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又被柯文哲噁心到了
就騙網路上的智障小草啊
你要說是政治獻金?不好意思沒選舉不能用這招
而且收了你也沒申報政治獻金
個人贈與?
公務人員收受贈與市價不得超過1000元
且要在正常社交禮儀之內
收受三日內要知會政風室
且不得收受有職務利害關係者之贈與
阿北妥妥的公益侵佔 七年起跳
※ 引述《nojobman (高學歷待業者)》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dLUzhhDe/?mibextid=wwXIfr
: 邱清章先生的捐款,是捐給柯文哲本人。
: ======
: 我怎麼看怎麼奇怪,
: 柯文哲當時沒有要參選,
: 按理來說不能收政治獻金吧?
: 所以這筆錢,
: 根本不是什麼捐款,
: 而是個人贈與了。
: 我個人贈與給市長,
: 然後市長真的收下去,
: 這也太難看了吧?
: 虧他們敢在FB上面講,
: 我都不知道柯文哲拿錢這麼沒下限,
: 好歹也叫對方捐給民眾黨吧......
: 是想說從民眾黨拿錢,
: 還要轉一手被抽成,
: 直接到我口袋不用被抽嗎?
: 白粉到底要多純,
: 才會現在還繼續挺柯文哲啊。
: 真的越看越噁心,
: 柯文哲貪錢貪成這樣,
: 還滿嘴假清高。
: ============
: 募款人是周芳如小姐,她主動找相識多年的友人邱清章先生進行募款
: ============
: 再補充一下這句,
: 我看了也覺得很瞎......
: 柯文哲一直主張新政治,
: 強調要乾淨清白透明什麼的,
: 結果想要錢就去找灰色產業的人,
: 這樣是不是說一套做一套?
--
┬─┬─┬─████◣ ┌─┬─┬┬─┬─╭────────────╮┬██
┴┬ ◣┴┬ ◢ ◥▌ ├─ ◢██◣┴┬│你偷吃, 鄭先生有看到。│┴ ◢
─┴ 洨 ┬┴◢◤□︵□▌+ ├┬:█: ◥▌┴╰────────────╯┬◢◤
─┬ ㊣ ┴┬◤ ╰ ◤ ├ ∴ ︰□︵□▌┬┴┬┴┬┴┬─┬┴┬ made by ◤
┬┴┬─┬┴ ◢▼ ├┬┴◥ )●◤▅┴┬┴┬┴┬┴┬┴┬┴ orz ◢
┴┬┴┬┴┬◢◤ ├┴┬◢ │◣◤┬┴─┴┬┴─┴┬┴┬ ⊙Ptt ◢◤
--
真下幹 市長室變成收錢中心 真髒
穩了,然後呢?
下限真的不要越來越低啦,一般人都看不下
去,他是直接在市長室拿錢欸
阿北:陳盈助看我可愛*3 獎勵我不行嗎
台灣其他任何一個縣市機關首長在自己辦公
室親自收受未登記在案的百萬現金 保證立
刻炎上變世紀大醜聞的 怎麼忽然發生在阿
北身上全都變很合理
傻鳥還沒找到圖利也沒找到京華城貪污,只
能瞎扯
別急啦 貪汙 公益侵占 都有在辦
沒有然後啊 就繼續關啊
只剩八卦仔會挺這家子了
要是民進黨這樣早被八卦仔豹紋狂批了
然怪有人家裡錢被偷不敢講….跟錢扯上關
係就是百分百處理好 不然就不要被抓到瑕疵
台大醫科不是很屌嗎 再秋呀☺
阿北清清白白收點錢又怎麼了
髒東西,史上最髒
92
[討論] 黃揚明:不在選舉期間給的錢叫贈與黃揚明昨天為許醫生與鄭淑欣指控2014年柯就把錢帶回家一事 開釋了 他認為當時是5月才成立政治獻金專戶 所以4月柯文哲收到的錢是贈與,不是政治獻金 基本上不存在犯罪事實17
Re: [討論] 所以柯文哲承認收妙天1000萬了吼首先,依政治獻金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政治人物或政黨無償取的經濟利益絕對是 政治獻金,賴都賴不掉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政治獻金: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12
[討論] 捐給阿北交保是智障嗎?柯美蘭鼓勵小草捐錢給阿北交保, 是不是想讓阿北關更久? --- 「政治獻金法」規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也就是要 以個人身分合法收受捐款,必須要是「擬參選人」的身分,換言之,如果剛選上或還未到選![[討論] 捐給阿北交保是智障嗎? [討論] 捐給阿北交保是智障嗎?](https://i.imgur.com/sujKCf5b.jpeg)
8
[討論] 謝國樑的200萬 柯文哲至少也犯業務侵占前情提要 今天一早鏡週刊報導 檢方掌握柯文哲的USB隨身碟 內容記載了 謝國樑200 於是謝國樑受訪也坦承 確實受「家族長輩請託」,交付200萬政治獻金給民眾黨。 大致上就如媒體所報導的 法庭上是講證據的、在事證上柯文哲的USB隨身碟 也有記帳寫上這一筆 加上謝國樑 送錢的人也坦承了,所以這筆200萬 法庭上是無法狡辯說 沒有這筆錢8
Re: [討論] 黃揚明:不在選舉期間給的錢叫贈與法條在這啊!! 政治獻金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政治獻金: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4
[討論] 小草說收非法政治獻金的藍綠更多去小草社群看了一下 小草們可以說是罵聲連連 不只是認為是「政治迫害」 還認為收受非法政治獻金的藍綠更多 怎麼檢調不去辦中央執政綠?2
[討論] 民眾黨怎樣都輸啊目前主要證據就是excel檔的記載數字 現在只有小沈1500 收受雙方不認,但是其他數字 贈與人都承認有這筆金額 (謝國樑、科技大佬、賭博大亨….等) 起訴書檢方也已經說明這兩點: 1.證實excel檔數字是柯文哲收的金額
Re: [討論] 小草:政治獻金匯到個人帳戶 無罪本次柯文哲政治獻金部分的起訴,來自檢方兩大認定 1.競選小物販售所得為政治獻金 如此狀態下,就會變成木可違法收政治獻金,當然後續變成所有支出都是違法,包含支付薪 水,授權金及黨公職販售抽成 至於販售小物是不是政治獻金,法院還有得攻防2
Re: [討論] 黃揚明:不在選舉期間給的錢叫贈與到底在工三小??? 政治獻金跟民法贈與的差別是前者收受人是「政治人物」!跟是不是在競選期間有甚麼狗屁關係? 第二條就寫了:「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 好啊你就證明柯文哲收錢的時候不是政治人物啊! 證明給我看啊,還是收錢的柯文哲跟從事政治的柯文哲不是同一個人??
Re: [討論] 柯文哲政治獻金侵佔案政治獻金法 第 23 條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之用途,以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項第二 款所列項目為限,並不得從事營利行為;擬參選人收受之政治獻金如有賸餘,得留供下列 用途使用,並應於每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向受理申報機關依其所定格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