候再來查判決
請狗官珍惜自己的性命小心意外也不行?
不行喔,這會讓人害怕,妥妥的恐嚇罪
※ 編輯: Luba (61.220.100.245 臺灣), 07/03/2025 11:30:32檢察官詢問這麼嚇人不算恐嚇嗎?
檢察官口氣不好,只要他在工作當中 沒有說要讓你的身體 自由 受到傷害,以脅迫你做他想要的事,那就不算喔 口氣不好或者互罵都不算恐嚇
※ 編輯: Luba (61.220.100.245 臺灣), 07/03/2025 11:32:00恐嚇都綠畜官決定的,說你恐嚇就恐嚇
扯遠了,這是製造寒蟬效應啦,以為大家不
會看嗎
什麼,你說自己人?立意善良啦
那就請牠們多做好事,不然會有報應天罰
用嚴格言論審查來讓人民不敢唾罵政府,歷
史總是驚人的相似
可以唾罵政府,但是不可以威脅某個明確的個人 你可以說檢察官都該死,但是不能說 某某檢察官該死 前者只要沒有執行的可能,就算是言論自由 後者只要提到人名就掰掰了
※ 編輯: Luba (61.220.100.245 臺灣), 07/03/2025 11:33:55他們在做好事啊,幫台灣驅除貪污犯
害蟲=v=
他想洗成某人貪污不算恐嚇嗎?
問了23次要求改口才能輕判不算恐嚇喔
公訴罪推喇,那篇下面還要人威脅要
撞死法官子女死全家咧,妥妥的恐嚇
那你就不要承認啊,證據說話,到時被
重判不要靠北靠木就好
貪污怎麼洗???
推文一堆法盲 可憐ww
雜草槓精開始槓了
支那賤畜在籠裡怎可能懂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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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男PTT嗆殺法官、檢察官 北市刑大逮一看那個推文,好像沒有指涉特定人士吧?只有提到檢察官跟法官 沒有特定被害人的話,會構成恐嚇要件嗎? 還是說只要身為檢察官或法官,都可以跳出來說他是被害人? 是說,以後要留這種言,還是用一下VPN吧 ... ---![Re: [新聞] 新/男PTT嗆殺法官、檢察官 北市刑大逮一 Re: [新聞] 新/男PTT嗆殺法官、檢察官 北市刑大逮一](https://i.imgur.com/Nu2L3TC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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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公然在電視上恐嚇,沒有涉及刑事犯今天電視辯論黃士修先生, 公然恐嚇台電處長 「身家安頓好了吧?」 是不是有涉及刑事-恐嚇罪嫌呢? 根據刑法305條-![[問卦] 公然在電視上恐嚇,沒有涉及刑事犯 [問卦] 公然在電視上恐嚇,沒有涉及刑事犯](https://i.ytimg.com/vi/mtTn_O5NAS8/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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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網路留言「想槍斃蔡英文」引恐慌 警抓到請問一下,現在的蔡英文政府,是一個「警察治國」 「箝制人民言論自由」 的極權政府嗎?請問這個政府跟某個遙望的共產國家差在哪? 先講結論,從新聞來看,這位男孩子最後必為不起訴處分,就是房間被些鴿子亂搞了一翻 為何說不起訴?內文提及:警方訊後依恐嚇罪嫌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也就是這名男子警察是用「恐嚇罪」送交司法單位去處理他的犯行![Re: [新聞] 網路留言「想槍斃蔡英文」引恐慌 警抓到 Re: [新聞] 網路留言「想槍斃蔡英文」引恐慌 警抓到](https://i.imgur.com/C1V6Vd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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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租來的車位被佔兩天 他氣炸留「口氣很兇幫大家複習,同樣恐嚇罪,我們偉大的政府會怎麼處理 3.完整新聞標題: 恐嚇管中閔「不死也半條命」 柯建銘挨告結果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曾被「卡管」的台灣大學前校長管中閔指他於2018年1月24日在臉書發文「I AM FINE」,竟遭立委柯建銘喊話恐嚇他「不死也半條命」。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律師張熙懷告發柯建銘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柯建銘所言「不死也半條命」是對台大校長遴選案發表意見,是對時事之評論,難認有「加害」管中閔之意,因查無犯罪,簽結本案。![Re: [新聞] 租來的車位被佔兩天 他氣炸留「口氣很兇 Re: [新聞] 租來的車位被佔兩天 他氣炸留「口氣很兇](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3-07-06/656/2023070600196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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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偵辦京華城團隊檢察官遭恐嚇血債命償 市想問一下, 一般民眾假如很關心這個檢察官被恐嚇的案子偵辦進度, 是可以在網路上、論壇裡發文問的嗎? 應該不會被檢察官告吧? -----5
Re: [新聞] 快訊/Linbay好油停更 陳駿季:即使有想也知道怎麼可能是農業部找人威脅, 吉娃娃都已經下台一鞠躬了, 下面準備排隊這個位置的說不定還在偷笑, 剩下會影響到的只有選舉阿, 阿誰受影響最大嫌疑不就最大嗎?1
[問卦] 問一下林先生大概犯了什麼罪?呃,問打人的應該不算政問吧? 林大少爺大概會有什麼罪呢 傷害一定是有的,這部份會不會互相傷害很難說 妨礙自由,限制行動 這很難斷定...1
Re: [爆卦] 沈伯洋:敢再問我女兒的案子 我一定告唉,為什麼鄉民老是搞錯方向? ———————- AI摘錄如下: 恐嚇罪是指刑法中規定的,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 要件![Re: [爆卦] 沈伯洋:敢再問我女兒的案子 我一定告 Re: [爆卦] 沈伯洋:敢再問我女兒的案子 我一定告](https://i.imgur.com/vHFwHW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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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三生遭割頸又刺胸命危!他幫女同學出好奇恐嚇罪有那麼容易成立嗎? 當初我車禍也是被肉搜臉書 被公開姓名 上班地點,還說要來我上班地方找我 我告了對方公然侮辱跟恐嚇罪,對方當庭認罪。 但恐嚇罪 檢察官跟我說對方無明確表達對我會造成何種![Re: [新聞] 國三生遭割頸又刺胸命危!他幫女同學出 Re: [新聞] 國三生遭割頸又刺胸命危!他幫女同學出](https://i.imgur.com/kFNAZE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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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多位綠委收死亡威脅「家人也不放過」委 : 沈伯洋昨也收到同樣死亡威脅,甚至揚言對其妻女動手,嗆聲讓他的女兒變成「第二個 小 : 燈泡」。對此,民進黨今(17日)表達嚴厲譴責,並將提供一切法律協助,也呼籲相關 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