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會職權法修正條文(國眾高機版)懶人包
如題 剛剛上YT看到的影片
這次國蔥加蔥(已三讀通過)的立院職權法增修條文
國眾最高機密版的懶人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BsTMBIvhsw
雖然是新上的影片 但其實是上個禮拜的內容
是之前的內容剪成了十幾分鐘的精華懶人包
不過這樣子整理成懶人包還是非常好入門的
直接踢穿了好幾個黃國昌不敢講也沒有講的 藏在細節裡的惡魔
當中最扯的是反質詢沒有行為定義但是有罰則 還有互相獨立的職權
(總統權力與國會權力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其中一權要干涉另一權
並且在總統職權中(國安 外交 國防 兩岸)外強制要求內政行政也可以干涉
(黃國昌 行政院長跟總統傻傻分不清楚)
另外也講了很多議事程序被強制跳過的問題
還有外交國防機密事項依法可以不提供但主席不同意照樣必須提供的問題
(這超扯)
總之雖然這是在三讀之前的討論 但是三讀並沒有修改二讀的增修條文內容
基本上依然適用
即使已經三讀通過成為法律
但是走過的痕跡不會留下 這惡劣的增修條文
注定成為黃國昌在法學界跟台灣政治史上的一頁汙點
逐條去看 問題一一浮現 也許藍白共不會承認 (畢竟他們連閱讀能力可能都欠奉)
但問題就擺在那裡不會消失 有認真看的人都看得出來
最後來聊一個立委閱讀能力低落的例子
有一個叫做徐禁評的立委
這個立委今天早上護航的時候說:
反質詢哪裡沒有定義?? 反質詢的定義就是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啊
我們來看立院職權法原本第二十五條: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現在讓我們看看加蔥版第二十五條修正條文: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所以原本的條文規範"質詢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
加蔥的條文規範"質詢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並且"不得反質詢"
然後偉大的徐900替反質詢下了非常天才的定義:
所以"反質詢"就是"質詢答覆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這老實講不是閱讀能力有問題了 這是智商有問題了吧??
然後以後就是這種人在立院行使調查權跟表決判處行政罰鍰與否
同時反質詢到底判定標準是什麼 也是這種人在判定的
藍白共可能覺得三讀過了自己就擁有了全世界
三讀過了才開始呢 這種荒謬的事情越多人點出來 你們醜態就越畢露
然後你們以為2024就是最後一次選舉嗎??
下次如果你們不再是立院多數 是不是又要靠北"國會機器動得非常厲害"了呢?
噁心
--
之後看有沒有人可以把黃國昌的解釋放一起
比較
希望苗可以出來和國蔥正面battle
小本本
綠粉又在超譯了
綠圾靠山認吱詐騙任務
重複論述XD
你憑什麼擅自定義國昌老師心血結晶的優劣
,快點給我去看直播。
高機版 噗
網軍現在洗阿苗不願意對決國昌
質詢/反質詢定義,傻傻分不清楚
國昌老師才可解釋法條,900有看直播嗎!!?
偷跟你說 藍白那些人也看不懂法條
考不上律師的,你看他法律教學?
25
Re: [新聞] 挺反質詢 蘇貞昌:立委把官員當狗罵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25 條 1.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官員跳針 反質詢 違反法規 根據該條第三款 是主席要制止官員 可以喝斥的16
[討論] 法條要怎麼修綠粉才不會抗議根據條文規定,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 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 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 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這是通過的條文內容 我是想問要怎麼改 綠粉才不會抗議12
Re: [新聞] 「法律沒定不能反質詢」蘇貞昌嗆藍:沒本院 : 黨團發文給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落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不得反質詢的規定。 蘇 : 貞昌今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表示,立法院所定法律,從沒有說「不能反質詢」這幾個字 ,9
Re: [新聞] 國會職權三讀/藐視國會罪通過!官員不得藐視國會罪通過之後 藍白以為的未來 官員乖乖答復,從此不說謊 現實上的未來 官員照樣反質詢,拒絕答覆4
Re: [新聞] 內政部政次答不出早餐吃什麼 黃捷虧藐視他就是在反諷啊。 你覺得她的邏輯不好… 問吃早餐吃立委的立委 把選民當笨蛋嗎… 但她不是真的問啊 … 她就是在反諷啊 用一個 正常人都能知道錯誤的提問,來突顯這條法律的不合理之處1
Re: [新聞]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二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有幾個問題,麻煩專業的小草回我一下,因為我書唸不多。 ※ 引述《pupu20317 (慶寶)》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 :2
Re: [討論] 反質詢的定義是吧那個啊,我是說 你講的東西,是現行法條就有的喔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所以反質詢定義- 首先藍白一直說我們抄美國的阿 沒錯,美國的確有藐視國會罪 但美國憲法是三權分立, 我們是五權分立 英國沒有實質罰則
-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正常人的中文程度如果看到這句話應該會理解成 反質詢跟質詢之答覆等語應該是兩件事 因為有個並嗯 你跟我說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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