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最高檢:貪瀆案定罪率提升 111年達100%
如題,這是去年的新聞:
最高檢察署:貪瀆案定罪率提升 111年達100%
最高檢表示,98年到106年的定罪率約在80%以下,
107年的檢肅貪瀆案件定罪率有86.9%,
之後逐年攀升,
108年是89.9%,109年是93.9%,
110年是96.8%,111年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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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是今天的新聞:
有關本署偵辦柯姓、彭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一案,檢察官強制處分結果,說明如下:
本案經檢察官訊問柯姓、彭姓被告後,認2位被告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爰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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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告訴你,檢方沒十足把握不會出手的
但只要一以貪瀆案出動,基本上都會命中
先恭喜阿北即將成為 113年統計數據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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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156.107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rayisgreat (112.104.156.107 臺灣), 08/31/2024 21: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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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超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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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就是上訴而已啊 林益世都還沒關耶
推
這組還是菁英。穩關的
推
那一審有罪的話會褫奪公權嗎?
推
恭喜 違背職務收賄十年低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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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之前也在牢裡待了一陣子
噓
關到死 謝謝
推
褫奪公權也要等判決確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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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跟我一樣頭貼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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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審很久 可能很久之後才會加入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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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跟證據都被問完搜完 看來是最後被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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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勾串跟煙滅 有沒有內行的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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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瑪莎拉蒂富少的同夥停止羈押來源:司法院網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原訴字第110號殺人未遂案新聞稿 一、本院110年度原訴字第110號被告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等3人強制、殺人未遂、傷 害等案,承辦合議庭於今日(20日)上午就強制處分權之行使做出裁定。![[爆卦] 瑪莎拉蒂富少的同夥停止羈押 [爆卦] 瑪莎拉蒂富少的同夥停止羈押](https://i.imgur.com/sEN6SQ9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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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鄭文燦涉貪維持羈押!高院駁回律師剛剛「113 年度偵抗字第 1390 號」裁定摘要出來了: (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 賂罪,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 (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5年 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Re: [新聞] 快訊/鄭文燦涉貪維持羈押!高院駁回律師 Re: [新聞] 快訊/鄭文燦涉貪維持羈押!高院駁回律師](https://i.imgur.com/TJlYJ8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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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6
Re: [討論] 起訴而已 是判刑了嗎?在高興什麼: 最高檢表示,98年到106年的定罪率約在80%以下,107年的檢肅貪瀆案件定罪率有86.9%,之後逐年攀升,108年是89.9%,109年是93.9%,110年是96.8%,111年100%。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8日電) 2月新聞,所以說出事機率應該不算低吧,柯P新政治第一個嚴苛的考驗來了,時代力量暴死也是因為貪污。 --5
Re: [討論] TMD上上下下都不知道高虹安惡評如潮?似曾相似 小英拉全黨挺小智 -> 師傅拉著全黨挺安安 小智不去台大學倫,出席政論 -> 安安起訴之後,開記者會嗆檢方,又上政論 衝撞台大、教育部聲譽 -> 挑戰北檢、衝撞司法制度 不認為自己有錯 -> 不認為自己有錯4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首開庭 辦公室3主任都認最高檢察署:貪瀆案定罪率逐年提升 111年達100% 98年到106年的定罪率約在80%以下 107年的檢肅貪瀆案件定罪率有86.9%, 之後逐年攀升,108年是89.9%,109年是93.9%![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首開庭 辦公室3主任都認 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首開庭 辦公室3主任都認](https://imgcdn.cna.com.tw/www/images/pic_fb.jpg?v=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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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聲請羈押禁見,有滅證 勾串之虞經訊問柯O哲、彭O聲後,認為2人均涉犯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 及 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