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檢察官當庭逮捕有什麼問題?
因為昨天是搜索住家後
到廉政署 -> 北檢
這部份應該是檢方「請」柯文哲去「配合調查」
並不是符合程序的「收到傳票」「拘提」「提審」
這部份柯文哲的確是可以突然「不想配合」了
要求停止偵訊離開的
柯文哲的做法,到這裡都沒有問題
此次偵訊屬於「配合調查」
非經過正式的「程序」讓柯文哲到北檢
律師團也只是根據當事人的要求,提出解決方案
檢方選擇當庭逮捕,就是要補足「程序」
現在就看法官認定,是否為「非法逮捕」了
※ 引述 《LAPDSWAT456》 之銘言:
: 我看現在八卦小草拼命洗檢察官當庭逮捕
: 就是政治迫害
:
: 但檢察官當庭逮捕有什麼問題?
:
: 根據刑事訴訟法
:
: 第 90 條
: 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
: 今天柯師傅在檢察官詢問一半
: 沒有裁定請回,也沒有明白表示詢問結束的
: 情況下
:
: 直接站起來走人,
:
: 站起來走人? 這不就是意圖脫逃嗎?
:
: 那麼檢察官如果不馬上逮捕,請問要如何阻止師父脫逃? 檢察官做此決定,有什麼問題: ?
:
: 幹師父的律師是誰啊?
: 是他教師父問一半可以招呼都不打直接走人的嗎?
:
: 當地檢署是他家?
--
好喔 浮木抱起來
草不想懂
瞎講一通 柯是被告身份好嗎
被告
在柯身上一律都能套民進黨迫害,他是神不可
侵犯
那也可以透過律師提出 不是轉頭就走
沒當場上銬是對柯仁慈了
這咖就是這樣 到了法務機關還在裝老大
給你面子才請你進去 你想轉身走就休怪
別人給巴掌
柯文哲拒絕夜訊也拒絕留置 那只好逮捕不給走
給臉不要就打臉
本來就能拒絕夜訓吧
請去調查?那幹嘛要搜索住家四小時?
台灣憲法保障的自由
檢方可能在調查證物證詞之後,覺得不得
不限制其自由
重點是柯拒絕留置想回家啦 哈 想得美
他X早知道我當年也拒絕夜哨轉頭就走xd
3F 被告身分然後呢?
這篇第四行寫錯了
應該是 傳票 拘提 逮捕
但 傳票 不用寫
對阿 可以逮捕 但沒有依照程序
掉頭就走是什麼鬼 以為地檢署是他家廚
沒被逮捕跟拘提到案的情況下柯是自由
房?花那麼多錢請大律師 律師也不教
的沒錯啊
阿伯一下 不覺得很好笑
你要限制行動就必須逮捕他不然程序不
合法
昨天比較像拘提不像請去調查而已
傳票非可拘束人身自由
lastchan50 未經逮捕或拘提 本來就可以走人
拘提的話柯不會坐自己的車去了
柯不是拒絕夜間偵訊 他是自行離開偵查庭
他已經是被告了 本身就不是用請這個字
,檢察官說的含蓄 誰知道柯幹了什麼好
事!
說柯自由身 還在造謠阿
可以拒絕夜間偵訊,這也是雙方認知分歧
所在。
柯認為自己是來「配合」的,可以回家。
所以檢方決定當庭逮捕。
柯的律師團提出非法逮捕,這部份就交由
法官裁定囉。
未經逮捕跟拘提 本來就是自由身
有逃亡之虞要請法院聲押
被逮捕剛好而已 當北檢是自己家廚房歐
假如昨天檢察官直接押走,柯屁跟徒黨會怎麼
所以才需要當庭逮捕 才能強制柯文哲留下
律師:欸欸 他媽的槽老頭你要幹嘛?
柯文哲就是標準的給臉不要臉,既然如此
那就撕破臉吧
北檢請柯到案說明新聞稿第二條
反正羈押又有新理由了「堅持要離開地檢署
,有意圖逃亡串證的可能」
如果拘提或逮捕的話檢方不會給他機會
鬧?看民眾堂跟他們的聲明就可以知道直接
在記者面前說瘋話
柯痞自己製造理由給檢察官,聰明反被聰明
誤
笑死
把這問題打成DPP政治迫害,哪個檢察官想冒
有串供之虞 給臉不要臉
檢方一開始就是給足他面子
阿伯 進去前那樣大放訣詞 律師應該都
傻眼了吧
這個風險?當然不會把事實說清楚給他好臉色
但現在檢方有可能有程序瑕疵 變成要放人
還在凹程序瑕疵 真的很純
否則柯屁幹嘛躲在家裡都不出來直到不行了
昨天檢察官用甚麼理由找柯屁都沒說清楚
強制手段 就逮捕阿 很正常
對外只有說找去問話,假如當純找去問話
昨天早上 阿北 不配合 就拘提
他想走 所以逮補才能留人
都很正常的程序 大驚小怪
那幹嘛找了那麼多司法人員要還搜索4小時
但依照目前情況,就算法院裁定放人,阿
北也會馬上再被「傳」過來 XD
依法律做事阿 不然真以為皇帝喔
都想潛逃出國外了 明顯有動機
IBIZA 也認為金流有很多可能 XDDDDDDDDDDDDD
要不然金流沒有很多可能嗎?
這本來就查了才知道的事情
草鳥本一家 都是認為怎麼亂搞都可以
檢方在庭上一定會用被告屬該案最關鍵
角色 又是前台北市長 具有一定影響力
加上阿伯時不時媒體前地圖炮 亂噴暴
料 被告又不配合竟要直接走人
現在就逮捕要件的問題
的確很可能會放人之後馬上又被傳喚或拘提
逮捕要件北檢講這麼清楚 裝不知道歐
政黑都是三立教出來的專家
但放人是有可能發生的
這要看昨天檢察官用哪種理由找他去聊天啦
有串供之虞 四個字看不懂?
@b1184014 講一下逮捕的三種情況?
北七 逮捕跟傳供有甚麼關係 刑訴念一下好嗎
我覺得柯屁一定知道不適當純找他問話而已
逮捕有三種狀況 通緝後逮捕 現行犯逮捕
昨天早上用傳的 是不想場面弄太難看
羈押前置逮捕
對於檢察官來說 我是認為對上阿伯根
本送分 正常律師團一定有交戰守則 阿
伯時不時暴走 誰都控制不了他
柯文哲不是現行犯 不是通緝後
羈押前置逮捕要件是檢察官訊問後
這就是為什麼柯文哲現在聲請提審的原因
因為他的逮捕有可能被認定有程序瑕疵
你有比檢察官專業嗎 你是檢察官嗎?
逮這種搞網軍搞煽動的人本來就很麻煩
你有比柯文哲的律師專業嗎?
為什麼柯文哲律師聲請提審?
提審是你的權益 檢察官逮捕是他的職責
都已經把相關人等都快抓完查完了
最後才輪到他 已經很謹慎了
柯文哲的律師可是 鄭深元
台南議長恐嚇賄選案 都能打成無罪的
好像有詢問一小時吧?
檢察官就是太給柯文哲面子 所以搞到有可能
程序瑕疵
如果完全沒訊問就逮捕可能就有問題?
被告並非有罪之人耶,笨鳥還在洗資訊錯
置,又蠢又壞
鄭深元 以前特偵組的 北檢這些都他的後輩
大家去看新聞就知道檢察官沒開傳票直接找
對 如果柯文哲完全沒給訊問機會 就有瑕疵
就像警察在路上也不能沒問過 就任意抓
人的意思?就算是通緝犯也要確認幾句
他,問題是新聞也沒說柯屁是用甚麼被請去的
反正再看看提審結果
如果柯文哲一開始就說他累了想回家
那就不能逮捕 但若詢問過就有依據了
所以說北檢的聲明也很有趣,也不明說柯屁
簡單來說,就是柯文哲認為自己只是去北
檢喝茶,不是正式的偵訊。所以檢方後面
一連串的動作都不符合程序。
柯方自然可以提出。
我什麼都沒回答 你也不能亂逮捕我
但我不是法官~我不能裁判
一開始就拘提就沒事了
那就看訊問那一小時的內容是什麼了 讓
法官來判斷囉
現在是甚麼身分在裡面,這都要等晚點才能
知道了
警察在路上看到疑似通緝犯 也要先盤問
反正就算放人 走出來也可以馬上拘捕
才能抓 除非這個人一看到警察就跑w
彭 羈押了? 如果是 阿北更不可能放了
但放人這個動作就可以落小草話柄了
假如只有關係人身分還會去搜索住家4小時喔
柯文是被告沒問題 但光是身分不構成你可以
拘束人身自由的理由
看柯屁早上行動最準啦,他早就知道檢方來意
你要有拘捕手段
所以才說他想回家可以透過律師提出啊
轉頭就想走 這就觸發逮捕要件吧?
一堆綠共覺得沒證據就能逮捕
哪裡有問題? 柯可以走人但檢也可以逮捕
就是雙方撕破臉罷了
現在最重要就是昨天檢方給柯屁的身分啊
給你臉不要臉
逮捕要符合要件 不然程序有問題 會被判定
法盲綠腦又在亂噴了
然後說去國會調查侵犯憲法
拘捕無效 得放人
這就是兩方認定不同呀。柯文哲認為自己
是自由人,當然可以說走就走
他沒有經過拘提跟逮捕 本來就是自由人
進北檢 就圖利被告 移送 身分沒問題吧
當庭逮捕這個行為 就知道柯文哲原本是自由
當庭逮捕後就不是自由人了阿
人 他被帶走的時候沒有被拘提或逮捕
對 檢察官被逼著要當庭逮捕才能留下她
所以問題就是當庭逮捕有沒有符合逮捕要件
如果一開始要移送北檢 他就透過律師說
他現在不適合回答問題 請改天再傳
刑事訴訟法228條
他是被告 不是證人
當北檢吃素的歐 會不符程序正義
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者,檢察官於訊
假如昨天是拘提呢?檢方沒說清楚啦
重點柯是被告 有串供之虞 還想潛逃勒
問後....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認
這時候沒拘提 也不能逼他去北檢吧
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
串供這個就更好笑了,找不到金流你串供
就能入罪?
有沒有證據是另回事 現在是逮捕有沒有程序
瑕疵
你要逮捕要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要件啊
假如昨天用拘提名義去,今天檢方聲明就很
對啊所以如果有訊問 是可以當庭逮捕的
就看他去北檢那一小時被訊問了啥
87條 通緝後逮捕 88條 現行犯逮捕 288條
法官裁定不是非法逮捕:司法迫害,
民進黨控制司法
羈押前置逮捕
反之:看吧,阿北無罪阿北是被陷害
,無效證據證詞
怎樣講都贏,老熟悉了
合理了,柯屁也知道這點才會昨天在演那齣戲
打錯 228條
直接 拘提 接著逮捕 有沒瑕疵看法官嘍
戰果網軍風向帶起來
對鄭文燦有雙標嗎
重點是他還意圖想烙跑 這個比較嚴重
看起來是押人取供了
就算沒問到啥 意圖想烙跑就爆了吧
配合調查跟搜索令本來就二回事,小草又
丟人現眼了
當北檢是自家廚房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歐
沒經過逮捕跟拘提 當然是想走就走
如果是自行到案,檢方要聲押,必須要
先逮捕,這叫拘捕前置主義。
好了啦 一定合法的阿
誰不知道法院現在是誰開的
說意圖烙跑的,柯怎麼會配合調查,讓檢
方有程序瑕疵呢,你是入人於罪嘛
從另一個角度想,今天假如檢方把柯屁當被告
了,柯屁也知道也演了戲,今天他不想配合了
警察在路上遇到可疑人士也必須先盤查
就算顧左右而言他問不出東西沒有證據
也不能轉頭就跑 要警察同意才能離開
警察不能隨意逮捕 人也不能隨便跑
直接走出去,被檢方以被告要逃亡直接逮捕
他如果沒被逮捕,本來就可以走,什麼
叫「逕欲離開」啊?這北檢是可以這樣
聲明的嗎?立場也太明顯
講這麼多 還在要逃亡直接逮捕 唉..
甚麼是原因 甚麼是要件 先搞清楚好嗎
再發那個聲明,看起來就更合理了
不是你檢方覺得有逮捕的原因 就可以隨便逮
你以為檢方透露的會是全貌嗎?如果真是
程序瑕疵,當然逮捕扣下所有真相,除非
拿訊問文字稿來對
捕 要符合程序要件
昨天柯文哲拒不開門 大概就是在跟律師沙盤
推演該怎麼應對 所以才搞這一齣
程序瑕疵的機會很大,但地檢地院也是本
一家啦
鄭深元給大家上了一堂刑訴課
反正就交給法官認定囉
就算瑕疵 北檢還是能羈押柯 根本不虧
可以 但中間就得先放人 它們要的就是中間
早上才說有人身自由,晚上直接逮捕
有放人的動作
如果提審成功的話
檢方只要被迫放人 他們就能說非法逮捕
抓人取供
取供抓人找不到必死證據,只好等抓人再
取供
講給他講啊 看誰媒體多 貪汙圖利二選一
塔綠班看不懂
小草什麼屁都能吞 真的不必講小草
大家都知道 就算提審成功 也會再拘提
實務上這些動作 都只有政治意義
你是被告,不是證人好嗎
而柯 政治上再怎樣 也只剩鞏固核心了
他又不是川普 有本事握住大黨LP發令
剛爆出資金爭議的小黨 是有何底氣民粹
標準的給臉不要臉而已~ 沒關係木可CF臉
很厚 不怕丟
柯=蔡挺+教出來的
笑死
這個ID居然護航柯 哇嗚
小鳥不要自欺欺人了啦 早上瞎弄一陣
查不到金流 才搞凌晨這一齣 不
然北檢面子往哪擺
你是在場又知道他有沒配合了喔?
一堆辯護都好像在偵訊現場一樣 故事一直編
一堆人在瞎子摸象啊,等檢方新聞稿吧
先禮後兵,請去配合然後關起來,幹
他是被告,而且你說要回去,檢方也按S
OP來了,哭P律師不是也說要聲請提審,
雙方都按程序走,草們是在不滿什麼?
青冥鳥跟綠粉小心太爽血管爆裂中風
詢問到一半轉被告被拘提跟羈押的案例很多啦
,當事人不滿就是提審,法院覺得檢察官違法
就放人而已。反正只要扯上政治,台灣人就是
一堆陰謀論,好像政治人物是他爸還他媽一樣
明明都按哭P最後的SOP走,草們好像對
這程序不太滿意呢~要不要推動修法?要
是請不了那8位,也可以自行提案,行動
動起來。
為什麼不灌辣椒水打腳底板電雞雞墊電話簿
用錘子擊胸 幹嘛讓柯這麼囂張
柯一開始就是被告身份了好嗎小草
你這樣造謠最好是自刪喔
現在就是裡面律師檢察官交鋒,一堆智障
草法盲在外面喊燒
24
首Po我看現在八卦小草拼命洗檢察官當庭逮捕 就是政治迫害 但檢察官當庭逮捕有什麼問題?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 90 條9
這題很難 不會的不怪你們 簡單來說逮捕有三種 現行犯 通緝犯 拘捕前置 柯不是現行犯 通緝 所以本次逮捕只能是拘捕前置逮捕 拘捕前置逮捕的要件是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有聲請羈押之必要1
笑死,人別訊問也是訊問啊 你當真要這樣玩? 當天下第一檢是吃素的? 第 94 條 訊問被告,應先詢其姓名、年齡、籍貫、職業、住、居所,以查驗其人有無錯誤,如係錯6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 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者,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之。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本項之情形準用之。 也就是說如果被告是非經由拘提、逮捕到案者,詢問過後檢察官認為有羈押必要,必須先諭知逮捕,完足程序。這叫拘捕前置主義。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爆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本署檢察官31日凌晨對柯文哲訊問過程中,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 庭,檢察官曉諭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柯拒絕,經審酌柯涉犯圖利罪嫌重大, 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倘若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 晦暗不明、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當庭諭知逮捕柯, 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71
Re: [爆卦] 柯拒夜間偵訊 檢諭知逮捕簡單講 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 諭知逮捕之合法程序 因為柯只是偵查中被告 而且他到案的時候並沒有受到身體自由的拘束63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拒絕夜間檢察官不能讓柯、彭二人離開,表示他們不認罪且檢方認為有串證之虞,這其實已透露檢 察官的心證,明天一定會聲請羈押;除非柯、彭睡一覺起來後改口認罪。 至於為何要當庭逮捕?因為柯在白天是自願隨檢廉去接受詢問的,沒有經過拘提、逮捕等 強制處分,換句話説他的人身是自由的,也可以自由離去,所以檢察官必須向其宣告逮捕 ,才能限制他離去。檢察官依法本來就有拘提、逮捕的權限,只是依憲法及刑事訴訟法之35
Re: [新聞] 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嗆「當庭逮捕我」一開始是柯文哲被傳訊自願到場的 他想走檢方沒強制力留人 當事人不想要繼續夜間偵訊(問超過15個小時了 很難保證精神集中) 檢方要合法的留人的話就要逮捕才能做拘留 媒體說這樣就叫嗆檢察官也太誇張39
Re: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簡單講就是 約在凌晨12點30多分左右,柯文哲由廉政署移至地檢署複訊,這時段很明顯 就是夜間,而這個夜間詢問,對檢察官跟法官並不受此限,夜間詢問只對警方夜間詢問製 作筆錄有此限,否則你無法解釋檢察官明知這時段就是夜間為何還要偵訊?因為檢察官就 不受此限制。檢察官不會蠢到明知夜間偵訊違反偵查程序,還要明知故犯來讓你抓到把柄 ,到時候上法庭又在那邊揮這個跟本案無關的程序問題27
[討論] 彭振聲目前狀況?剛剛東森新聞雲說彭振聲也被北檢檢察官當庭逮捕 但幾分鐘前新聞有修改 檢方應該沒有逮捕彭振聲 彭振聲在態度上是不是很配合檢察官? (修改前)5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拒絕夜間偵查不公開.... 那這個是哪來的? 柯與妻子陳佩琪30日中午被帶往廉政署偵訊,並於31日凌晨0時許送往台北地檢署複訊, 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並嗆聲「請檢察官當庭逮捕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則證實檢查官 當庭逮捕柯文哲,鄭深元則申請提審。15
Re: [新聞]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理由曝光 檢:他起昨天北檢新聞稿不就說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未受拘束 那當事人當然是想走就走啊 那當然會說要的話你逮捕我不然我要走了 你不逮捕我的話檢察官也沒辦法強制留人啊 既然沒被限制人身自由站要離開有什麼問題?6
Re: [新聞]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理由曝光 檢:他起現在是檢察官認為他不配合偵訊而當庭逮捕 柯&律師認為當庭逮捕不合法,而要提出提審 提審的標的是"逮捕不合法" 所以先會送到北院,就逮捕是否合法審查 如果裁定不合法==>當庭釋放4
Re: [新聞] 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嗆「當庭逮捕我」這個就是技巧啦 搜索時傳票拘票應該都開好了 搜索時直接給你傳票 配合一點 雙方都好看 如果不配合 拘票就拿出來了
爆
[討論] 高雄最近幾年有變好嗎爆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72
[討論] 認真問不副署,藍白真的不敢提倒閣嗎 ?68
[討論] 翁曉玲:這只是序曲,我要端正大法官61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45
[討論] 原來國民垃圾黨惡搞大法官不是第一次83
[討論] 柯建銘:財劃法是民進黨團第一優先法案31
[討論] 財劃法簡易解釋版36
[討論] 政院不副署 藍白也不敢倒閣 法案會?29
[討論] 台北拿比高雄台南多你真的可以?26
[黑特] 老k支持者變了32
[討論] 額..徐委員,你戳破了鎖還在耶25
Re: [討論] 高雄最近幾年有變好嗎30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26
[討論] 幼稚園聽的懂王義川在講啥嗎..19
[討論] 反對財劃法真正理由爆
[黑特] 財劃法就這麼簡單 青鳥無法理解?19
[討論] 阿北被關後 網路火力變弱了耶44
[討論] 無實際討論,都在謾罵對方陣營27
[討論] 明明選的是賴清德 最後變成傅崑萁在執政15
[討論] 蔡壁如:柯文哲是永遠的主席、精神領袖15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11
Re: [討論] 劉仲敬會怎麼論這次的三法案?17
[討論] 目前反財劃法的首長13
[討論] 財劃法要怎麼分高雄才能拿第一多的錢?爆
[討論] 黃國昌:國民黨不支持我們,我也接受7
[討論] 中央政府預算大減,亡國感好重3
[討論] 是時候遷都高雄了吧!!9
[討論] 要倒閣也不是現在11
[討論] 吳思瑤:民主就是比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