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這個更裁非常值得
看到青鳥這麼高潮 就覺得柯這個更裁非常值得
相信剛好今天高院是刻意安排的
不然陳怡君的抗告案 其實已經過蠻久了上個月就抗告了
上午先撤銷陳怡君裁定 從羈押變交保
下午換撤銷柯文哲裁定 從交保變更裁
高院裁定理由裡面 出現的是 公益侵占跟背信案的證人還沒訊問完
地院沒解釋為何這個沒有勾串滅證之虞 就給予交保 另一個是證人範圍的定義
看起來是留伏筆啦 因為輕罪羈押是檢察官要提出有勾串具體事證 而不是有相當理由
高院裁定裡面也沒認定柯跟證人有勾串之虞 其實看起來就是走個過場
不過反而是因為這個裁定 因為上下午法律見解差異甚大 變成一般人認定高院確有雙標
不過青鳥大概只能凹 因為陳怡君有認罪柯沒認罪 所以陳怡君交保合理
但故意不提陳怡君認罪範圍是認輕的 檢方並沒有認為陳怡君就起訴範圍有全部認罪
所以才當初在起訴後聲請續押 陳怡君這個案子 檢方可是用貪汙辦的 也就是五年以上
重罪 依柯案標準其實是應該要羈押 但高院反而認為檢方起訴後應該證據齊備
除非有新事證證明陳有勾串才可以聲請羈押 這就已經打臉北檢一次
結果重罪證人已經訊問完畢的柯案 高院竟然是用 輕罪案件證人還沒訊問完畢發回XD
司法雙標的很明顯阿 其實我是等著看下禮拜柯的羈押庭會怎麼裁啦
我的判斷是仍然交保機率高 但如果中了樂透 柯再度被裁定羈押
青鳥一定非常爽 但普遍人民一定會覺得 民進黨又讓司法更臭了 嘻嘻
之後如果法院偵辦林岱樺 或是 陳亭妃的案件的時候 挖靠 這後座力就會更強了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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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柯文哲換掉整個民進黨,其實很划算
難得政黑出現的清流解析文,很清楚
給推!
柯文哲捨身取義
司法沒人信,廢物單位不要用那麼多預
算
其實不管柯屁結果是什麼,綠共穩輸
的哈哈
東廠標準一致:綠能你不能
一個柯文哲換掉南高屏.賺翻
不管啦,CF一定會再次進修的
東廠辦案一定要靠羈押 押到認罪
至少藍白蔥柯鶄校長都想要他進去
柯文哲關進去 明年選舉就爽了
更幹的是地院 一直被扔燙手山芋 要不然高
院直接自為裁定就好 何必發回
兩個不同案情,你們拿來類比;高院裁定
書看了沒?裁定理由很清楚,和你的文章
沒半毛錢關係。
柯文哲犧牲自由一下
想放柯的只有綠明年要選的
划算啊
恭喜民進黨失去2026
一柯換整個民進黨 划算
Push
不是呀,樓上一堆雜草在崩潰啥的? 哈哈
愛找資料的紅酒大師 拿不同情況類比XD
邏輯思考清晰又正確,完全破解高院的算
計柯文哲的支持者真的是聰明又有智慧
比又贏!
真的超值
都關一年了 在關也沒多久
阿北又贏了
柯本來就沒有說一定要出來,因為要錢
假老二硬要選2024現在拿肉身來還債了
只認輕罪?
所以你覺得她連收賄罪都完全坦承嗎? 士林地院認為陳怡君、張惠霖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陳女身為台北市議員、張惠 霖身為辦公室主任,卻知法犯法,兩人在偵查之初多所否認及迴避案情,並非自始坦承犯 行,偵結前雖認罪,
但對犯罪情節的供述仍有部分與其他共犯所述不一致之處。 士院認為將來仍有傳喚兩人、同案被告高明義到庭交互詰問的必要,衡量兩人與證人間有 一定情誼及聯繫方式,若讓她們在外頭,仍有相互聯繫、袒護或虛偽陳述的可能,且兩人 「曾教導共犯於面對檢調調查時應如何回覆」,法院對兩人遵循法律的期待性較低。為保 全證人及共犯不受勾串以利審判程序進行,士院認為羈押原因依然存在,因此裁定自9月3 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 編輯: deann (220.128.121.214 臺灣), 09/12/2025 17:27:19國民黨鍾小平檢舉一直扯賴扯民進黨?
賴清德叫你阿比收錢喔?真的一群法盲演
一年夠了
他貪汙罪 也認了,這叫 只認輕罪?
現在最幹的應該是26和28要選舉的
對藍白來說貪污的確是輕罪Q_Q
沒錯 阿比又贏了
到時一堆本來不投票的中間選民都會被激
出來
1. 阿比有接觸勾串證人的事實,管你輕
案重案,併為同一案了好嗎? 陳怡君有
嗎?
2. 陳怡君有勾串證人的事實嗎?你怎麼
不拿應曉薇來類比沒有雙標?
寫了一堆結果還是狗屁不通
輕罪的案子你還是可以放任你隨便串的邏
輯,會不會太好笑
.
我看校長到時候要跪求放人了,本來
要放出去分裂藍白的
貪污小草:阿北又贏了 哈哈哈哈
真他媽的無恥畜牲
蔥粉就是要柯文哲死啊
26要出來選的綠綠要哭了
民調什麼時候會有?
是同一組法官嗎?
妄想?
完全不同的案情硬要扯一起比較
乾脆說白黨犯法免於刑事罪名得了
呵,知道傷到的是民進黨所以一直推給鍾
小平
你的一般人認為不就小草認為
柯 糞 吃 屎 崩 潰
爆
[閒聊] (政治) 柯文哲交保撤銷 發回更裁北檢9/9傍晚抗告 高院9/12下午裁定出爐 「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高院合議庭認為: 本案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閒聊] (政治) 柯文哲交保撤銷 發回更裁 [閒聊] (政治) 柯文哲交保撤銷 發回更裁](https://i.imgur.com/nuyt17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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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高院是不是在一天之內自打巴掌才就審理中可否以串證之虞羈押被告進行訊問,然後表示檢察官有舉證責任、說理義務,檢 察官在起訴後,證據應視為蒐集完成,除非有勾串「具體事證」,否則法院不應以串證為由 羈押,士院裁定有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 馬上就另案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北院裁定既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 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確定。![[問卦] 高院是不是在一天之內自打巴掌 [問卦] 高院是不是在一天之內自打巴掌](https://i.imgur.com/l9Ozsl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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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高院合議庭認為: 本案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 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性之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 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再原審前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裁定時,以有部分 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長![[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 [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https://i.imgur.com/HV55iRL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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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何突然有比例原則了以下為gpt整理的內容 2024-10-25(偵查階段,首度聲請延押) 檢方理由:涉犯貪污重罪(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共同被告「橘子」許芷瑜在逃, 有勾串共犯之虞。結果:11-01 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法院亦認有滅證、勾串證人之虞) 。![[問卦] 為何突然有比例原則了 [問卦] 為何突然有比例原則了](https://i.meee.com.tw/bbYN0a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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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柯案高院為何不自為裁定呢?一日內高院表演兩場大秀 一邊陳怡君羈押抗告就自為裁定交保,連發回士院都懶得發了 一邊柯文哲發回北院,柯都違法接觸證人了,幹嘛不裁定羈押就好,還要北院重審 有沒專業人士可以分析一下 --8
Re: [新聞] 過去「秒抗告」!柯文哲裁定交保已第4天台灣的司法有多脆弱? 結論寫在前面,第一次羈押庭,呂政燁直接就說柯文哲就是有罪,只是圖利還是貪汙需要檢察官釐清 之後所有的延押,都是基於柯文哲是高度嫌疑罪犯的前提 為了庭審順利完成,所以可以合理繼續羈押 中間結束偵查確定起訴,完成部分證人出庭詰問6
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記得好像去年高院判羈押抗告駁回的某法官 就有出書寫過檢察官不能隨便找理由羈押 因為羈押是嚴重的剝奪人身自由,除非是理由相當充分 然後狗檢推測柯文哲某時地有收賄,怕串證必須羈押 是推測喔,金流跟事證都沒有![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 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https://i.imgur.com/NTy779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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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8月11日,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在京華城案中行、收賄,去年底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 《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台北地院7月底裁定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延長 羈押禁見2月,兩人不服,提起抗告,11日被高等法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在羈押案件中,高等法院是否採用雙重標準,確實容易引起外界聯想。但若回到法律技術 面觀察,陳怡君案與柯文哲案的差異,核心在於「串證之虞」是否具有具體基礎。前案中
![Re: [討論] 柯這個更裁非常值得 Re: [討論] 柯這個更裁非常值得](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9/12/phpGHGTb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