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只能等釋憲了不是嗎?
※ 引述《kymco9999 ()》之銘言:
: 目前方向大概就是比例原則(必要性-侵害最小原則)
: 因為目前國會擴權法案裡面有針對私法人跟關係人(個人)的部分
: 這是比較有爭議的,有人說歐美也這樣啊
: 那歐洲有國家也有廢除死刑啊,那台灣要不要廢除死刑?這說不通吧
: 其次是權力分立、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內容是不是具體明確,人民是否可得預見之狀態,
: 法律有無大量空白構成要件、不確定法律概念等立法方式
: 這將是未來國會擴權法案如果進入憲法訴訟程序,將會面臨的挑戰
: 先不說藐視國會這塊,因為針對官員很多民眾認為官員欠教訓且不影響自己而不會反對: 但其他如涉及私法人及關係人(自然人)太多空白授權,以及有無違背比例原則,如果沒有
: 法規命令補充,是不是有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
: 反正這個一定會走憲法訴訟且會聲請暫時處分,沒這麼快結束
這個問題我昨天就跟版友討論過了
我的立場是法律必定有未盡之處
邊走邊修正很正常 但有人堅持有疏漏就不該通過
這邊就是一個明顯歧異了 你覺得法不夠好
我覺得堪用 100個人有100種意見
在主觀沒辦法法達到共識決的情況下只能交由客觀機制
就是立法院的多數決 也就是交由你各位一票一票投出來的立委諸公們決定
這就是尊重民主國家民意的展現
啊主觀沒辦法達到共識 客觀上的立委投票多數決也不要
這不是巨嬰是甚麼? 尊重民意很難嘛?
大概是這樣
--
尊重啊,坐在外面圍觀一下而已
然後就會提釋憲吧嘻
提釋憲就提釋憲啊 違憲就再修 至少會越來越靠近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樣貌
反質詢的定義是什麼?國昌回答的很好有
沒有把答案寫進去?
要百分之百挺黨的才能領20萬啊
還是瞎七八全部同意審過二讀?
對嘛 這不就我說的你覺得定義不明確 我覺得夠用 沒辦法達到共識我選擇交由立委投票表決尊重民意 有人選擇耍賴巨嬰
一票票投出來的然後主席還說投錯票重投
綠畜真的巨嬰
邊走邊修正也該有個度,你他媽根本沒在
委員會實質討論,打從一開始就是要硬幹
你自己去複習一下2016年的黃國昌對委員
這有這麼急嗎?不能慢慢討論
會中心主義的說明
確實,沒共識就表決,這不是規則嗎?
前面都開過這麼多次會 連DPP自己都有這麼多版本了 所以意思是大家開會開一整天好不容易討論出結論 你說欸這個結論沒討論過 請問你前面是都在打瞌睡划手機嘛
100趴保留,去你媽的...
慢慢討論啥?沒共識就去表決,有障
礙?
我覺得刑法100條很好啊 你沒做虧心事為
什麼要怕?
你沒有邊走邊修啊,還直接提新版本
表決硬過XD而且還不少是早就有釋字
說違憲的,還硬要搞,這哪是未盡之
事
所以你DPP的版本是自己觀落陰觀出來的?
實質討論你DPP都再幹謾罵講古,是要
討論啥?就變沒共識,再來就表決啊
綠委真的為一般民眾想?屁啦,為綠官想
而已啦
不要焦綠。最終藍白人數表決一定會過
過了提釋憲後就沒有違憲和違憲兩種結果
真的為一般民眾想,一開始就表態只針
對官員討論,早就有共識通過了
不管違憲合憲 這個案子都還有得搞啦
違憲就代表藍白明知(或不知)自己過了
違憲法條
那如果沒違憲就雙方用用看會發生啥事啊
邊走邊修是個爛到無比的概念,誰要去當被法
律破害的倒霉鬼。
世上萬事萬物都沒有一步到位的 因為我考不到100分所以拒絕考試這樣嘛
年改也有違憲部分,去查查
那個新法制定沒有違憲?
沒錯,因為dpp協商都在亂,所以又再
提一個沒人看過的版本直接表決,而
不是把網站上公布的版本全部表決一
遍XD
新法當然有可能違憲阿,但是不會洞
那麼多好嗎
欸欸 這個版本跟DPP自己提的也是有87%像耶 沒人看過的版本一說從何而來? 至於洞嘛 這個我前面說過了是主觀認定 交給客觀機制決定不是很合理嘛 真的是巨嬰一個耶
你完全沒搞清楚狀況吧 吳宗憲說有意見就
保留送協商 是有討論個鬼
你也在打瞌睡玩手機?
沈伯洋:黃國昌委員在這部法律的逐條的
發言,總共25秒106個字;在協商的時候只
講了172秒635個字;他從頭到尾只講了197
秒471個字
這叫充分討論?
因為藍白臨時撤回部分修正動議,直
接過民進黨為了反制提出的版本啊,
搞這種爛招XDDD而且明明不是所有版
本都是民進黨的,也有藍白共決版也
在那邊XD
民進黨8年怎麼都想不到可以這樣玩啊
XD
安安 剛剛好像有個人說這個版本是「沒人看過」的耶 所以你的意思是民進黨自己沒看過自己的提案? 還是你的「沒人看過」是指標點符號不一樣 但文字內容有87%像? 邏輯精妙耶
還有既然那麼想過民進黨的版本,早
上那個記名投票就是民進黨的版本,
為什麼藍又要求重新表決XD
5/17要二讀的條文 晚上七點才送到立法委
員桌上 跟你說話簡直是浪費時間
對嘛 所以之前開會討論都是開辛酸的摟? 這你這樣講 跟民進黨的立委開會才叫浪費時間吧 @@"
你去問說出最高機密,修正動議不會
公布上網的黃國昌阿XD
所以你先回答我的疑問嘛 「沒人看過」是民進黨自己提的案子? 民進黨自己提的案子自己沒看過? 是你瞎掰是還民進黨說謊?
對付無恥綠畜的方法就是更無恥啊不然
咧wwww
跟裝傻的人討論沒任何價值 先走了 你慢
慢尻槍吧
打這些智障的臉我都嫌懶了
先求有再求好這心態不可取呀,這法案有
急迫性嗎?社會有高度共識還是互有歧見
?更別說立法過程的粗暴不守程序,既然
如此發回委員會重審,才是最好處理方式
就是我前面說的摟 主觀認定的東西各說各話
※ 編輯: noway (1.200.11.97 臺灣), 05/24/2024 16:21:0056
首Po目前看起來就是表決 民進黨只能拖時間,表決一定輸的 外面就算坐了100萬人也沒用,不進去幫忙圍爐就是眼睜睜看表決通過 那就剩下釋憲被大法官打槍 大法官也不是穩的一定說違憲啊22
目前方向大概就是比例原則(必要性-侵害最小原則) 因為目前國會擴權法案裡面有針對私法人跟關係人(個人)的部分 這是比較有爭議的,有人說歐美也這樣啊 那歐洲有國家也有廢除死刑啊,那台灣要不要廢除死刑?這說不通吧 其次是權力分立、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內容是不是具體明確,人民是否可得預見之狀態,3
原來我國的法律可以這樣隨意制定然後通過 反正最後交給大法官就好?笑死 難怪人家說 立委素質低 道德的完人最推崇的不就是委員會中心主義?為了就是要為立法品質吧關 光國民党自己就28個版本了 不就表示此案連藍營就有28種想像 要出康乃爾博士版好逮也要大家討論過 ....2
外面群眾不敢衝進去就是瞎忙讓人看笑話啊, 十年前就是一口氣衝進去佔領立法院 再加上剛好遇到王金平才擋下服貿, 如果只是在立法院外面,表決一樣會輸慘慘。 這次不敢衝進的的原因也很簡單,4
問題是之前針對真調會的釋憲案就有提及立法院的調查權涉及到民間 法律要有明確性 也就是立法院動用這條法律的限制性與民間人士的權利 現在法條就是我只要過半 就能任意使用這條法律調查民間人士 民間人士也沒有迴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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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會尊重黨的決議!!原本戰神國師黃國昌,說不投給蔡其昌 副院長這一票,並且說明,這是他個人 的立場。 阿北一早在立法院黨團早會(不會又是07:30上班了吧) 阿北說:黨籍立委若在這類重大投票未團進團出,抓到1次就開除黨籍,「你的立委資格就沒了」13
Re: [新聞] 柯建銘嗆「8席沒用」黃國昌 開槓「你:才喬王」黃國昌, 你知道小黨在立法院, 如果不跟大黨喬法案的下場是什麼嗎? 投票表決,大黨直接以票數碾壓小黨。 不論你有再高的理想, 投票完你只能無能狂吠。 民主不是只有服從多數, 還要尊重少數, 原則上是對的。 但是如果常常為反對而反對, 別人也不會尊重你。 不橋事、不妥協, 那是強者的特權, 只有佔絕對多數的大黨可以。 這些大黨的立委, 也2
[黑特] 我發起拒領公投票活動------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之前公投結果,早就決定公投不能綁大選了 塔綠班和綠委會,不尊重民意決定 身為一個民主國家優良公民,一定要尊重公投結果 所以要是有任何一項公投綁大選,拒領公投票5
[討論] 其實台灣的假民主今天應驗了?一直說不是跟自己立場一樣就不是民主 不合某群體 就上街舉牌 你有舉牌是一份意見 哪正常上班5
Re: [閒聊] 從韓國趙斗淳事件看 覺得好多人很偏激講好聽是激動 講難聽點就是沒有法治觀念 未開化 情緒化 民粹化 國家是有法律的 很多人電影看太多X
[討論] 好奇40%所謂多數尊重少數的定義?昨天就一直看到40%的喊 「多數要尊重少數」 想請教40% 賴清德也是相對多數票當選 所以,多數尊重少數的意思X
Re: [討論] 三讀之後,賴清德可以不公布法律嗎?總統不公布 那就違法了 中央法規標準法 至於總統違法 現在國會可以進行彈劾2
[討論] 民意怎麼操控?總統是2300萬人投票決定一直很好奇,我們台灣是民主國家,最難能可貴的是我們台灣的總統,是由我們全台灣23 00萬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也不是少少的100多位立法委員決定的。 這是我們台灣人的驕傲,不管是賴清德、柯文哲、侯友宜、甚至郭台銘誰當選總統,都是 你我全台灣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 所有台灣人,不分貧富貴賤,大家票票等值,- 安安大家好 今天空氣不好 是這樣啦 在社會上常常 聽到「不尊重」 這個尊重到底是 主觀 還是客觀? 一堆台女 都說不被尊重又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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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什麼擁核不尊重民意好好認輸?因為科學不應該被感情否定 科學就是科學 不能因為多數人認為就被否定 不然很多事情都來多數決好了 而我們從小就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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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憨草戴著恐怖面具送橘子到北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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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不反串,財政部的處理真的很差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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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吳怡萱:簡苗身為議員知法犯法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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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所以抽獎貪汙案 就這樣過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