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彭文正自訴提告張惇涵、張文蘭均無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自字第128號、110年度自字第71號妨害名譽等案件新聞稿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424272-48162-1.html
案由:
張惇涵、被告張文蘭均為總統府的發言人,張文蘭並為公關室主任,均為刑法之公務員。
彭文正已持續於民國108年9月5日至11日,多日在政經關不了節目中指稱蔡英文是騙子,沒有完成博士論文,沒有拿博士學位等情,蔡英文(未據提起自訴)憂心選情,就指示
具有共同犯意的張惇涵擬撰新聞稿,而張惇涵就基於散布於眾的意圖,在預見其發生,
而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的故意下,並且在完全沒有任何合理查證的情況之下,撰擬新聞
稿,並層轉簽由張文蘭乃至蔡英文後,就以總統府發言人身分,於108年9月12日晚間透過媒體以登載不實之新聞稿指摘足以毀損彭文正名譽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彭文正。因認被告2人均犯刑法第216、213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刑法第310條加重誹謗罪
、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等罪嫌
法院判斷:
被告2人均否認犯行,依卷附證據,張惇涵並非未經查證,即發布本案新聞稿,且無證據可認張文蘭參與本案新聞稿之發布,本件自訴人所舉證據及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本院形成被告2人有加重誹謗、公然侮辱、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犯行有罪之心證,因不能證明被告2人犯罪,自應為被告2人無罪之判決。
可憐哪,彭文正,何時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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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屁:證明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告張文蘭應該是為了增加新的一輪法律戰程
序可以跑。這樣才能繼續有話題。
難怪今天獨立觀察會突然發文罵蔡英文的博
士證書是假的。 原來是知道判決結果了
通緝要犯可以告人才奇怪??
台灣法律有漏洞
自己不出庭,叫別人出庭
被通緝的,除非到案,不然沒有訴訟權
他之前告承審論文不存在之術的張法官時也
是用同樣的事由先後告了北院的其他主管。
不是說判決新聞稿提早洩漏給媒體。就是宣
稱判決書有給某人看過後更改。
真的很神奇。
他什麼時候要出庭
除非川普註銷他公民權並驅逐出境吧?
可憐哪
![[轉錄] 獨立觀察:台灣可悲的司法! [轉錄] 獨立觀察:台灣可悲的司法!](https://i.imgur.com/bVrr73Gb.jpeg)
![[轉錄] 政經關不了:張惇涵被告,也是剛好而已 [轉錄] 政經關不了:張惇涵被告,也是剛好而已](https://scontent.fmaa10-1.fna.fbcdn.net/v/t15.5256-10/365872456_1306036386972858_3130334390728115307_n.jpg?stp=dst-jpg_s1000x1200&_nc_cat=100&ccb=1-7&_nc_sid=c26028&_nc_ohc=r69Z0avsSycAX8Km3Qf&_nc_ht=scontent.fmaa10-1.fna&oh=00_AfAYeuN4yBHsbdsgoRUaaqzx9PV7ri0i3erWYozgI25nsA&oe=64DE3A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