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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作者
h80733
(如)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9

說實話啦

這件事應該不是顏色對立問題來討論。

這很明顯就是合法不合理問題!

就跟紅線違停,嗆路人去檢舉一樣!
(目前修法後無檢舉紅線違停,只能通知警察到場開單,但等警察來人也早跑了)

選民代出來是來監督政府、修改法律的!選民服務應該是附加價值。

議員要用選民服務加分很好,但是利用工作時間、跑去上節目、做服務,這很明顯就背離了民代應該的責任!

所以應該是一同譴責「藍綠白」只簽到就烙跑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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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ToDust 04/24 14:45那許就留在議會就好 去立院幹嘛

iam0718 04/24 14:46好險雪花苗苗沒跟這些人一樣

lazycat5 04/24 14:48議會:我說合法,誰有意見?

bryan910015 04/24 14:52服務選民不算工作嗎?

h80733 04/24 14:57選民服務是附加價值,不是工作。

h80733 04/24 14:58法規並無規定民代必須要做選民服務

gisasy001 04/24 15:21那昨天不是某個鄉代簽到,跑去選民

gisasy001 04/24 15:21服務被判刑的

gisasy001 04/24 15:21?你台北市議會比法院大?

abnbvcxd 04/24 15:26那是事後補簽才被判刑的 不一樣

lazycat5 04/24 15:31錯誤的資訊一直在傳。被判刑的是亂簽名

lazycat5 04/24 15:31、偷簽名,臺北市議會也不容許亂簽名